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开专家的画皮
新语
国人迷信专家,所以,每每遇到重大问题,媒体总是要搞一些所谓的专家出来,忽悠一番。然而,一些专家却徒有虚名,跟傻子一样,信口开河,说一些不着调的话。
昨天的《新京报》上,刊登了一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撰写的文章《征资本利得税是挤压股市泡沫的万全之策》。看后,不论是从论点还是从内容,实在不敢苟同。忍不住想说几句。
中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不仅蕴藏着机会,也孕育着极大的风险。正是出于培育和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初衷,国家对证券市场交易产生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这并不意味者在证券市场里,投资者没有向国家缴税。恰恰相反,在证券市场中,股民需要缴纳多种税收,而且有些税种的税率甚至远远高于其他领域的税率。
首先是印花税,印花税是指纳税人在书立契约和领受凭证时应向政府纳税的一个税种。按照税法规定,一般财产转让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万分之五。但是,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缴纳的股票交易(应该视为财产转让的一种形式)的印花税税率是千分之二,是一般财产转让合同的印花税税率的四倍。如果按目前每个交易日3000亿的交易量计算的话,不论股市涨跌,股民们每天向国家缴纳12亿元人民币的印花税。
其次是所得税。对于股民投资上市公司取得的收益,需要两次向政府缴纳所得税,第一是作为上市公司本身,在取得经营利润后,要按国家规定的税率缴纳15%-33%的企业所得税。第二,如果上市公司分红的话,股民得到的红利还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见,股民投资上市公司所缴纳的税收远比其他投资要多。而且这些税收并不考虑股民的证券交易的风险。也就是说,即使是股民在证券交易中产生了亏损,这些税目也是要征收的。相比之下,作为银行存款利息,食息者既不用承担经营的风险,而且在银行经营中不仅不会增加国家税收,反而,还要作为银行的“利息支出”项目,冲抵相应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可见,作为不劳而获的利息,在整个银行的经营过程中没有为政府缴纳任何税收,甚至连作为契约的存折都没有缴纳印花税。那么政府在存款的最终阶段向存款人征收利息税,又有什么不公平的呢?
诚然,我国政府减免了证券交易过程中的资本利得税,但这是以高企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率(是普通印花税的4倍)为前提的。不仅如此,资本利得税在实际的操作中还可能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
作为专
我国改革开放后,知识分子的待遇得到了普遍的提高,特别是向吴敬琏、乔新生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