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地方政府拯救楼市的冷思考
针对地方政府救市和阻碍房价下跌,我前几篇博客中有所涉及。但未想到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卷入阻碍房价下跌的热潮中。据南方日报10月16日报道,南京、长沙、宿迁、沈阳、厦门、西安、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日前不约而同对楼市的低迷状态宣告“出手”,加入救市大军。对于这种典型的反市场行为,我十分同意两个人的观念,一是易宪容的“政府救市房地产是一种短视行为”,另一个是王育琨的“政府维持高房价是想步美国金融危机后尘”。
易宪容认为,目前政府为什么要救市?就在于房地产销售出现的严重下降,房地产开发商手中持有的住房太多,这不仅影响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也影响相应产业衰退。同时指出,在目前已经变化了市场条件与环境下,政府想通过救市的方式来重温旧梦估计不容易,反之,它至多可能用一个新泡沫掩盖另一个泡沫。因此,根据易教授的观念,政府逆市救市,效果只会适得其反。
王育琨认为,美国深陷金融危机,拖累世界经济,引爆点就是住房泡沫的爆裂。我国经济健康因素在发生作用,使得住房价格在今年全国性有所回落。本来这是件好事,这是中国与美国金融危机分手道别的重要契机。可是,南京、杭州等一些地方政府,近期却率先展开了住房救市的努力。何谓救市?就是要维持住房的高价格,以保证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收益。这对中国经济是一种灾难性的倒退。
我要指出的是,美国金融危机引发全球各国救市,而在全世界救市的一片救市呼声中,我国一些地方政府的救市行为有可能打着“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等种种旗号,“搭便车”来贩卖“私货”即地方政府和少数利益集团的局部利益,借机以救市的方式与几年来的房地产紧缩政策和普通百姓的压价努力进行一轮新的利益博弈。
不可否认,从形式上讲,目前中国和美国的“救市”都有某些相同之处,基本内容和目的就是阻止市场价格崩溃性下跌,以财政补贴等方式进行鼓励或刺激市场复苏,防止资金链断裂和企业的群体性破产。遗憾的是,通过对两种救市的对象和决策过程分析,不难发现,在目前的背景下,美国政府和我国某些地方政府的“救市”有着本质的区别。这里,我不涉及银行、股市等其他救市行为,而且我国政府的救市专指上述一些地方政府对楼市的拯救。
7月26日, 美国国会参议院破例周末开会,表决批准一项总额3000亿美元的住房援助议案,大约40万无力还贷的购房者有望获得政府担保,从而避免丧失抵押房屋赎回权。议案规定,将向部分社区提供39亿美元贷款,帮助“房奴”重新组合债务,以固定利率、政府贷款形式偿付剩余房款。 议案为“房利美”和“房地美”购买抵押贷款,以及联邦住房管理局可担保的抵押贷款设定上限。同时,议案建议设立一家机构监管“房利美”和“房地美”的投资行为,授权这一机构否决两大金融机构高管的薪酬安排。
这里且不说美国政府救市到底效果如何?也不说这种救市决策的是非曲直以及对整体经济甚至其他国家的影响,甚至也不排除有利于华尔街金融财团等局部利益因素,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种救市总体是为了拯救和刺激救经济,促进市场稳定,其立足点是国家整体利益和广大购房者利益,本质上并不是为了对面临破产的“两房”企业拯救。进行而且其决策过程也就是经过充分的民主化讨论后形成的,更多的是基于购房者生存和利益的考虑。值得说明的是,日本10月16日国会通过了1.8万亿日元的“紧急振兴方案”,该计划包括消费者、农民和企业应对高油价和信贷危机,其目的是“刺激经济”,其立足点也不是那些在过去“赚够了钱的”企业。
但就中国一些地方政府的救市决策和行为而言,或许客观上,在一定程度上或某些方面有利于国家整体和广大百姓利益,但从决策点的出发点来说,则更多的是考虑地方政府的局部利益。正如易宪容教授所说,尽管这些房地产救市之声与政策各不相同,但是其目的则是一样,即如何通过政府的房地产政策来保持房地产市场暴利模式,通过政府的救市来让整个社会的财富在短期内向少数人聚积,这样的一种房地产救市目的完全是与科学发展观相悖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种判断:此次美国救市是政府在承担稳定本国国家整体经济和保护百姓利益的责任(至于我认为美国大规模救市有损中国利益等提法是另一个话题,这里不再展开),而此次中国一些地方政府的救市则是出于对正在逝去的“高地价,高房价,高GDP”模式的恋恋不舍,更多地是基于地方政府局部的土地财政收益和少数开发商的利益,可以说,有些地方政府至今还陶醉在昔日房价飞涨的神话和黄金岁月中而不能自拨,以惯性思维的方式作出与当前市场合理走势背道而驰的“反向决策”。至少他们的根本目的并不是真正为了减少市场震荡给整体经济带来的损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国家整体利益和多数百姓利益。实际上,“减少市场震荡给整体经济带来损失”这个前提不存在,房价下跌并没有危及整体经济,相反有利于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值得庆幸的是,目前中国一些地方政府的救市并不是中央决策,并不影响全局。希望中央政府在目前的经济氛围对此保持足够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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