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道德底线的社会:我们正成为暴行的帮凶和同盟者!


失去道德底线的社会:我们正成为暴行的帮凶和同盟者!
——从夜总会的实习陪酒女生、饶颖、张钰等说开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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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我是不大看报纸的,除了21世纪经济报道和经济观察报之外,电视呢,也只是看看电视剧,尤其喜欢周星驰的那些无里头电影,看似荒诞才真正蕴含着大道理,看得越多感触和收获也就越多,上网呢,我只看两个网站,一个是中央政府的网站,主要看新闻公报,关键是外交部的例行记者招待会,国家又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情啊,都可以从这里知道,当然,不一定那么明显,通过看记者招待会,也会让我更圆滑点,哈哈,另外一个网站就是看北大法律信息网的法律法规中心,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法律出台,有没有什么奇怪的或者优秀的判决书可以捉摸捉摸的。
不料,最近看电视、上网和看报纸,还真的是看见些令我忍不住要说话的东西,自从大学毕业到现在,我就很不愿意写东西,也不愿意多说话,法学界的人士和所有知识界的人士都差不多,在这个时代都患上了沉默症,人人都不愿意说话,不说好也不说坏,要么看着再说,其实什么也没有说,虽然有不少文字或者声音,但是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谁也不知道什么意思的“哈哈,………,啊……,哈哈哈”,难怪有人在骂经济学家、法学家等知识界的显要群体在关键时刻和关键问题上总是集体失语。
第一件事情是说在江西吧,有个所谓的职业艺术学校,居然组织在校女生到上海、广东等地的夜总会陪酒,称之为“实习”;上海东方明珠专门组织了一个电视讨论会,题目就叫做“夜总会的实习女生”,据主持人的介绍说,这种情形不仅仅是江西才有的,据说辽宁,还是什么地方也有。我不禁觉得恐怖了:教育机构变成什么了?此类职业艺术学校的在校女生大多是15-17岁左右的女孩子,她们在夜总会可能是卖酒,也可能是表演,但是所得的费用,50%被在夜总会和学校之间穿针引线的中介公司拿走,25%归学校,25%归学生自己。夜总会这类地方的特殊诱惑因素对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似乎有人说过,对少女来说最可怕的事情是她知道了可以通过与男人上床而获得她想要的东西。在读大学的时候,记得有一次,我跟一个女同学在绿城广场散步,一个大约是6-7岁的小女孩死缠活缠非我买一枝她手里的玫瑰花送给她认为那是我女朋友的女同学,好不容易摆脱了她,对于割草出身的我来说,我很动心的说,“这小孩子现在不读书,长大了怎么办?”我的女伴的回答令我大吃一惊:“做妓女!”我那时候很怪朋友说话怎么这么刻薄,对一个小孩子说这样的话,简直是在诅咒人家,过了近十年后,我觉得她说的话也许是对的,当年那个卖花的小孩,现在恐怕也已经十七八岁了,该考虑她的生活了。从社会层面而言,成年男女之间设计他们私人性生活的自由,无论如何不需要过分谴责,那不是法律可以规制的地方,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保护她们免受来自互联网的、社会的、周围的带有色情和性意味的骚扰和侵害,是完全有必要的,因为她们还不具备选择的能力。我毫不怀疑,政府的无能、冷漠和不负责任,以及某些教育机构和中介公司的无良,正在建立一个将未成年少女直接送入夜总会的罪恶走廊!
第二件事情是一个叫饶颖的女人,可能年纪也不轻了,在自己的博客上大暴与赵忠祥的关系,不断控诉赵忠祥性虐待她,还神乎其神地说赵忠祥有一种魔网,凡是被他的魔网罩住的女人,除非是赵忠祥愿意,否则她无论如何都无法脱身,不能摆脱赵忠祥的控制。要是赵忠祥真的是有这么神奇,那他的魔网,肯定能够卖个大价钱。针对饶颖的那些话,我没有更多的要对它们的真实性的质疑,我对他们的私生活细节并不很感兴趣,但是对饶颖女士在这个时候披露这些细节的行动觉得更透露出了整个社会层面的共性内容,饶颖女生的诉求本身,我不清楚,但是似乎主要是控诉这个始乱终弃的名嘴,要求给予应有的赔偿,似乎更为关键的是赔偿。从饶女士自己的陈述来看,她和赵之间在关系破裂之前是有感情的,是倾心相爱的,她知道赵是不可能和自己结婚的,所以也认为大家合得来心甘情愿的付出也没有什么。因此,我觉得似乎可以定义为“情人关系”,情人关系虽然不受法律的调整,但是还有自己的道德底线的,至少有两个:一是情感性,情人之间一定要有感情,这是最为根本的,不排除之间有情人的赠与,但是感情是在先的和主要的,没有感情,只有物质和服务的交换,那不过是有偿性服务关系而已,情感性还意味着双方之间没有感情了的时候,双方就可以自由终止该关系;二是秘密性,情人之间的关系和事务属于两个人之间的事,双方都有道德上的义务不向第三人包括社会披露,这是起码的相互尊重。饶颖把这个事情通过博客向社会披露的行为本身,就是自己的丈夫和孩子,也对赵的妻子和孩子的伤害,作为成年人的她完全明白自己当初的行为,因此,也应承担该事情的后果,而不应该把事情扩散(在谷歌上输入“饶颖”,得到了约有798,000项符合饶颖的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03 秒)、歪曲、甚至丑化他人,可见,饶颖也丧失了道德底线。这难道是个孤立的事件吗?
第三个事情是一个叫张钰的女子,在网络上兜售自己与众多导演、副导演之类人物的性爱光盘,据说全部是现场拍摄,该事件得到了诸多纸质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与饶颖事件相比较而言,更猛烈(在谷歌上约有1,190,000项符合张钰的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03 秒)。2006年11月24日《重庆晨报》也作了大篇幅的报道,似乎娱乐圈子里的这类事情就是什么新生事物,这种事情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存在,并不像人们看上去那样光鲜和纯洁,记得有本小说据说是什么嘉丽妹妹的姊妹篇,小说的结尾说这个女演员,在一个PARTY上,端着酒杯又要出场了,但是没有穿内裤。在张钰事件里,耐人寻味的是,张钰性爱录像带中的男主角们的表现,即使知道自己被录像了,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对张钰的抗争行为不予任何丝毫的在意,这一点连南方的贪官都不如,因为很多在南方做生意的人说,那些地方的官员的办事三原则:
1、如果你不跟人家送红包,不给办事;
2、如果你送了红包,就一定给你办事;
3、如果事情没有办成,则一定会把钱退给你。
虽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还是基本符合人们的一般预期,而这些男主叫们就厉害了,玩完了,束缚了,但是起码的道德底线都没有了。
在最后,我们还能说什么呢?我们不能再沉默了,我们必须表明我们的态度,如果不能形成群体起码的道德共识,这个社会即将崩溃!如果我们继续对这个失去道德底线的社会继续沉默,我们将成为无数暴行的帮凶和同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