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带头大哥”辨


  鲁汉

  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很自豪的对外宣称,网络知名的“带头大哥777”――-王秀杰,擅自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已于7月24日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据称:自2006年1月起,王秀杰以“带头大哥777”名义在网易开设博客,非法经营业务。今年1月起,王秀杰又在腾讯网站设立QQ群,向群友收取“咨询费”。截至7月3日,招收会员超过900人。

  但是,我认为,证监会对带头大哥的所谓指控――-“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是在偷换概念。

  证监会指称“带头大哥777”“违反了《证券法》第122条”“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显然是在断章取义地引用和理解《证券法》。翻开《证券法》我们可以看到:第一百二十二条是第六章中的第一条,全文是这样写的“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而《证券法》第六条的标题是“证券公司”,因此,第六条项下的条款是针对证券公司而言的。但是,“带头大哥”仅仅是在网站上开始博客群,为股民提供一些关于证券方面知识的咨询。顶多也就是一个证券投资咨询。我们显然不能把一般的证券投资咨询理解为“经营证券业务”。否则,金融学校里开设的证券课程,电视及其他媒体上的证券节目和版面就都成了“非法经营证券”了,那么学校、电视台和媒体就都犯有非法经营罪了。这显然是荒唐的。

  而关于证券咨询机构,《证券法》另有第八章“证券服务机构”单独进行了约束和规范,明确了投资咨询机构要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需要获得批准,以及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内任职的人需要有任职资格:第一百六十九条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第一百七十条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二年以上经验。认定其证券从业资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但是对于个人的行为,《证券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针对“带头大哥777”开办的博客和QQ群是以证券咨询类为主。证监会表示,投资人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在参与证券投资活动时,寻求有资格的、正规的投资咨询渠道,注意识别非法咨询机构和个人。

  证监会在这里用了一个很荒唐的词组“非法咨询机构和个人”。请问,在这里“非法”是来修饰“个人”的吗?“非法个人”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明显的,证监会在这里再一次偷换了概念,把《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中规定的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任职人员的“证券从业资格”这一概念,推广到了全社会的所有成员。咨询作为一种业务来经营是企业行为。个人为他人提供“咨询”只能看成是一种劳务,而不是一种经营行为。比如,老师以个人身份为他人提供家教服务并收取报酬的行为,也是一种提供“咨询”的形式,但是我们不能看作是一种“经营”行为,而只能当作一种劳务行为。家教是这样,“带头大哥”也是这样。

  “带头大哥”没有在证券咨询机构中任职,所以,他不必取得所谓的“证券从业资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带头大哥”不能与别人谈论自己关于股市的看法和见解。如果没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人谈论中国股市都要被抓起来的话,那么,郎咸平天天在媒体上评价上市公司是不是早应该被抓起来了?还有那个叫罗杰斯的美国混混,年初时到处叫嚷“中国股市泡沫太多”,现在又跳出来声称中国股市还要牛80年,这显然是在“预测”中国的证券市场。那么对于这个“非法”的个人,证监会为什么还让他“逍遥法外”?

  证监会告诫股民:“在参与证券投资活动时,寻求有资格的、正规的投资咨询渠道。”并称这才是“正确的投资理念”,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这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明显的,所谓的“资格”正是证监会认可的。那么,是不是取得了证监会“资格”的人都能保证股民的利益呢?我们不妨看一个例子:

  今年3月22日深发展公布了它的2006年度的财务报告,头一天深发展的收盘价为19.89元。当日,中信证券公司金融(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杨青丽给出的研究报告认为:(深发展业绩)增长主要原因却来自于计提准备减少21%!深发展资产质量在上市银行中最差(06年末不良率为7.98%),准备覆盖率又最低(06年末48%)的背景下竟然少提准备,使净利润增长率高达300%多,为中国上市银行06年业绩之奇观!进而认为深发展的年报所述的利润“明显的不实”。从而给出的股价预测为8元。中信证券是经过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杨青丽更是具有证监会颁发的“资格”。于是有着“正确的投资理念”的股民们纷纷卖出自己持有的深发展股票。但是,他们却上了证监会“资格”的当了:从深发展的k线图上,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深发展的股价在承受了两天散户们的抛压后就一路直上,创出了36元多的高点。股民们的利益就这样被证监会的“资格”忽悠了。

  如果说,“资格”分析师们在个顾上看走了眼也情有可原,那么他们对于大势的判断又如何呢?左小蕾,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自然也是拥有忽悠证券的“资格”。这位首席经济学家自2006年6月起就唱空中国股市,到处鼓吹中国股市有泡沫,声称“大涨必将暴跌。”那时候上证指数才1700点。一年后的今天,上证指数已经超过了4400点。当初如果谁听信了左忽悠的观点,现在恐怕肠子也要悔青了。

  就我个人而言,我从来不盲从任何的证券分析――不管他有没有资格。所以我也不会要求有“资格”的证券分析师都应该是占卜大师。股市的运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能依靠自己的判断。但是,当有“资格”的证券分析师的评论并不不比别人高明的时候,“资格”就只能成为一种护身符了。左小蕾从1700点就看空中国股市,而“带头大哥”却持续地看好中国股市,今天我们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带头大哥”的观点,比有“资格”的左小蕾可能更准确一些。

  证监会是管理我国证券行业的政府部门。“带头大哥”是否违法当有我国的检察机关进行处置,证监会大可不必越俎代庖。证监会的检察部门如果有功夫的话,还是应该首先管一管证券行业内部的事情。比如:这些有“资格”的分析师的胡言乱语、上市公司董事长的老婆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以及亚星公司股改对价没有按时到位等等你们该管的分内之事。还股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