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是关于世界观、方法论的科学。世界是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是具有可感形态、具有元本体、元实体和元分体的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这就是我的哲学世界观。
认识美丽多彩的的世界必须认识具体事物。认识具体事物必须认识具体事物具有的元本体、元实体、元分体。
一、元本体、元实体、元分体
元本体的哲学定义:元本体是世界万物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是普遍存在于每个具体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绝对抽象事物。
元实体的哲学定义:元实体是世界各种各类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本质、一般性能和一般规律,是普遍存在于各种各类具体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相对抽象事物。
元本体是绝对抽象事物,元实体是相对抽象事物。抽象事物是元本体和元实体共同具有的规定和本质,元本体和元实体是抽象事物的两种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因此认识元本体和元实体必须认识抽象事物,掌握抽象事物的本质和特征。
什么是抽象事物?
抽象事物的哲学定义: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被人的认识分解后,从其中抽出普遍性规定的部分所形成的认识对象,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普遍性规定和本质。
具体事物对人的生存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人为了获得具体事物的全面知识,迅速准确地对具体事物作出价值判断,就会在对具体事物观察对比的基础上,运用大脑对具体事物进行认识分解,把具体事物分解为特殊性规定和普遍规定两个部分,舍去具体事物的特殊性规定的部分,抽出具体事物的普遍性规定的部分,并用一个词语对抽出的部分进行冠名,从而产生了抽象事物。
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被人的认识分解后形成的认识对象,抽象事物本质上是具体事物的分解体,所以我把抽象事物称为元分体。
元分体的哲学定义:元分体是具体事物被人的认识分解后形成的分解体,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抽象事物。
具体事物好比是一截大树干,是外面的树皮部分和里面的木本质部分组成的统一体。抽象事物或元分体就是这截大树干的树皮遮盖下的木本质部分。
普通名词表述的认识对象都是抽象事物,都是具有自身规定的元分体。
例如:普通名词“人”表述的认识对象就是抽象事物。人作为普通名词表述的对象,是个别具体的人被我们的认识分解并抽去特殊规定后形成的认识对象,是个别具体的人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和一般本质,或者说是个别具体的人所具有的属的普遍性规定。
只有专用名词和经过语言修饰限制的普通名词名词表述的认识对象才是具体事物。例如:专用名词“中国共产党”所表述的认识对象就是具体事物。
柏拉图学派认为:任何名词都对应着一个实际存在。柏拉图学派的这种观点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个学派没有明确指出普通名词对应着的实际存在是抽象事物,专用名词对应着的实际存在是具体事物。没有指出不同种类的名词对应着的实际存在各自具有的认识特征。
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是抽象事物的基本特征,也是普通名词表述的认识对象具有的认识特征。
虽然我们说抽象事物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但是我们却不能用感觉器官感到具体事物中存在的抽象事物。人只能见到具体事物具有的外露形态,不能见到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内在规定。我们的眼睛只能看见个别具体的人,不能看见抽象一般的人,只能看见个别具体人的特殊性规定,不能看见个别具体人的普遍性规定。我们只有用大脑对具体事物进行比较分析和分解,舍去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特殊性规定,才可以发现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类普遍性规定之抽象事物,获得各种各类抽象事物的知识。
根据每个抽象事物所具有的不同特点,我把抽象事物分为两大类型: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
什么是相对抽象事物?
