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银行业QDII主要政策法规(杨老金邹照洪)


目前中国银行业QDII主要政策法规

新金融网www.cnfinancer.com 杨老金  邹照洪

2006年4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6年第五号公告对部分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包括:拓展境内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拓展保险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2006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委托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

2006年6月15日,中国银监会在《关于〈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指出,符合要求的中、外资银行均可以申请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外资银行申请开办的业务应以中国政府履行WTO承诺中已开放的地域和业务对象为准。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外资银行的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批。具有经营人民币业务资格的外资银行,如取得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购汇额度后,受投资者委托以人民币购汇办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中国银监会依据《办法》同时受理中、外资银行对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申请,实行统一的准入标准。

2006年6月26日,中国银监会根据《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对审批程序等事宜作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近期相关规定,银行系QDII产品投资门槛已获准从10万元降低至5万元人民币,鼓励更多投资者通过商业银行的专业化管理进行投资海外股市。

主要法规列表: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

《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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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