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筹划:外企经营期起点的筹划


 

具体筹划:外企经营期起点的筹划

 

《纠错: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起点如何算?》(http://www.chinavalue.net/showarticle.aspx?id=53898)指出,企业提问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经营期起点指试营业、试生产,那么是指发票开据日,还是工商执照日,还是指税务确认日?我回答的是税务确认日。知道了这一关键点,很重要,筹划要围绕这一关键点来进行。

经营期起点的确定很重要:一是关系到经营期的起始、长短,也就是关系到能不能享受“两免三减半”的问题。因为税法规定,经营期十年以上是个条件,不够十年就不能享受“两免三减半”;十年是从经营期起点开始的。二是决定企业开办费的问题。企业开办费的截止日就是经营期的起点日。开办费分五年摊销,如果不属于开办费就可以在当期全部一次进成本费用。三是涉及当年的盈利想不想算第一年的“两免三减半”的免税年度问题。因为,如果经营期的起点是在下半年,企业可以选择当年纳税,不作为第一个免税年度。这样就可以往后推一年“两免三减半”的年度,少纳很客观的税款。看,重要吧?!

前文已说明,经营期的起点日由企业自己和税务机关共同决定,这样,对其筹划,就离不开这两个方面。但主动权还时掌握在企业自己手里。你想,如果企业自己不想在上半年开业(试营业、试生产),税务机关还能硬逼你开业吗?企业完全可以权衡利弊,选择在下半年开业。如果涉及经营期不够十年的问题,应向后推迟结束经营期,以达到十年。企业自己决定了开业日期,要做好准备,然后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汇报,请求他们到企业确认。像《纠错: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起点如何算?》中的企业那样,“未向税务部门备案,1994年税务部门批准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就不能随自己的心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