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农民工自身的迫切要求,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现在,农民工在生病或面临疾病危险时,由于无法承担城市高额的医疗费用,只能是有病当没病、小病拖大病、大病干等待,或者到游医和其他私人诊所看病。农民工虽然眼下吃“青春饭”、养老问题不尖锐,但却把沉重的包袱留给了未来几十年后的政府、社会和家庭。因此,从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为农民工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第一,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由社会保障的公平属性所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障权利,农民工在用人单位与其他职工同样劳动,作为劳动者也必然应依法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障权利。这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第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提高我国城市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受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城市化滞后加剧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农民收入过低和增长乏力、农村就业压力大等。据有关专家估计,未来20年我国将进入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城市人口年均增长1个百分比点,约合1700万人。但城市人口自然增长远达不到这个水平,需要大量吸收农村转移人口。农民工无疑是推动我国城市化水平提高的最要力量。如果农民工长期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就根本不可能在城市稳定下来,势必影响城市化的进程和质量。

  第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提升企业人力资本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现阶段,不少企业为了在国际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人为压低劳动成本,降低职工工资,减少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在这种保持所谓“竞争优势”的过程中,农民工通常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但从中长期看,这种做法是不可持续的,长期压低劳动成本,忽视人力资本投资,既不利于劳动者发展,也不利于企业提升竞争力。建立面向各类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稳定生产技术骨干,确保人力资源的可持续供给。

  第四,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政府的一个难题。这个难题与农村积压大量富余劳动力有很大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首先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工业和城市的转移问题。而要顺利实现这种转移,建立面向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便是必要条件之一。

  第四,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据有关调查统计,农民工是一个主要以年轻人组成的群体,其中30岁以下的人占2/3。这样一个高活力群体如果失去生活来源,又不被城市所接纳,他们对社会稳定的威胁是可想而知的。根据在浙江省开展的一项社会调查表明,城市外来人口犯罪问题比较突出,而犯罪的外来人员中有35%的人是由于失业而使生活无着才走上犯罪道路的。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不容忽视。

  总之,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归根结底是在新形势下重新调整国家、企业和农民工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的重大问题。适应城镇化、老龄化和国家长远发展的需要,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势在必行。

注:本文作于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