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刊发了“广西柳州市领导集体购买高档住宅引争议”的文章: “在广西柳州市的柳江东岸,有一片专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下简称四大班子)领导建的住宅小区,名为河东苑。这里既临江又靠近新建的行政办公大楼,不远处是建设中的河东公园,地价居全市最高之列。”
“小区环境幽雅,共有26幢楼房,每幢住两户,每户车库和花园俱全。其中正厅级6套,每套建筑面积340平方米,售价74万元;副厅级46套,每套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售价71万元。平均每平方米售价2100多元,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
笔者认真地看完了上述的报道后不禁感叹一声:“还是柳州的父母官有胆识、有胆识、有魄力、有行动力,他们通过正常的组织程序不仅解决了自己住房的后顾之忧,而且还能为未来提高工作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此举可称得上是用心良苦、一举双得。”
从表象上看,建房、分房、购房等一系列行为都是由柳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安排的,建房用地有批文,房子分配有组织决议,购买房子没用公款,房子取得的所有权是合理合法。但是,根究其实质,柳州这些官宅的背后却隐藏着以权谋私、公权乱用的灰色腐败行为,这也正是广大人民群众和媒体所揭露问题的本质所在。
柳州官宅相对当地正常的商品房市场售价而言,每套官宅都要少交70多万元房款,在现今的市场经营中少交款就意味着获利,这种堂而皇之的获利行为与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父母官形象实属格格不入,并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目前我国官僚腐败行为是国家最大的威胁是集体腐败。
反腐倡廉一直位居群众关注前列,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六四风波以来反腐倡廉,严惩腐败一直就是百姓关注的热点,历次“两会”热点,反腐倡廉一直位居前列。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多年以来,尽管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但民意对此仍有高度关注。
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等已经成为我国政治经济发展中的毒瘤,严重地腐蚀了我们党和国家的机体,造成了不良的恶性后果。例如:原国家药检局局长郑小莜的贪污腐败案件,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贪的污腐败案件,北京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的贪污腐败案件等,这些触目惊心的反面案例为我们党和政府的前途与未来敲响了警钟。
“近水楼台先得月”。特权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合法特权更是伪装起来的腐败,其对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平的伤害无以复加。集体腐败比黑色腐败更可怕,因为黑色腐败暴露后可以直接受到法律的严惩,而集体腐败却能堂而皇之地游走在大庭广众之中,通过集体行动披上合法的外衣而打上了取之有道的商标,一路官位一路灰色收入就是柳州官房的赞歌,试问这样的父母官能让广大的百姓们信服吗?
在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上届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重点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加强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出新的步伐。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违法违纪案件在一些领域和部门呈易发多发态势,少数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一些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突出,反腐倡廉的任务十分艰巨。”
柳州市四大班子领导集体住豪宅,无疑是一宗阳光下的集体腐败。只是集体腐败的冰山一角,反腐倡廉工作任重而道远。反腐倡廉不仅仅需要我们党和政府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更需要全国人民和媒体各界的广泛监督与支持。我们可以借鉴:用铜做镜子,可以端正衣帽;用人做镜子,可以明白自己的得失;用历史做镜子,可以知道天下兴亡和朝代更替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