相对抽象事物的定义:相对抽象事物是普遍存在于不同种类具体事物之中的抽象事物,是各种各类具体事物具有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普遍性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
我称相对抽象事物为元实体。元实体是存在于各种各类具体事物之中的相对抽象事物。
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是具有自身特点和规定的认识对象。
普通名词“生命”所表述的认识对象就是相对抽象事物,就是一个具有自身特点和规定的元实体。
世界万物可分为生物和非生物两大类。生命是仅存在于生物类具体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相对抽象事物,是生物类个别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是生物类具体事物具有的类的普遍性规定,是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代谢、变异、进化、行为表现出来的主体生存意识。
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是处在一定种属关系中的认识对象。根据每个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在种属关系中的地位,可以把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分为不同的种类和等级。例如,普通名词生物、动物、人、黑人表述的认识对象,就是不同种类和等级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最高等级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是世界万物被人分成两部分后,每一部分所具有的普遍性规定和本质。
例如,把世界万物分成生物和非生物两大类后,生物类具体事物所具有的普遍性规定是生命,非生物类具体事物所具有的普遍性规定是客观精神,生命和客观精神就是一组最高等级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例如,笛卡尔把世界万物分为物和我(心)两大类,他认为物类具体事物所具有的普遍性规定是存在,我(心)类具体事物所具有的普遍性规定是思维。存在和思维是笛卡尔所认为的一组最高级别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亚里斯多德很早就提出了实体论。亚里斯多德指出:实体有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之分;个别物体是第一实体,个别物体具有的属或种的规定是第二实体。他说:第一实体“是其它一切东西的基础,而其他一切东西或者是被用来述说它,或者是存在于它里面”。在第二实体中,越接近第一实体它的实体性就越多。例如在描述一个人时,说他是“人”比说他是“动物”更接近于个别人,因为“人”这个种比“动物”这个属,在更大程度上指出了个别人的特征。
具体事物好比是一截生长多年有很多年轮的大树干,大树干的树皮遮盖着的木本质部分是元分体,每个年轮内的木本质部分就是一个具有自身规定的元实体,离元心最远的年轮内的木本质部分是最低级别的元实体,离元心最近的年轮所包含的木本质部分就是最高级别的元实体,同心园年轮的中心部分是各种级别的元实体共同具有的组成部分,是每个元实体具有的普遍性规定和本质。
什么是绝对抽象事物?
绝对抽象事物的定义:绝对抽象事物是普遍存在于世界万物之中的抽象事物,是世界每个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
绝对抽象事物也被称为一般抽象事物。
我称绝对抽象事物或一般抽象事物为元本体。元本体是元实体和元分体共同具有的组成部分,它好比是有很多年轮的大树干元心部分的木本质。或者说元本体是存在于世界每个具体事物和各种各类抽象事物之中的绝对抽象事物。
准确地说,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首先是人类已经接触过、观注过、经验过、认识过的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本质和组成部分,其次它也必定是人类未知的一切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
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来源于具体事物。那么,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如何被人从具体事物中寻找出来的呢?
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人对具体事物进行观察和对比的基础上,运用大脑的认识思维能力,对具体事物进行层层分解和逐级抽象从具体事物中寻找出来的。
人通过观察和比较不同的具体事物,可以发现他们各自具有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发现他们各自具有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然后根据它们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把它们分别归于不同的种。通过观察比较不同种的具体事物,又可以发现各种具体事物所具有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然后根据每种具体事物具有的普遍性规定,把每种具体事物归于不同的类,直至把世界万物分成两大类,再通过对这两大类具体事物的观察和对比,发现每大类具体事物具有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然后舍去这两大类具体事物具有的特殊性规定,抽出这两大类具体事物具有的普遍性规定,并对抽出的普遍性规定加以冠名。于是具有个性化冠名的元本体和绝对抽象事物被人从具体事物、从世界中寻找出来了。
哲学名词表述的认识对象大多是绝对抽象事物或一般抽象事物。
哲学名词:“道”所表述的认识对象就是绝对抽象事物,就是元本体。道是哲学名词表述的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道学认为无形之道普遍存在于世界万物之中。东郭子向庄子问道:所谓道,何在?庄子答曰:无所不在,在蝼蚁、在秭稗、在瓦甓、在屎溺”。形而上者之谓道。无所不在、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尾者,道也。
