个税改革先从官员试点如何?


 

 

    由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主办的“首届高层税务论坛”日前在上海交大举行。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主任杨崇春透露,多位专家建议个人所得税“推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扣除”,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在研讨中。(据《东方早报》)

    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征收个税,是个税改革必须要走的道路:一方面是基于中国国情。比如,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盈余就超过万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2136.73亿元,同比增长27.2%。简单地调整个税起征点,并不能彻底解决公民纳税的公平、公正问题。另一方面是符合国际惯例。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家,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来征收,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

    其实,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征收个税,民间对此呼吁已久,税务部门也看作是税改目标。但令人遗憾的是,只听到声音难见到行动。现在,相关部门终于开始研讨个税改革,这固然是一个喜讯,但如果没有一个具体的出台时间表,如果不先行“试验”的话,很可能会变得遥遥无期或者漏洞百出。

    2007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就表示过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征收个税推行还不现实。主要原因就在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财产申报具有透明度,但目前很难做到这一点;次要原因是,中国的家庭结构比较复杂,“纳税家庭”确定比较困难。

    显然,公民家庭财产不透明是横在个税改革前面的最大“拦路虎”。如果对某一个人的收入状况尚且不能做到完全跟踪和透明,要想对其家庭的收入有一个总体衡量,那就难上加难了。因此,如何让个人收入与家庭财产申报透明化,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应该是相关部门研讨的重点。

    在笔者看来,要想让公民财产申报具有透明度,必须先让官员的财产申报具有透明度。只有官员财产申报阳光化、法制化,才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以促使公民主动效仿。但现实问题是,官员个人收入尚且不能透明,更谈不上官员家庭财产透明了。所以,当务之急是尽快弥补官员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缺陷,比如,申报主体范围过窄、申报方式不够科学等,同时积极推动官员家庭财产申报。

     笔者认为,既然个税改革的“拦路虎”是公民财产申报不透明,不妨先拿官员来“试验”。首先,官员收入申报已有制度基础。早在1995年,中央就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1997年、2006年又发了一些补充性规定——表明中国已经有了官员收入申报制度。尽管官员收入申报制度没有发挥预期效果,腐败案件依然不断发生,但毕竟有了一个制度基础。如果对这些制度加以完善,并大力贯彻的话,必将能产生理想的“试验”效果,可节省不少时间和精力。

    其次,官员适合个税改革“试验”。个税改革头绪繁多,事关重大,不可能一步到位。有了改革思路之后,必须选择在一部分地方、一部分人群中先试点,以减少改革风险。笔者认为,拿官员来“试验”比较妥当,这是因为,官员应该做改革的先行者、探索者。而且,大部分官员的收入相对稳定,“纳税家庭”也好确定。另外,在“试验”个税改革的同时,还可预防腐败发生,一石二鸟。

    再者,官员应该做合格纳税人的榜样。个税征收从以个人为单位,向以家庭为单位转变,其实质是让个税征收更公平。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官员除工资之外,其他收入基本不按规定缴纳个税,甚至逃税程度比一些公众更加严重。只有官员优先做一个合格的纳税人,才能消除公众心里的不公平感。

     据报道,有关部门就个税改革正在研讨,笔者以为,应把研讨重点和结果及时公开让公众参与研讨,尤其是要让公众知情: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的个税改革如何试点、拿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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