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资金监管---无能的“明智”之举


其实早就想写一下关于这个话题的一些想法,只是最近有些忙。今天突然听到一件关于天津某高官畏罪自杀的事情,再一次深刻触动了我,并让我对二手房资金监管多了一些担心。

二手房资金监管政策在天津也实行了有一段时间了,并且最近又有了新的举措,连一次性付款的都要纳入监管之列(无特殊情况)。真可以看出政府相关部门的“不遗余力”。当然功夫不负有心人,这项政策好像也得到了很多方面的认可与赞同,包括广大百姓,真是不易。说实话在当下,真正能够得到广大百姓拥护与支持的政策并不多,这也算一个吧!

二手房资金监管----真的是多么好的英明之举吗?我认为不是,我更加的的认为它是一个政府的无能之举,为什么呢?首先从资金监管政策的起因说起---2006.09汇众房地产诈骗客户房款1.4亿,同年11月易安置家诈骗2000万,紧跟着就是忠证房地产诈骗800万,(可能还不止)。老百姓的血汗钱就这样被这些黑心的企业一扫而空,结果的始料不及,给了政府当头一棒。政府心想:你们也太过分了,不管你们就得了,你们也太放肆了吧!你们这不是要动摇我们的"统治"吗?让我们大失民心吗?还损失这么多钱,得了!钱你们甭想用来,还是让政府亲自监管吧!于是二手房资金监管政策诞生了。

监管是有了,挪用二手房资金的现象可能不会再发生了,但二手房中介的监管问题真正解决了吗?我认为问题的根本并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只是简单地把钱换了一个存放的地方而已,或可以说政府根本没想或无能去监管中介企业,而只想着把二手房的钱拿过来,据说天津市的二手房监管资金已经上了百亿,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一举两得!

不去真正解决中介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去真正履行一个政府的监管职能,而只是简单的做一些表面文章,看似问题解决了,可能会蕴藏着更大的问题。

从去年的中介诈骗事件至今已经近一年的时间了,我们并未看到一套行之有效并且完备的二手房交易流程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细则,二手房到底该如何交易?中介企业到底该如何监管?二手房中介的问题并非一个表面的资金监管就能解决的,中介行业要成为一个光明的阳光行业,更加需要政府的良好引导,严格监管,大力支持,试问我们的政府做到了吗?

说说我开始提到的担心,因为涉及到钱,尤其是一大笔钱,总会让某些人想入非非。上海社保案的余音还时常回荡在耳边,巨大的社保资金,让多少人倒下,是贪婪,是欲望,是无法无天。虽然他们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损失却是永远也无法弥补的。谁又能保证二手房资金的监管安全呢?当然我们希望它永远是安全的,但不知为什么,我们希望的东西往往很难实现?

总感觉我们的政策缺乏了一些什么?就像是一对父母总是给孩子钱花,而从不教给孩子走上社会,挣钱谋生的自立能力一样。对!我们需要的是诚信的个人,诚信的企业,诚信的社会,我们政府要做的是:培养有公德的个人,有职业德的企业,最终建立以德为本的诚信社会。那才是我们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