哲学名词“逻格斯”表述的认识对象就是绝对抽象事物,就是元本体。希腊哲学家赫拉克里特最早使用了逻格斯这个概念,认为逻格斯是一种隐秘的智慧,是世间万物变化的一种微妙尺度和准则。斯多亚学派是逻格斯的提倡者和发扬者。他们认为,逻格斯是宇宙事物的理性和规则,它充塞于天地之间,弥漫无形。
哲学名词“实相”表述的认识对象也是绝对抽象事物,也是元本体。佛教的主旨在于究竟诸法之实相,这个实相就是诸法具有的一般本质、规定、规律和性能,就是存在于诸法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普遍性理则。
认识元本体对哲学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哲学研究如果对元本体无确切的认识,那么任何理论都是无根据的空中楼阁,因此中外学者都把本体论(实体论、存在伦)作为建立自己哲学体系的基础理论。
发现世界中存在的绝对抽象事物,并进行命名是哲学研究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哲学史上产生的关于绝对抽象事物、关于元本体的名称繁多。例如:道、真如、实相、逻格斯、数、单子、自在之物、绝对精神、世界灵魂、形式、矛盾、辩证法、物质、意识、运动、价值、时间、空间等。实际上大家用不同的哲学名词所表述的是同一个认识对象,是大家从不同角度、不同条件、不同情况出发对同一个认识对象进行认识后作出的个性化的概括和总结。
哲学家在探索本体的征途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不能清楚地说明什么是本体,人脑中的本体概念是从哪里来的、是怎样来的问题,没有重视抽象事物具有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认识特征,无法严格地区分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提出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的科学概念。所以都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哲学本体论,近代西方哲学把本体问题取消了,认为知性达不到本体界,于是近代哲学研究出现了从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
以往的哲学理论关于本体、实体、存在的概念,是内涵和外延不清的模糊概念,是关于抽象事物的概念。用内涵和外延宽泛的抽象事物概念表述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表述本体、实体、存在,是造成本体、实体、存在不可捉摸的直接原因。
我认为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有以下八种不同表述形式:物质、意识、价值、运动、时间、空间、数量、质量。
一、物质
物质是世界具有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的可感部分和可知部分表现出来的客观实在性规定,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刺激和影响人的感觉器官,并在人脑中形成映像的性质和能力,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具体事物是人的感官和大脑能够全面认识的对象,不能被人的眼、耳、鼻、舌、身感知的具体事物、不能被人的大脑知道其内在规定、本质、性能和规律的具体事物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思议的。
物质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具体事物是物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二、意识
意识是世界具有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的存在、运动、变化表现出来的自主、自新、自律的主体性质和能力,是存在、运动和行为遵循的必然规律和规定,是一切存在、运动和行为的统率者和指挥者。
客观意识和主观意识是意识的两种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主观意识和客观意识、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分别是存在于世界两大类具体事物中的相对抽象事物,是最高级别的元实体。
世界是有意识规定的生物和非生物组成的统一体。意识是生物和非生物共同具有的元本体,是生物和非生物具有的生命和灵魂。
生物是有生命的自然物,是生命和自然物组成的统一体。
什么是生物的生命?生命是意识元本体在生物领域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生物普遍具有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自主、自新、自律、自创的主体性能,是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代谢、应激、进化、行为表现出来的主体生存意识。
非生物是有主体性能的活的自然物,是灵魂和物组成的统一体。
什么是非生物的灵魂?非生物的灵魂是意识元本体在非生物领域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非生物普遍具有的自主、自觉、自发的主体性质和能力,是非生物的存在、运动、变化、发展表现出来的自然规律和主体自然意识,是非生物先天具有的理化性能和后天受到的作用影响结合后产生的运动和变化的要求、趋势、必然性。
运动和变化是灵魂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灵魂是运动和变化的本质。
生物具有的生命和非生物具有的灵魂,就是意识元本体在生物和非生物领域里的两种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我们通过观察生物的行为和非生物的运动变化,就可以发现生命和灵魂,就可以发现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主体性质和能力,就可以发现意识元本体。
三、价值
价值是世界具有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性质和能力,是存在具体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价值的表现形式是主体和客体、事物和事物、物体和物体之间存在和进行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运动和行为。
