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拉大与机会平等
吴敬链先生在2006年6月25日中国经济50人论坛“长安论坛”上发言指说:贫富分化背后的因素,一是腐败二是垄断,“惩治腐败以实现机会平等是跟效率提高正相关的,垄断部门收入非常高也不是因为人的能力问题造成不平等”,因此,要缩小收入差距,最重要的就是把腐败治住、使垄断行业实现市场化。(参见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1:44 中国新闻网)。对于吴敬链先生的这一见解,实在不能认同。他的这个与其市场化主张相一致的观点,既是肤浅的、又是片面的。
首先,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完善,而不是搞原教旨主义的完全靠市场自发调节的自由市场经济。强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并不是不要宏观调控。要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就必须赋予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权力,也就是必须允许政府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表明,只要市场调节、不要宏观调控的原始的自由市场经济已经破产。可是,以吴敬链为代表的一帮人,只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根本不谈市场机制的缺陷与失灵的存在;只强调政府的权力会导致腐败,而不谈社会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的必要性,不谈腐败的原因在于失去约束的权力,在于对权力的制约或约束的低效或无效(既然对权力的约束是低效或无效的,又不能取消该权力,那么应该采取的措施就不是取消权力、而是改变对权利进行制约的体制或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着政府对宏观经济的干预,最奉行自由主义的美国,政府不但对宏观经济进行干预,而且对经济的干预甚至延伸到了微观领域(对一些高技术产品的出口进行管制就是实例)。政府官员的腐败在美国也是存在的,但少之又少,且大多都能及时发现(特别实在行政领域)。
问题在于:①完全消灭腐败在技术(制度的制定、完善、执行)上是否可能,②在经济上是否可行,③社会是否同意或接受。从普通民众的角度看,完全消灭腐败是最好的,但是,这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消灭腐败的成本也会过于高昂。因此,最好的办法是用较低的成本、和近乎完美的制度或机制,把腐败控制在社会可以接受的、其发生率极低、一旦发生就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范围内(那种党委政府一窝端、受贿几百万的副省长几年后被提为省长等实例充分说明我们现行的权力体制存在的问题,一两个人的腐败可以说是偶然的,从上到下、层出不穷、前仆后继的腐败就绝对不是偶然的)。
这里的关键是对权力的有效约束(改革开放以来的腐败与反腐败的实践证明,失去约束的权力是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腐败愈演愈烈证明我们对权力的约束是低效或无效的,反腐败有成果、但总体上是低效或无效的)。在这一点上,西方的权力体制是可以借见的(目前的党的领导方式必须进行根本性变革,否则这种制约无效或缺乏制约的领导(即权力)体制最终会使党失去执政的合法性,现在,破坏法律、使中央政令形同虚设的正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党政官员(不作为、乱作为),而这些官员的根子就在权力体制和他的上级,形式主义、个人欺骗组织、下级欺骗上级、上级逼迫下级造假,在全国上下均有所见、并且已经很普遍,“保鲜教育”再次成了形式主义的演练、学习造假的课堂,这些问题的总根子就在当前的党的领导体制)。
必须强调,赋予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权力,与政府官员抓权、揽权、制造权力、对经济社会生活进行过多的干预是两个容易混淆、但有截然不同的概念。我们主张必要的政府调控,但也反对“昂贵”的政府、无效的政府、过多干预的政府。我同意张培刚老先生的如下看法:“有效的政府是经济获得成功的基础,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就不可能取得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要想实现工业化和经济起飞,尽快地赶上发达国家,显然首要地离不开政府的积极领导和参与。但是,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如果政府对于经济活动干预过多,卷入过深,则势必会抑制整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窒息企业的经济活力,以致非但不能加速,反而会阻碍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从战后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不少的政府对该国的经济发展起过重大的作用,但也有一些政府对该国经济的不适当干预,无论是宏观上的,还是微观上的,都给本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性,从而成为经济起飞的一个重要阻碍因素。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要掌握好政府作用的度,即恰当地确定政府的职能范围,弄清哪些事是政府应当做并且可以做好的,哪些事是政府不应当做并且做不好的。一般而言,个人、企业通过市场机制能够做得到并且能做得有效的事,政府不要直接插手,而他们力所不及的领域,如社会经济体制秩序的建立与维护、宏观经济的协调和长远规划等属政府的职责范围”。
其次,关于垄断问题,经济学已经谈论很多,这里不多说。要说的是,当前中国的垄断主要是权力的垄断,在国有经济中,普通民众无权、而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有时还有相关的政府官员、企业职工)瓜分国有资产、普通民众买单的就是表现。一个自来水公司的抄表工一个月抄两天表、月收入一万四千元,是当地一个副教授月收入的5--6倍。这种情况在石化、天然气、通信、航空、集中供暖等领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事业、国有垄断企业还都存在为“关系”而养人(不干活那工资、津贴),以及领导干部严重的在职消费等等情况。这些问题的产生关键就是权力失去了应有的制约。
必须强调,在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着垄断——与竞争伴随的垄断,虽然这些垄断与中国的权力垄断和国有企业对一些行业的垄断不同,但它也是垄断,而且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会产生出这种垄断。市场竞争会产生垄断,这是一个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证明了的真理性认识,垄断行业完全市场化是可行和合理的么?一定程度的打破垄断、鼓励竞争,这难道不需要政府具有能够采取相关措施的能力和采取相应的行动么?吴敬链难道连这些基本的经济学常识也不懂么?在本文看来,他不是不懂、而很可能是缺乏一种科学的精神,不是掌握全部的材料,然后分析总结全部材料、得出结论,而是选择部分对自己的观点有利的材料论证自己的观点,对自己的观点不利的材料一律视而不见。这是一种很坏的学风。
再次,腐败和垄断能够产生贫富分化,但贫富分化的原因不只是腐败和垄断。翻阅中国经济思想史,在春秋战国时代,我们就能看到由于市场作用导致的贫富分化,在马克思经济学中,更是强调市场必然导致的消极后果(这并不否认市场在特定条件下的积极作用),难道吴敬链对这个经济学的常识也不了解么?即使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市场的作用也是贫富分化的主要机制。吴敬链到底怎么了?
最后,机会平等是吴敬链等人近来谈论较多的一个话题。这也是在民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但是,吴敬链的机会平等其实质是机会不平等。我们要问吴敬链先生:一个大资本家和一个四肢健全、但除了肉体一无所有的人,在市场经济中如何实现机会平等。如果抛开资本,就人与人的比较来说,包括智力等先天因素在内的众多因素就会使人与人之间产生机会的不平等,何况还有诸多的后天因素。不承认差别不是科学的态度。我们要做的是,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在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人民的总体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的前提下,尽量弥补由于这些众多因素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水平或质量上的巨大差异。因此,要创造条件,使人人都努力发展提高自己、努力创造新的财富,使有能力的人都能有外部条件创造新的财富。同时,创造出的财富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或途径在社会成员间进行适当的分配,使财富的创造者有动力继续创造财富,使社会中的弱者又能得到适当的社会关照,使社会个阶层的生活水平差异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这样看来,吴敬链等人的机会平等既有一些合理的因素,也包含着空想的因素,并且只有“机会平等”是远远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