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惩治腐败,以往盯得很紧的是大案、要案,以及“县处级以上干部”,或者延伸到乡镇一级干部,这样安排工作重点是合理的,因为权力越大潜伏的腐败就可能更严重。但这样一来,对村级干部的监督往往就成了“盲区”。在这个大背景下,城固县探索建立村级纪检组织,并经各村党支部提名、全体党员和部分村民代表票决确定村级纪检委员到岗履职,这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新型农村、和谐农村建设无疑发挥着积极作用。
近年来由于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贪污、侵占、挥霍集体资金和财产等不良现象正在不少农村地区蔓延,“以权谋私、挥霍浪费、作风专横……”,这些都是农民对村级干部违纪违法的形象表述,广大农民对此深恶痛绝。部分村级干部的腐败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
如今村里有了“纪检干部”,使党管干部与群众监督干部形成了“有效对接”,弥补了专业纪检干部“山高皇帝远”监督不到位的缺陷。而监督和反映村级干部腐败,村级“纪检干部”因为熟悉情况,能够随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成为农村纪检工作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有效地实施了对村级干部的廉政监督。我感到,其好处有三:
首先是有威。村级“纪检干部”通过“两推一选”产生,经过了全体村民推荐、党员民主推荐、支部大会选举、乡镇纪委考察、乡镇党委任命等五个程序,获得了村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信任,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其次是有位。村级“纪检干部”拥有协助党支部抓党风党纪,监督村两委班子成员,参与党务、村务、财务管理,调解矛盾纠纷,报告突出问题等一系列权力,他们既有“管”村干部的“尚方宝剑”,又有群众撑腰的“资本”,监督村干部更加理直、气壮、腰硬,城固县这些“纪检干部”上任后广受村民欢迎便是明证。
再次是有为。在农民的眼中,村级“纪检干部”既是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信访工作的“情报员”,还是矛盾纠纷的“调处员”、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的“监督员”,他们到岗履职后,不负党组织和党员群众重托,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推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身利益,推倒了干群之间的“隔心墙”,架起了干群之间的“连心桥”,有力促进了新农村的发展与和谐稳定。
由此可见,村级“纪检干部”到岗履职,对于加强村级干部的廉政监督起着“关口前移”的积极作用,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纪检工作的一种有益尝试和可贵实践,值得期待。愿村级“纪检干部”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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