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还是不开枪?


  随着中国GDP人均超过1000美金,贫富悬殊的差距以及地区、行业、社会阶层的分配不均衡逐渐增大,中国已经进入安全事故多发时期。各种报道中总是能看到很多歌颂人民警察不畏歹徒而英勇牺牲以及暴力袭警的报道。

  从广东的一位高官要求警察要敢于对歹徒开枪,再到公安部高调认可,再到大量网友的评论,令大家有了这样一种感觉:维护治安者尚且不能保护自己,百姓有何堪啊?

  从人性的角度,人民警察不畏牺牲,这看起来的确是值得歌颂的,但另一方面,这也暴露了某些公职单位,职业风险管控与绩效管理水平低下。甚至可以看出中国在社会公共管理的整体前置能力较20年前,更加落后,很多公共事务管理没有顺应和跟上社会的发展,反而陷入恶性循环。

  开枪还是不开枪?更是让人感到中国警界有些无能为力的迹象,因为高调认可开枪的态度,从根本上违背了警察学最基本的原理“最小动用武力”原理。

  做为管理方面的研究者,我们更喜欢研究和反观,警务能力的瓶颈真的是不敢开枪吗?

  高调强调可以开枪的指示,在管理中,叫做妄图通过提高单一因素的产能来解决问题。这真是一个可怕的,甚至贻害整个警界的错误逻辑。

  相信警界中的专业人员除了无奈的笑笑,不会对这一指示感到高兴。

  专业,注意我提到的“专业”二字。我们应该反问一下,警察应该是英雄吗?

  警察是职业人吗?警察的职业素养和技能如何规避他们的职业风险呢?

  警察应该牺牲吗?那么电缆维护工应该被电死吗?下水管道疏通工应该被熏死吗?

  在职业名称后面的是个体差异迥异的人,如果某些人仅仅是因为技能缺失,不按流程操作,导致工作合理流程外的意外死亡,算不算牺牲?!!他给整个组织带来的负效益损失又由谁来负责?

  这种牺牲报道,短时期内或许会博得大众的同情和支持,但时间长了,聪明的人民终究会发现,你不过是无能为力,用嘴皮子来玩世不恭,你是整理秩序的人,却自顾不暇!

  这里无法列举大量案例,所以如果你留意一下随时从各媒体报道和追踪的案例不难看出,牺牲的警察很多是单独一人遭遇歹徒后不顾警讯流程,单独冒进导致寡不敌众或者处理手法太过简单,强压恐吓之下招致歹徒疯狂反扑......这不免让人担心警队的绩效考核是否误导了警员的技术动作?

  我们已经了解了第一个概念:警察跟水管工,电工,建筑工一样,都有职业风险,如果不按流程操作或者缺乏职业素养和必要技能时,在面对歹徒时做出和百姓一样的仅凭勇气的见义勇为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对失职造成的死亡不大应该算是牺牲和英雄。英雄应该是对普通民众见义勇为的称号,不应该是对职业人的称号。拥有警务能力和警讯处理技能是职业警察的基本绩效,也是纳税人花钱要求你们具备的基本技能,纳税人不是花钱雇你们去牺牲的

  另外,高调发布开放警察开枪限制,明显是管理层认为不开枪是警察不足以震慑歹徒和减少自我伤亡的警务瓶颈!!

  我不必详细解释犯罪的心理过程和逻辑,我们用简单的逻辑就能知道,准备恶性犯罪的人看到这些消息,只会采取更加残忍和亡命的做法!对于警讯和社会治安的结果到底是正向的还是负向的?!!

  熟悉产能和绩效管理(TOC)的人都了解,忘记构成整体绩效产出的要素间的依存性和统计波动一时间可能会让某一指标上看起来很美~比如:击毙多少歹徒减少多少警员的伤亡数字。但很快,人们就会发现,(也许永远发现不了......因为公职单位的管理层总是距离现场很远很远)任何提高单一设备或手段的措施都将导致整个组织的最终绩效产出走向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