我们通过观察一种化学物质同另一种化学物质相接触时发生的化学反应,就可以发现每种化学物质参与化学反应时所具有的性质和能力、发现每种化学物质参与化学反应的相对比例,发现化合价。化合价就是化学物质所具有的作用和影响其它化学物质的性质和能力,就是这种化学物质所具有的价值。
我们通过观察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生活环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就可以发现人和生活环境具有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性质和能力,发现人和环境具有的价值。
对于人类来说,世界是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意义和价值的事物、现象、矛盾、问题组成的统一体,世界是有价值的世界,万物是有价值的万物。
现在大多数人所说的价值,是指客体所具有的促进主体生存和发展的性质和能力,是指客体对主体所具有的正面意义和正面价值。事实上客体所具有的作用和影响主体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和价值,既具有正面的意义和价值,也具有负面的意义和价值,是正面意义和负面意义,正价值和负价值的统一体。
人为什么要认识和改造世界?因为世界同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因为世界万物具有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性质和能力,因为世界万物各自具有自己的价值。人只有通过自身的行为消除世界万物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的负面意义和价值,充分发挥和利用世界万物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的正面意义和价值,才能实现人类不断生存发展的根本目标。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根据已有的经验和认识能力,可以很快地判断出一个事物、现象、矛盾和问题所具有的价值性质和价值数量,为我们的大脑经过思维产生出如何处置该事物的行为意识做好思想准备。
对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来说,个人是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运动发展具有作用和影响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现实的自然界是人改造的结果,现实的人类社会是人创造的产物。人具有改造自然界、创造新社会的性质和能力,个人对于自然界和社会具有价值。
四、时间
时间是世界具有的元本体之一,是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本质,是世界万物运动和变化的表现形式,是和其它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一般抽象事物。
时间是世界万物运动、变化的表现形式。运动和变化只有在一定的时间段里才能发生、才能存在,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上,世界和万物就不会发生任何运动和变化,脱离一定的时间段,任何运动和变化都不可能存在。
例如,用弓射出去的箭矢只有在一个时间段里才会从一个地点运动到另外一个地点,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上,即使是用弓射出的箭矢也是不动的。一定量的时间是箭矢运动必需的前提条件。
时间是世界万物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世界万物是由时间作为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的世界和万物,没有时间规定的世界和万物是不存在的,离开一定的时间,任何具体物体都不可能存在。
例如,一个人有生卒年月;一棵树有生存年限;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也是存在于一定的时间段里的具体物体。超过了一定的时间段,人就不是现实的人,树就不是现实的树,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也就不是现实的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了。
时间不仅同运动密切相关而且同空间、数量、价值也有关联。数量是时间的表现形式,是时间的规定性。人类发明和广泛使用的钟表是记录时间数量的工具,人们通过观察记录时间数量的钟表指针的变化,就可以知道某一时间段具有的数量规定。时间同价值也有密切关系,所以我们常说时间就是金钱。
五、空间
空间是世界具有的元本体之一,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本质和组成部分,是存在的表现形式,是和时间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一般抽象事物。
空间是具体事物存在的形式。
每一个具体事物都处在一定的空间位置之中,不具有空间位置规定的具体事物是没有的,也是不可理解的。
空间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
不论是个别具体的物体还是个别具体的宇宙都是有空间位置限制的,是有空间边界的。现在流行的宇宙大爆炸理论,流行的宇宙是有边界、有年龄的观点,实际上是对个别具体宇宙的正确认识,不是对一般宇宙的正确认识。
空间和时间是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元本体。
空间是存在的表现形式,时间是运动的表现形式,空间和时间是对立的。存在是相对静止的运动,是运动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存在和运动又是统一的,因此空间和时间作为存在和运动的形式又是统一的。
六、数量
数量是世界具有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同质量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数和形的概念来自现实世界,来自具体事物。数量规定是世界万物的本质和属性,是我们今天对世界万物进行数字化处理的必要前提条件。
