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逼我说出口:有一种卖弄叫扯蛋
文/赖瀚林
最近鄙人在博客上发表了一些关于“商铺投资”的文章,竟惹得几个鸟人大动肝火,跳将出来大加指责,对于此类叫嚣,本人一般是不屑于回应的。但有朋友告诉我,那篇稿子明显带有针锋相对的意思,而且在误导观众。我找来一看,果不其然。我只能说这厮太有本事了,颠倒黑白的功夫十分了得,文章一开头就摆出一个“四平马”,来了一幅下马威,十足“权威”的架势:
最近在博客上、网络上、报纸上经常看到某些自诩为“成都商业地产专家”、“成都10年营销策划操盘手”等等所谓的专家大谈特谈商业地产投资,其中出现的错误决不是简单的字眼问题、语法问题,而是常识性概念问题,这些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实在让人有不吐不快、大加纠正的必要,否则,网上那么多借鉴参考学习的地产行业的学弟学妹们、商铺投资者们、普通购买商铺的人们……你在自己博客上发发还可以,可你在报上、甚至还在课堂上讲,这不是误人子弟、贻笑大方吗?如果别人说你们这些专家简直“屁话”,那你们就不“五讲四美”了,至少不讲卫生嘛。(文章原址:《商业地产投资:常识性误区再误区》http://office.cd.□□□.com/2008-11-19/2230601_1.htm)
白痴都看得出来在针对我前期时间写的几篇《商铺投资的三大误区》和《商铺投资的“五讲四美”法则》。我把这种针锋相对的叫嚣理解为一种“挑衅”,中国传统儒家文化讲究“礼尚往来”,即以同样的态度或做法回应对方。《礼记•曲礼上》云:“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都“单挑”剑指咽喉了,我再不回应恐怕被朋友耻笑,以免这厮继续误导各位看官。
在回应前,有必要声明一下,我从未 “自诩为‘成都商业地产专家’”,那只是媒体报道的需要,本人一贯坚持“认真做事,简单做人”的原则,还没有白痴到自诩为“成都商业地产专家”,请这哥们不要像疯狗一样到处咬人。其次我也没有“在博客、网络上、报纸上……大谈特谈商业地产投资”,不过是最近在博客上发表了几篇关于“商铺投资(中小投资者如何购买商铺)”的稿子,如果是因为这个惹得这位哥们大动肝火,我就有点莫名其妙了。你既然“扯起大旗充虎皮”在这里摆出一幅权威的样子,那你该不会搞不懂“商铺投资”和“商业地产投资”的区别吧?
首先,我绝对佩服这哥们“指鹿为马”的本事。我明明在谈如何识鹿,这哥们偏要牵出一头马来,硬要说我不懂马,叉腰摆出一幅权威的样子来教训:马(业态)和马科(业种)是不一样的,非洲野驴就属于马科,而马又分为很多品种(注意:是品种,不是品类),每个品种下又分为很多不同的族群(即品类),而每个品类身上每平米内的骚子数(坪效)是不同的,所以在给马梳理毛时要根据骚子的“坪效”来确定梳理“动线”,如何把骚子赶到一块就叫“集客规划”云云,这简直太操蛋了。
其次需要说明一下,那几篇稿子是写给我的父母辈级的人看的。很多家庭和中小投资者,想投资一套口岸好,增值潜力大的商铺作为养老的保障,但不知从何作手,也经常遇到我居住的大院里的大妈大爷的咨询,加上成都商报组织的商铺投资沙龙邀请,于是我结合自己有限的投资经验和平时做项目时的研究写了几篇稿子,语言直白易懂,没有什么高深的观点和术语,以希望对我的父母辈级的那些老年人有所帮助和指导,你说有必要对那些大妈大爷卖弄这些高深的专业术语吗?我搞不懂这哥们为何如此大动肝火,跳将出来要和我单挑。如果这哥们读到这里还没想明白,那我提醒你一下:
第一,我谈的是“商铺投资”而非“商业地产投资”,不要偷换概念,混淆是非;
这是一个大前提,如果少了这个前提,所有的卖弄都是扯蛋。稍稍懂房地产一两年的从业人士都知道“商铺投资(购买商铺作为一种投资手段)”不等于“商业地产投资(商业地产开发、投资、营销定位、商业运营)”,这好比马和马科的区别,如果说“商业地产投资”是马科的话,则“商铺投资”仅属于马科中的某品种其中一类而已。(这哥们口口声声称别人“常识性误区”,不知他把“商铺投资”当作“商业地产投资”来批判的观点是不是“常识性误区”呢?)当年赵高欲为乱而指鹿为马,而且一点都脸不红心不跳,我不知这哥们在教训人时脸不脸红,不过我倒是想弱弱的问一下:你难道真不懂“商铺投资”和“商业地产投资”的区别?说你懂的话,我就有点怀疑你在这里叫嚣的真实动机了。如果你懂的话,那你还到处叫嚣什么?这不是操蛋吗?我奇怪你为什么不自己铲自己两耳屎;如果你真的不懂这两者的区别,我只能说,我相当的无语,你最好自己剖腹算了。
第二,不要假装权威,一幅“北京来的专家”派头,拿狗骨头当虎骨卖。
笔者平生最讨厌的就是“拿狗骨头当虎骨卖”的,看来这厮认为他啃的都是虎骨,别人啃的都是狗骨。否则不会像贵族犬摆出一幅高等狗的模样来教训人:“这些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实在让人有不吐不快、大加纠正的必要”(好象只有这厮才够权威似的),“你在自己博客发发还可以,可你在报上、甚至还在课堂上讲,这不是误人子弟、贻笑大方吗?”。操,整一个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孖遗,好象宪法中有规定人民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吧,鄙人在博客上发表几篇观点,干你鸟事!说我在课堂上讲课是“误人子弟”,这哥们太抬举了我了吧,我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吗?其次你以为人家听课的都会像你那样不经大脑想想就会全盘接受?这好比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你觉得我做的这道菜味道还行,那我就谢了,如果你觉得不合你胃口,兼味道太咸或太淡,那就不吃就行了,犯不着在那里尝了这道菜就像中了毒似的上呕下泄,我可担不起这责任。
我敢打赌那些中小投资者和大爷大妈对你的那些专业术语毫不感冒。你说这些大妈大爷的,不过是想了解一下投资商铺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识别好口岸而已,而你却崩起一幅训人的脸假装权威,卖弄什么“业态”和“业种”的不同、“动线”和“集客规划”的差异、“坪效”和“消费经营额”的区别,这不是扯蛋么?!这位哥们口口声声说别人忽悠,不知他在这里卖弄这些专业术语也算不算“忽悠”?
这位哥们还称,“类似的常识性概念问题还很多,中国也有很多半罐水专家,善于利用某方面的长处投机取巧,如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国那么多失败的商业地产案例”。我承认这是中国房地产行业的一种常态,但不知这“中国也有很多半罐水专家”中是否包括他自己?要不这话听起来杂都像是在夸他自己,不知这位哥们做过几个成功的商业地产案例?
回应到此打住,最后声明,老赖从不畏惧任何挑衅和叫嚣,中国盛产太多的自以为是的人,而这种自以为是一旦以权威的姿态出现的话,往往极负欺骗性。不就是商铺投资那档子事嘛,别把房地产搞的像研究导弹似的那么高深和悬奥,多大个事,用得着如此叫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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