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2008年1月8日“今日关注”整版报道
纸媒的记者们徘徊在营地外搜索着运气,而手持鼠标的网媒已经把他们的“秘密武器”装弹上膛。这武器,就是运动员们在制作的“自媒体”——奥运博客。
这,可能是打破媒体力量均势的砝码。
2007年末,国际奥委会理事会初步确立了运动员博客行为准则——在北京奥运会上,只要遵守这一准则,运动员们就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博客公开自己的看法。
此前,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参赛运动员、教练、体育官员等不得在赛会期间从事任何形式的新闻报道活动。
各大网站立即实施了“圈人计划”,千方百计拉运动员在奥运期间到自己网站上开博。个人博客能为运动员提供表达真实自我的平台,而受众更想看到运动员真实的体验和更直接的表达。
体育明星博客上线 可能是打破媒体力量均势的砝码
2007年圣诞夜,程菲更新了她的博客。
“我一切都挺好的,就是最近冬训任务太紧张了,”她在新文章中写道,“我会加倍努力训练,争取用奥运金牌回报每一位朋友!”热情的粉丝们纷纷跟帖,写下热烈的留言。
作为中国女子体操队队长,程菲是2008年奥运会的夺冠热门。眼下,她正和整个中国奥运军团一起投入艰苦的冬训。训练营封闭的大门挡住了渴望了解明星们备战状态的粉丝们的视线,也点燃了传媒的战火。
纸媒的记者们徘徊在营地外,像亢奋的猎犬一样搜索着运气,而手持鼠标的网媒已经把他们的“大杀伤力武器”装弹上膛。这武器,就是程菲和她的许多同行在制作的自媒体——奥运博客。
这可能打破媒体力量均势的砝码,缘于国际奥委会理事会2007年12月11日在瑞士洛桑初步确立的一个运动员博客行为准则——在明年进行的北京奥运会上,只要遵守这一准则,运动员们就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博客公开自己的看法。
此前,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参赛运动员、教练、体育官员等不得在赛会期间从事任何形式的新闻报道活动。
禁令解除意味着“自媒体”将加入奥运传媒大战——体育明星们可以在网上自行“办报”,报道自己和队友。
“关于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写博客的指导守则目前还在完善之中,将会尽快和其他资料一起发放给运动员、运动队及相关人员。”2007年12月27日,国际奥委会新闻发言人戴维斯女士在电邮中告诉记者。
“这对网媒来说绝对是个大好消息,”12月28日,沈辉(化名)评价说,“在举世瞩目的奥运盛会期间,体育明星博客毫无疑问能为网站带来可观的流量和广告收益。”沈辉在某网站具体负责体育明星博客业务。
争夺体育明星博客的战争就这样爆发了。那些老早就预言中国媒体竞争格局将在2008年发生转折性颠覆的人,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有信心。
4年间由禁转开 为增强奥林匹克对年轻一代的吸引力
传媒与体育是一对与生俱来便恩怨交织的痛苦恋人。国际奥委会一直担心运动员从事新闻报道可能侵犯媒体的采访权和导致不实谣言传播。因此,《奥林匹克宪章》第59条规则的附则5规定:“在整个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任何运动员、教练、官员、新闻随员或其他已注册的参加者,决不能注册为记者或其他媒体身份或以这种身份行事。”
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前夕,国际奥委会又专门编发互联网指南,禁止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官员在奥运会期间通过互联网发表个人看法,并通过他们的口采访其他运动员。
尽管如此,在非赛事期间,许多运动员仍然开辟了他们沟通外界的新渠道。打开网页搜索,随便输入一个耳熟能详的体育明星的名字,通常都能找到他们的博客。其中人气最旺的刘翔博客,更创下了上线3个月突破千万访问量,留言超过2万条的纪录。
“最早有体育明星写博大约是在两年前。”沈辉介绍说,当时主要是依靠网站编辑与运动员的私人关系,劝说他们在网站上开博,网站为此支付给运动员相应的报酬。
后来,各网站开始公开找到运动队或直接找运动员个人洽谈合作。但通常阻力很多,有的运动队有纪律禁止运动员开博,或者双方在合作方式和价格方面出现分歧。
2006年下半年开始,运动员开博逐渐增加。这和禁令松动的各种迹象有关——在2006年都灵冬奥会上,有运动员通过博客非正式地记录赛事。同年,日本奥委会在多哈亚运会上以“非营利目的”为条件开放了运动员的个人博客。这一做法得到国际奥委会的默许。
国际奥委会一名官员此前也曾表示,“网络和博客等传播方式有助于增强奥林匹克运动对年轻一代的吸引力。”
“国际奥委会看到了雅典奥运会后的短短4年里互联网的迅速强大。”北京体育传媒界一位观察人士评论说,这促使他们最终放弃对运动员博客的暧昧管理。
“圈人”争夺战 为了吸引眼球和瓜分商业价值
体育明星博客在每个门户网站眼里都是一块流淌着香油的牛扒。开禁之后,运动员在奥运期间发布博客,对网站都意味着巨大的眼球吸引力,难以估量的人气和商业价值。
于是,网站们闪电般地冲出堑壕,投入凶猛的拼杀。在2007年解禁前后,竞争达到高潮。
“大家都制订了‘圈人计划’,千方百计多拉运动员在奥运期间到自己网站上开博,相互挖角,一些运动员的博客在几个网站之间搬过来搬过去,现役的、有望夺冠的运动员最为抢手。”沈辉描述说。
有北京媒体早些时候更传出一则消息:一位体育界明星拒绝了某网站“10篇稿10万元”的开博邀请,原因是他已与另一家网站签约。结果,另一位体育管理人员以10篇稿5万元的价位接受了邀请。
拥有资源和经济优势的大门户网站是这场争夺战的主角。据CNNIC最新公布的调查,搜狐、新浪、网易、腾讯四家综合门户提供的博客空间服务,已经超过博客服务发起者而成为第一阵营。
搜狐作为2008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具有资源优势。“目前在搜狐有博客的现役运动员有300多人,”搜狐体育负责人周寿远说,“比如刘翔的博客就在搜狐。”
新浪体育博客负责人刘理德则援引新浪自己的统计说,现役的运动员在新浪写博客的有170多人,另外有40多位拿过奥运或世界冠军的明星在新浪开博。
作为后起之秀的腾讯目前已经和乒乓球、羽毛球、游泳、举重、体操五支运动队签约,将这些队伍所有运动员的博客都收入旗下。
网易在网球等领域拥有一定优势。著名女网选手晏紫的博客便在网易。
“现在对体育明星的争夺已经接近尾声,”沈辉对记者说,“你可以到各个网站上去看,资源的瓜分格局都已经基本明朗。”
“自媒体”冲击 表达奥运期间真实的自我体验
“自媒体”加入战团,运动员博客把更多眼球和广告收入从传统媒体拉向网媒,这会最终导致传媒竞争格局的颠覆性改写吗?
