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关不抓杀人凶手,花甲老人控告反被劳教


    2006年2月11日20时,家住贵州省黔西县城关镇水平村的代大仙长子马国祥惨死在黔西县公安局交警协警马永红的刀下,次子马国庆也被马永红、马永文、马永健三兄弟残忍的铲除生殖器,杀成终身残疾。代大仙在当地执法机关不作为的情况下,上访控告当地执法人员包庇罪犯马永红、马永健。

    案发后,罪犯马永文、马永红被公安机关抓获,马永建外逃至今未予抓获,其中原由不得而知,更可气的是马永红被关押几天后即被释放。

    对于另一名凶手马永建外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情况说明中写到:“马永建于案发后去向不明白,经多方查找仍无消息。”

    而被罪犯打伤致重残的受害人马国庆说:“我在黔西县大街上亲自看到过凶手马永建,其他人也看到过马永建,可是公安机关为何就没有消息呢?其实是不想实施抓捕”。

    据悉,另一名杀人凶手马永红不但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继续在公安局交警队工作。

    2007年1月5日上午9时许,两个儿子被几名凶手杀的一死一重伤,只有一名罪犯被判决,其他凶手至今未归案,被害人母亲代大仙来到黔西县公安局,当她找到苏秀明局长时,这位对杀人凶手弃而不抓的局长却对她大动肝火,还要将她关押起来,幸亏代大仙及时向贵州省公安厅打值班电话,才免于一难,她哭诉着说,公安局领导一句话,我差一点成为阶下囚。

    2008年2月15日,黔西县公安局城关镇城中派出所突然传唤被害人母亲代大仙,代大仙认为自己遵纪守法,依法上访,又没什么过错,就按时前往,谁知这些放着罪犯不抓的警察竟然以各种不实借口按上莫须有的罪名,将她拘留10天!代大仙对他们如此执法表示强烈抗议!

    代大仙说:“我一个儿子被杀死、一个成了终身重残疾,我亲眼目睹了罪犯是那么猖狂将我的亲骨肉砍死、砍伤!是人就会喊冤,何况我是他们的亲生母,明显执法有过错,还不允许老百姓控告,国家法律有这么规定吗?为了怕我控告他们,他们捏着罪名陷害我,我有什么过错?难道任人宰割、儿子死了就认命才符合黔西县执法机关的愿望和要求吗?那么国家还设置这些执法机关和警察有什么用?

    今年3月,我怀着无比悲愤而又万般无奈的心情再次来到北京申冤,可才下火车就被当地截回。
 
    代大仙被截回家以后,继续到省会贵阳向省公安厅、省高院反映案情和自己的遭遇,省里让她回毕节处理。

    4月27日,代大仙到毕节以后,哪曾料到被得讯赶到的黔西县公安局拦截回去关押。

    2008年3月4日,黔西县公安局作出黔公行撤字【2008】第11号《撤消行政决定书》,以代大仙扰乱单位秩序劳动教养一年。这份劳教决定书是黔西县公安局提前制作的。

   代大仙被关押的第二天被宣布劳教,家人得知后前去看望,公安局这给了一份早在3月4日已制作好的劳教决定书。

   代大仙在上访控告期间多次告诉家人,要相信国家法律,黔西县再黑也是共产党的天下,上级终究会明查此案。

   面对被害人母亲再次深陷牢笼,她的家人仰望苍天,哭喊道:“青天啊!你在哪里?尊严的法律啊!你何时才能还我们被害人一家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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