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的统一是国共两党解决台海问题的最终目标,而现阶段的基本策略是在经济上互动,在政治上维持现状,以经济为纽带推进统一进程。但这一策略有着明显的不足,首先当以终极统一为目标的中国国民党在台执政以后,台海和平将会实现、政治恶斗将会结束,从而为减少岛内军费开支、金钱外交创造了条件,真正走向“拼经济”的发展轨道,形成一个新的加速发展期。而大陆则以政策性资源和人力、物力资源为基础的经济发展阶段已基本结束,未来几年将重点落实以提升经济结构、解决区域差异、实现社会公平为基点的经济发展战略,而发展速度会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上。因此几年以后,两岸的经济差距会进一步扩大,台湾会更加倾向于维持现状,这样“维持现状”就会成为一种路径依赖,从而使统一的门槛增高。其次,简单的维持现状有着很大的风险,台独分子总是要把自己的台独理念寄托在台湾政党轮替上面,企图转土重来,也就是说维持现状给台独也留下了可操作的空间。
由此本人认为,在未来的几年在两岸关系上不只是要维持现状,更重要的是在统一进程上要有所作为,为此就要改变已有的基本策略,以“政治上的互动作保障、经济上的互动为基础”做为现阶段的两岸关系策略。目前实现这一策略的政治条件基本具备,“5.20”以后,“统一”是两岸政治领导人的共识,而分歧点只是在于:台湾的要求是“对等”(在统一后不被矮化)和国际空间;大际的要求是“统一”(坚决反对台独)和“稳定”(台湾的民主制度会冲击大陆的稳定,而稳定中共认为是大陆社会发展、同时也是解决台湾问题的社会条件)。如果把这些分歧点疑固下来,就会是事实上的两个中国,因此必须想法打破这种状态,应该说打破这种状态的思想基础也是具备的,大陆认为在一个中国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中国国民党认为统一是终极目标,这就是两岸共同的认识基础。这样我们就可以根据这里提到的“共同的认识基础”和两岸的分歧所在确定一个打破僵局的原则,这就是“内容上维持现状,形式上强化统一趋势”。在这里我们可以借用一下经济学上的原理——帕累托标准:只要改进使双方的利益都能提高,或者说一方的利益得到了提高,另一方的利益没有受到损害,那么从社会的角度看这种改进就是有效率的。这就是双赢局面,台海局势的健康发展关键就是要形成这种双赢局面。
根据以上认识我把两岸过渡时期的体制设计为:
1、两岸统一以“中华民国”为国名,现在的“中华民国(台湾)”改称为“中华民国台湾特别行政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国家军委相应改称为中华民国全国人大、中华民国国务院、中华民国政治协商会议、中华民国军事委员会;现中华民国立法院、行政院、国防部改称为中华民国台湾特别行政区立法院、中华民国台湾特别行政区行政院、中华民国台湾特别行政区国防部。
2、中华民国全国人大委员长、国务院总理、政协主席、军委主席的后选人名单由大陆产生,中华民国总统的后选人由台湾特别行政区产生,台湾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依法成为中华民国总统的唯一后选人。
这一方案的主要特点是中国大陆用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名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换取台湾当局将台湾做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而这正是邓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的核心内容。这一方案的功能在于给台独分子设立了一个不可愈越的制度障碍,但又为统一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当然,根据这一设想得益最多的是台湾人民,台湾不仅获得了他们希望的国际空间,而且这种空间被大大的垫高了,“让也要让给自己的同胞”,如果让一步,中国的统一大业能前进一大步——值得。而走出这一步对大陆的根本政治制度没有大的冲击,例如,有人可能认为如果国家元首常驻台北,外国使节赴任是否要到台北递交国书,其实这类的技术性问题是不难解决的,例如在体制过渡时期,在总统不在首都时可由人大委员长直接行使国家元首职能。
2008.03.31
由此本人认为,在未来的几年在两岸关系上不只是要维持现状,更重要的是在统一进程上要有所作为,为此就要改变已有的基本策略,以“政治上的互动作保障、经济上的互动为基础”做为现阶段的两岸关系策略。目前实现这一策略的政治条件基本具备,“5.20”以后,“统一”是两岸政治领导人的共识,而分歧点只是在于:台湾的要求是“对等”(在统一后不被矮化)和国际空间;大际的要求是“统一”(坚决反对台独)和“稳定”(台湾的民主制度会冲击大陆的稳定,而稳定中共认为是大陆社会发展、同时也是解决台湾问题的社会条件)。如果把这些分歧点疑固下来,就会是事实上的两个中国,因此必须想法打破这种状态,应该说打破这种状态的思想基础也是具备的,大陆认为在一个中国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中国国民党认为统一是终极目标,这就是两岸共同的认识基础。这样我们就可以根据这里提到的“共同的认识基础”和两岸的分歧所在确定一个打破僵局的原则,这就是“内容上维持现状,形式上强化统一趋势”。在这里我们可以借用一下经济学上的原理——帕累托标准:只要改进使双方的利益都能提高,或者说一方的利益得到了提高,另一方的利益没有受到损害,那么从社会的角度看这种改进就是有效率的。这就是双赢局面,台海局势的健康发展关键就是要形成这种双赢局面。
根据以上认识我把两岸过渡时期的体制设计为:
1、两岸统一以“中华民国”为国名,现在的“中华民国(台湾)”改称为“中华民国台湾特别行政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国家军委相应改称为中华民国全国人大、中华民国国务院、中华民国政治协商会议、中华民国军事委员会;现中华民国立法院、行政院、国防部改称为中华民国台湾特别行政区立法院、中华民国台湾特别行政区行政院、中华民国台湾特别行政区国防部。
2、中华民国全国人大委员长、国务院总理、政协主席、军委主席的后选人名单由大陆产生,中华民国总统的后选人由台湾特别行政区产生,台湾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依法成为中华民国总统的唯一后选人。
这一方案的主要特点是中国大陆用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名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换取台湾当局将台湾做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而这正是邓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的核心内容。这一方案的功能在于给台独分子设立了一个不可愈越的制度障碍,但又为统一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当然,根据这一设想得益最多的是台湾人民,台湾不仅获得了他们希望的国际空间,而且这种空间被大大的垫高了,“让也要让给自己的同胞”,如果让一步,中国的统一大业能前进一大步——值得。而走出这一步对大陆的根本政治制度没有大的冲击,例如,有人可能认为如果国家元首常驻台北,外国使节赴任是否要到台北递交国书,其实这类的技术性问题是不难解决的,例如在体制过渡时期,在总统不在首都时可由人大委员长直接行使国家元首职能。
2008.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