搜狐博客频道负责人赵牧认为,过去只允许作为第三方的媒体报道,现在运动员可以通过自己的视角记录奥运会。在奥运期间相对封闭的环境中,个人博客能为运动员提供一个表达真实自我的平台,对外界的不实报道也能迅速作出回应。而对于受众,运动员真实体验和感受的直接表达是人们最愿意看到的。
“对于传统媒体来说,这肯定是一个冲击,”北京体育报界的一位资深人士表示,“但我们也不会失去自身的优势。奥运期间记者能采访运动员的机会有限,运动员博客未尝不是捕捉有价值新闻线索的一个新渠道。”
不过,在未来奥运博客的操作上,门户网站们也有自己的风险顾虑。
眼下,国际奥委会新的北京奥运会互联网指南还在编撰中,具体的细则还没出来,“而且各个运动队也可能有自己的要求,不知道运动员博客能写到哪一步,写到什么程度。”沈辉说。
在2007年2月讨论是否开放运动员写博客时,国际奥委会曾表示,奥运村不应成为真人秀式的舞台,运动员不应该通过写博客营利,也不能在博客上粘贴比赛期间获得的照片、音频和录像。
此外,在奥运的16天内运动员要更新博客也是有困难的,一是时间问题,二是对个人来说有一定风险,比如博客的内容可能泄露本队的战术或造成其他负面影响。
针对更新问题,有的网站已在未雨绸缪。
“我们和运动员签订了协议,会保证奥运期间他们的个人博客有更新,并且在赛后还会有互动访谈,只不过博客的具体内容届时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腾讯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我有“我的”奥运会
北京奥运会期间,参加赛事的运动员和官员可以开设个人博客。这是国际奥委会首次批准运动员、官员在赛事期间“开博”。根据国际奥委会的相关规定,奥运会期间,运动员、教练和运动队官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充当“记者或其他传媒人物”的角色,但国际奥委会认为,博客不属此类活动。
此番国际奥委会首次批准运动员、官员在赛事期间“开博”,算得上是与时俱进了——这个“时”,就是一个全球信息化社会以“自媒体时代”为特征的,人人即媒体的趋势。
互联网的发展,使全球“共享一个信息平台”成为可能,与此同时,更多的人也开始习惯以网民的身份参与并且干预公共事物。这使得美国《时代》杂志继1982年把“计算机”评选为年度人物之后,又把2006年度人物归于“YOU”,也就是所谓网民。《时代》对此解释说,社会正从机构向个人过渡,个人正在成为“新数字时代民主社会”的公民。这是一个事实:当更多的人突破了传统的媒体参与形式,而自主地投身于对个人遭际或公共表达的传播之时,他也就成为一种独立的媒体形式。对此,搜狐公司CEO张朝阳在今年9月就明确断言,互联网正在迎来“自媒体时代”。
“博客”,正是最能代表“自媒体时代”的典型形式。它不仅将产生内容的权利从权威人士、专门机构那里交到大众手中,并且以最便捷的形式——不再通过繁琐的刊号、书号的审批,甚至个人的身份也可以是模糊的——极大地满足并保证了个体的言论权利。当人人都可以开博并言事,人人都可以记录并表达,那么人人都是媒体、人人都是记者的时代也就应运而生。这是技术革新带来的权利进步,也是过去没有哪一个时代能够做到的。而且事实上,“自媒体”的出现也极大地丰富了大众媒体的内容与形式,因而带来了社会的双赢或多赢。
当然,网络同样是一把双刃剑,随着私权媒体的发达,信息焦虑症、个人隐私暴露、语言暴力等等也都成为与互联网相生相伴的顽疾。以此次允许运动员开博而言,“因担心运动员博客可能导致不实谣言的蔓延和传播”,国际奥委会称,不反对对这些博客进行详细检查。这无疑是必要的,运动员需要有相应的社会责任感,但与此同时,我们不希望“检查”变成为一种言论权利的限制。我们接受了网络,就应能理性、宽容对待网络社会一些基本的特征。
因此,为“自媒体时代”的出现提供一个更加宽容、更加自主的环境,充分尊重公民的“我即媒体”的权利,表明了社会的进步。现代奥运会已经附着了政治、经济、社会的意义,就此而言,允许运动员、官员在赛事期间开博,正是北京奥运会的加分之举,也更是为国际奥委会的创新之举。这也表明,让运动员开博,让他们拥有充分而必要的表达权,尊重并且宽容人人拥有“我即媒体”的权利 。我们也正借于此,真诚欢迎一个“自媒体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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