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很早就认为:数是一切存在物的始基;数是一切事物的本质;数先于自然中的一切其它事物;万物可以没有颜色、重量和体积,可以没有具体的形态,但不能没有数;没有数就没有物质世界。
七、质量
质量是世界具有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同其它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重量和能量是质量的两种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
人类发明和广泛使用的磅秤和天平,就是我们为了获得具体事物的重量规定经常使用的工具之一。我们通过测量具体事物的重量,就可以知道某一具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一种质量规定。
质量是同数量相互联系、相互区别的一般抽象事物,质和量水乳交融密切相连,没有数量规定的重和没有数量规定的能都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思议的。
黑格尔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和量是对立的统一,“一切规定的存在都有一个量”,也就是任何质都有规定它的量,而任何量都是一定质的限量,而一定质的限量就是度,度就是质和量的统一。
八、运动
运动是世界具有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生活和存在方式,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本质和性能,是意识元本体的表现形式,是我们认识意识元本体、认识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自主、自发、自新、自律的主体性能的道路和桥梁。
运动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生物的)行为和(非生物的)变化。
行为是生物主体具有的主体意识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生物主体的现实生活方式。生物的主体意识可分解为思维意识、认识意识和实践意识。生物的行为也可以分解为思维行为、认识行为和实践行为。主体意识是主体行为的本质,主体行为是主体意识的自然展现。我们通过观察生物主体的行为,就可以发现生物主体具有的主体生存意识。
变化是非生物主体具有的主体意识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非生物主体的现实生活方式。非生物的变化包括产生、存在、运动、发展、灭亡等。非生物的主体意识可分解为自然规律、自然法则、自然意识。非生物的主体意识是非生物变化的本质,自然变化是非生物主体意识的表现形式。我们通过观察自然变化,就可以发现存在于非生物之中的主体意识。
从表面形式来看,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具体形式的元本体各自具有自身的特点,它们是相互对立的。但是从实际内容来看,各种具体形式的元本体又是水乳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同一体,是相互包容、没有差别的同一个认识对象。每一种具体形式的元本体,都包含着其它各种具体形式元本体的全部内容,都是其它具体形式元本体的表现形式。
世界万物具有的八种元本体,可以作为建立不同哲学分支理论的基础。
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作为两个科学概念,各自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相对相对抽象事物概念的内涵多于绝对抽象事物概念的内涵;相对抽象事物概念的外延小于绝对抽象事物概念的外延。相对抽象事物比绝对抽象事物拥有更多的规定性,比绝对抽象事物更具体、更接近具体事物,因此也可以称相对抽象事物为相对具体事物。
元实体概念的内涵多于元本体概念的内涵,元实体概念的外延小于元本体概念的外延。元本体概念的外延包含元实体、包含世界万物、包括整个世界。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元本体是世界统一的基础。
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都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人为了自身的需要,通过对具体事物进行层层分解和逐级抽象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相对抽象事物,也创造了形式多样的绝对抽象事物。同时还创造了越来越多的普通名词和哲学名词,用以满足人们对不断被创造出来的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加以冠名的需要。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元本体和元实体同人的认识行为有着密切关系,是人类认识行为的结果和产物。
二、具体事物和世界
认识美丽多彩的世界不仅需要认识抽象事物、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而且更需要认识具体事物。
具体事物是世界的模型和缩影,是世界的元始形态,是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世界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因此我把具体事物称为元体,简称为元。认识世界必须在认识元分体、元实体和元本体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元体,认识元。
元(体)的哲学定义:元是世界的组织细胞,是世界统一的现实基础,是世界、元分体、元本体、元实体的共同载体和表现形式,是具有可见形态、具有可知元本体和元实体的具体事物。
在我关于元的哲学定义中,元的概念有别于大家习以为常的关于元的概念。
元作为哲学概念经常被大家使用。大家在判断和评论某一哲学理论时,往往习以为常地把宣称世界的本质、规定只有一个的哲学理论称为一元论哲学,把宣称世界的本质、规定有两个或多个的哲学理论称为二元论或多元论哲学。由此可见大家关于元的哲学概念是指世界的本质和规定,是指存在具体事物中的绝对抽象事物或相对抽象事物,而不是指具有形体、具有元本体和元实体的具体事物。
为什么我要提出新的、与以往哲学所谓的元不同的元概念呢?
