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把用公共资源赚来的钱还给公众


公益事业——把用公共资源赚来的钱还给公众

 

在商品交换中,只有包含更多的“消费者必要劳动量”的商品才能赚到钱。而“消费者必要劳动量”来自于两个方面:(1)生产者的体力劳动;(2)生产者的脑力劳动。人的体力都是有限的,而且消耗以后必须得到补偿。体力所创造的财富与为补偿其消耗而消费的财富之间的差额很小。所以,单纯利用体力劳动能赚得的钱很少。只有在生产活动中较多地利用脑力劳动,才能够赚得较多的钱。

任何脑力劳动都是利用公共资源。(1)任何劳动脑力劳动都是在前人脑力劳动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前人的脑力劳动成果是公共资源。牛顿说,他是站在前人的肩上,所以才比前人看得远。我们现在是站到了牛顿肩上,牛顿以及牛顿的前人,都成了我们的垫脚石,不然,我们就没有今天的科技。就创造不出现代的精美的产品。不光牛顿,还有无数的科学家,也不光科学家,还有没成为科学家的无数的进行过脑力劳动并取得了成果的人。没有古人“琥珀拾屑”的发现,近代人就不可能发现静电感应,就不会有电流的发现,也就举有现代的电学,也就不会有电的应用。没有中国古代的八卦中的阴爻阳爻,就不会有二进制数学,也就会有现代电子计算机。也就没有现代的自动化控制。现代科学之光,不是哪一个人的光芒,而是全人类的智慧共同发出的光芒。现代人的任何发明和创造,都一方面是运用自己的智慧为人类智慧之光增色,另一方面又是利用了前人智慧的结果。没有电脑硬件的生产,没有广大用户对个人电脑的需求,没有二进制数学以及电脑程序编制上的原有的成就,比尔·盖茨再聪明,也不可能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将财富积累到天文数字。比尔·盖茨的钱当然是他自己赚的,但是,他是利用前人的脑力劳动成果,以及公众所创造的社会需求赚的。社会需求也是前人劳动的结果,所以,比尔·盖茨的钱归要结底是他得用前人的劳动成果赚的。不光比尔·盖茨,任何发明创造都是如此。任何发明家在为自己的发明而沾沾自喜的同时,都不要自己是利用了前人脑力劳动成果才能够进行发明的。前人的脑力劳动成果应该归谁?当然应该归公众,是公众的财富。(2)任何脑力劳动都是为了利用自然力,任何自然力都是公共资源。人生在地求上,大家都是平等的,没有谁比别人特殊,对于自然资源,没有谁应该独占春光。不光有限的自然资源是如此,无限的自然资源,如阳光、空气也是如此。可是,由于有的善于动脑,充分利用了前人的脑力劳动成果,能够对自然加以利用,有的人不善于动脑,对于摆在眼的自然资源也不能加以利用。不善于动脑的人当然首先得怨自己,但是,他也是自然资源的所有者却是无疑的。善于动脑的人在利用自己的脑力为自己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利用了归公众所有的自然资源。再说,对自然资源的任何利用,都会引起副作用,造成环境的破坏。这显然侵害了公众的利益。所以,任何用脑力劳动赚来的钱其实是利用前人的脑力劳动成果,并且以侵害公众利益为代价赚来的。
    有的人发财以后,将大量的钱投入公益事业。这是完全应该的,这是把用公共资源赚来的钱还给公众。有的人发财以后不愿这样做,是因为他认为钱是全凭他自己挣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