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虎、舞王,“选择性失明”何其多?


尽管周正龙在法庭上称假虎照系一人所为,没有其他人参与,但公众和“打虎派”都对此表示怀疑。“打虎派”代表人物之一的中科院研究员傅德志,在其博客中写道,越来越多的证据事实证明,陕西周老虎71张照片的实际拍摄者就是陕西省林业局新闻中心原主任关克。(10月2日《东方网》)

傅德志作为原本和“华南虎”事件没有利害冲突的学者,当初原意“用脑袋担保”陕西“野生华南虎”为假,其可信度应该是很高的,全国网民也是绝大多数站在了打虎派的一边,可陕西省三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却敢于信誓旦旦地认定虎照为真的,还煞有介事地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周正龙给予重奖。

就在6月29日,陕西有关方面终于顶不住来自各方的压力,承认“野生华南虎”为假。很多网民庆祝正义的胜利,但更多的网友自这一天开始同情周正龙,认为周正龙仅是“华南虎事件”中的一个演员而已,最应该承担责任的应该是有关利益方。

是陕西省有关方面的智力不如普通网民吗?显然不是。这里面交杂着各种利益关系才是唯一的原因,也正因为这样的利益关系,才导致陕西省有关政府部门的“选择性失明”。

9月27日,周正龙被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以“涉嫌诈骗、非法持有弹药”判处两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有意思的是,周正龙在庭上坚称“华南虎照片造假过程中”所有行为都是其独自进行的,并没有其他人参与。但涉及细节问题时,周正龙大多回答不知道。

我在《周正龙,或成史上最牛的“硬汉子”》一文中,认为周正龙原意“把所有问题都一起扛”的背后一定会有原因,并对虎照为周正龙一人所为提出三点质疑;众多媒体和网民也都认为不可能是周正龙“一个人在战斗”。再说,如果想证明虎照为周正龙一人所为,只需要周正龙再拍一张这样的照片就说明问题了。可陕西省旬阳法院的法官却无视众多细节上的不合理而认定周正龙所言为实。

这一结果,具有鲜明的“选择性失明”特征。

由“华南虎事件”的演进,我们不禁想起了近期网络上另一个热点新闻,那就是深圳“舞王俱乐部”失火案,该案造成了43人死亡,多人受伤住院救治。可事件发生后,消防、工商部门均声称该舞厅无照、无证,意思是说自己没有责任。可相比较那些小商小贩不断被查处来说,哪个部门敢说自己不知道舞王俱乐部在无照无证情况下照常营业达一年之久?香港人都慕名而来,你有关部门能不知道?

    有意思的是,“舞王”火灾是深圳今年以来的第二起造成较大恶劣影响的火灾了,年初某舞厅发生火灾后,深圳市相关部门曾对这些行业进行过“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可“舞王俱乐部”这么大的目标竟然被遗漏,谁能相信?

深圳市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结果,实质上还是太“爱护”干部了。可以肯定,一定有人涉嫌“渎职罪”!

在“舞王俱乐部”失火案中,一定有相关职能部门存在“选择性失明”问题。

这样的“选择性失明”在当前中国实在是太多,多得令大家逐渐麻木,包括干部任用、廉政考评、评先评优等诸多方面。

“选择性失明”其实是“指鹿为马”在现代社会的发扬光大,只是在形式上收敛了许多,因为现代社会的公民多少有点民主意识,可以不卖赵高的那一套了,但更多人作出的“事不关己”姿态,让那些道德缺失的官员不断地愚弄民众、嘲笑法律。

“选择性失明”其实更多的在法律上与“渎职”有关,只可惜我们的法律未能很好地对“选择性失明”加以限制,有时还直接参与“选择性失明”,甚至充当了“选择性失明”的保护伞,实在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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