因为我认为大家习以为常、约定俗成的关于元的哲学概念抹杀了元、元本体和元实体的差别,影响了人们对元分体、元本体和元实体的正确认识。哲学关于本体或实体的概念是指世界或具体事物具有的抽象事物。大家经常使用约定俗成的关于元的概念也是指抽象事物。在大家习以为常的哲学语言环境中,元、本体、实体、存在这几个不同的哲学名词表述的是同一个内涵外延模糊不清的认识对象。
因为我认为具体事物是哲学的重要对象,是我们认识世界、认识元本体的道路和桥梁;忽视对具体事物的认识就不能正确地认识世界、就不能正确地认识元本体。
因此,提出清晰明确的关于具体事物的哲学概念——元,把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严格的区分开,把元体和元分体、元实体、元本体严格地区分开,明确具体事物在哲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是创立新的哲学世界观理论的需要。
什么是具体事物?
具体事物的定义:具体事物是具有可感形态、具有元本体和元实体的认识对象,是世界的元态、模型和缩影,是普遍性规定和特殊性规定、可见部分和可知部分组成的对立统一体,是世界统一的现实基础,是世界、元分体、元本体和元实体的载体表现形式,是我们认识世界、认识元分体、元本体、元实体的道路和桥梁。
什么是具体?马克思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恩格斯指出:一和多是不能分离的、相互渗透的两个概念,而且多包含于一之中,同样程度如同一包含于多之中一样,什么样的多样性和多都包含在这个如此简单的单位概念之中。
具体事物是普遍性规定和特殊性规定组成的统一体。
元本体是每一个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普遍性规定,元实体是一定种类的具体事物具有的普遍性规定。每个具体事物不仅具有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普遍性规定——元本体,具有一定种类具体事物具有的普遍性规定——元实体,而且还具有除了元本体和元实体之外自身的特殊性规定,从而与其它一切个别具体事物相对立、相区别。
长期从事结晶体研究的科学家,从来没有发现两朵形状完全相同的雪花。每两朵雪花晶体既相同又相异,它们争奇斗艳张扬着自己的个性美。陌生人观看两个双胞胎婴孩总觉得他们完全相同,但是母亲总是能很快地指出自己双胞胎儿女的不同之处。
虽然运动、时间、空间、关系是每个具体事物的普遍规定,但每一个具体事物的运动状态、时间阶段、空间位置、和关系环境都不是完全相同的,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规定。
具体事物是认识的对象,是可感部分和可知部分组成的统一体。
人认识具体事物有两种基本方法:感性直观法和理性分析法。
什么是感性直观法?感性直观法是人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感觉器官主动认识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获得具体事物可见部分的各种规定和知识的认识方法。
什么是理性分析法?理性分析法是人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大脑对感官获得的感性知识进行理性分析,获得事物可知部分的各种规定和知识的认识方法。
什么是具体事物的可感部分?具体事物的可感部分是指具体事物中能被人通过感官看见、听见、尝见、嗅见、觉见的各种规定和特征的总和,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之一,而不是具体事物的全部。
佛学把具体事物的可感部分为五尘(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并认为五尘是五根(眼、耳、鼻、舌、身)外缘(认识)的对象。
爱尔维休称具体事物的可感部分称为物质,是感官认识的对象。他说:物质并不是一件东西,而是一切形体固有特性的集合。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们感觉到的,它不依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具有变化快的特点。人在一定时间点通过感官获得的与事物可见部分各种规定完全相符合的知识,经过一定时间就会因为事物可见部分的发展变化成为不完全符合事物现实的知识,再经过一定时间就会成为完全不符合事物实际的知识。
人们关于真理(正确知识)具有相对性,关于日常感到的个别具体事物“总是变化不居的、不真实的”认识,其认识论根源就在这里。所谓具体事物,是指具有时间元本体规定、处在一定时间段里的认识对象,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在一定时间段里往往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什么是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是指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能被人凭借理性分析知道的各种规定、规律、性能、本质的总和,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之一,而不是具体事物的全部。
抽象事物、相对抽象事物、绝对抽象事物,以及元分体、元实体和元本体就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可知部分。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不是人的感官所能直接认识的对象,它是人的大脑认识和掌握的对象。
佛学认为:法尘是意根(大脑)外缘(认识)的对象,意识是意根(大脑)外缘(认识)法尘的结果。法尘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可被人的意根(大脑)知道各种内在规定的总和,意识是人关于法尘的知识。
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说,个体事物是第一实体,个体事物具有的属的普遍性是第二实体。第二实体就是个体事物或第一实体具有的可知部分。黑格尔说:一般抽象的普遍的东西,不是感官所能把握的,必须借助思想概念来认识。
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我们在一定时间点通过理性分析获得的同事物可知部分完全相符合的知识,经过一定时间不会成为与事物现实不符合的知识。人们关于精神、无形之物、一般的美是真实的认识,关于空是实象、是实然本体的佛学观点,其认识论根源就在这里。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永远不变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同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相比其变化也是较缓慢的。
具体事物是抽象事物、相对抽象事物、绝对抽象事物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元体是元分体、元实体、元本体的载体和表现形式。
抽象事物、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元分体、元实体和元本体都来源于具体事物。离开具体事物它们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具体事物还是世界的载体,世界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具体事物是世界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世界是无数具体事物个体组成的集体,个体是集体的基础和载体,是集体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什么是世界?
世界的哲学定义:世界是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是具有可见形态、具有可知元本体、元实体和元分体的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
我的事物一元论哲学世界观是对各种哲学世界观理论的概括和总结。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科学。古今中外的各种哲学世界观理论共同认为:世界具有本体或规定;世界的本体或规定同具体事物有着密切联系;具体事物是世界的本体或规定的存在和表象形式。
有神论或精神论哲学认为:上帝或精神是世界的规定、规律、性能、本质,是世界的本体,世界是上帝或精神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上帝或精神创造了世界万物,世界万物宣扬着上帝或精神的全能和伟大。
无神论或物质论哲学认为:物质或存在是世界的规定、规律、本质和性能,是世界的本体,世界万物是物质或存在的表现形式。物质或存在的运动变化创造了世界万物,世界万物是物质或存在的完美展现。
以往各种哲学理论关于世界具有本体、本体同具体事物有联系、具体事物是本体的表现形式的共同世界观,是与世界相符合的正确观点。但是以往的哲学世界观理论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之处。
以往的各种哲学世界观理论都没有正确说明什么是本体、本体是如何产生出来的,没有正确说明各种级别的元实体、各种不同表述形式的元本体、元分体和元体的统一性、没有重视本体和元体具有的不同认识特征,创立科学严谨的关于具体事物、抽象事物、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的概念,建立有效的被大家广泛接受的哲学本体理论。
事物一元论哲学世界观继承了以往各种哲学世界观理论的正确观点,克服了以往各种哲学世界观理论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正确地说明了什么是元本体、元本体是从哪里来的、是如何产生出来的,正确说明了各种级别的元实体、不同表述形式的元本体、元分体和元体的统一问题,创立了元、元分体、元本体和元实体的科学概念,创立了元本体的子概念,清楚地认识和说明了具体事物、抽象事物、绝对抽象事物、相对抽象事物及其相互关系,发展了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是有所创新的哲学世界观。
原创
美丽多彩的世界(二次修改稿)
评论
21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