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条:其心可嘉、其行可疑、其果可怕



        国六条的出台,被很多人认为是针对房价泡沫的新一轮宏观调控风暴即将拉开。但是笔者仔细研读之后,认为“其心可嘉、其行可疑、其果可怕”。
       其心可嘉
       笔者所说的“心”,是从立意上来看中央政府针对房地产价格问题的调控决心日益坚定,将房价提到政治高度的许诺正在排除各种困难,积极推进,让笔者感到欣慰的是先进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治世理念正在寻求冲破落后的经济理论瓶颈。

       事实上,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到“三个代表”,再到“构建和谐社会”,长期以来在中国的学术层面上政治理论一直先进于经济理论,令人关注的是在先进的政治理论不断发展,最终和落后的经济理论向冲突时,会发生政治层面的妥协,还是经济层面的突破。
此次政策的出台,是调控房地产业矛盾一系列举措的不断延伸,其背后所体现的是对一个问题的思考正在慢慢浮出水面,即房地产业可不可以成为支柱产业,应该是“经济支柱”,还是“社会支柱”,是追求房地产业内及相关产业的直接GDP增长,还是追求社会综合效益增长。作为经济支柱,尤其是追求GDP的增长,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房价继续上涨,而中央政府愿意拿房价开刀,牺牲短期和直接的GDP贡献,说明中央政府强调房地产业作为经济支柱的定位有所松动,并对原有的观念进行了调整和修正,对房价上涨的影响也有了一定的看法和认识,这是值得称道的地方。
        

        尽管,在全文之首依然使用了“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这样具有定性意味的语言,不过笔者认为这是经济理论还没有得到突破的原因所致,(毕竟在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国家或是地区有效的解决房地产问题,很多国家和地区尽管表现出的并不是直接剧烈的冲突,但是房地产业不合理的发展模式对整体国民经济的影响是深刻而巨大的,同时房地产问题依然会周期性的爆发),并不能掩盖政治理念寻求突破的决心。所以笔者认为坚持先进的治世理念,寻求治世在经济规律下的科学方式,以及适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适用理论基础、评价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其行可疑
       

        正是因为落后的经济理论方面的制约,也注定这次调控风暴的着眼点依然没有逃出原有的调控思路,由于措施没有涉及到引发房地产问题的根本原因,决定了其只是在细支末梢强化了一些规范,笔者疑虑其形象意义大于实质意义,而针对目前房价矛盾不会有有效的控制作用。

         问题一:对于目前房地产问题的调控着眼点还仅仅局限在房产品市场内部。

        诚然,目前房地产矛盾主要体现在房屋价格增长过快。但是,问题的出现不是由于几个不发商贩简单的恶意炒作,房价上涨背后原因很多,不同地区的情况也有所不同。
  

        以上海、北京为例,笔者曾经撰文指出这些城市存在房价上涨的客观原因,就是由于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政策倾斜,导致城市魅力形成,过于集中的吸收投资和就业机会,引起的人口大规模的持续流入,尤其是富人和具有较高盈利能力的高级劳动者。从而出现需求大于供给,需求方支付能力区间过大,进而导致消费者价值判断疲劳,最终促使房产品市场垄断条件的形成。尽管,目前就业等方面已经出现了一些不利的现象,但是其城市魅力的作用依然强劲,通俗的说就是炒作房价的噱头和支持因素依然存在。要解决这些城市的问题,着眼点应当放在人口、投资吸呐、城市魅力、城区差异、超额利润行业调控等方面,而这些在本次调控中还没有任何体现。

        而上海、北京这样的标志性城市房价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就会继续起到标杆作用,激发其它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的垄断冲动和投机商的炒作欲望。

        问题二:对于造成房价上涨的原因依然存在认识误区。

       上涨过快还是上涨过高:本次政策多处用了“上涨过快”这个词汇,其潜在含义是上涨是没有问题的,只是相对于收入水平的增长来说过于迅速,而导致价格暂时显得过高。这正是笔者最担心的问题,房产品是一种必需品,它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既便是已经有了房的人,也会在其它消费中间接承担房产品价格上涨的成本。而调控思路显然没有将房价纳入整体经济运行的角度来考虑,这是令人失望的。

         总价和单价的认识:笔者注意到很多政府官员在评价房价时有“房价太高是因为房子造得太大”的说法,本次政策特别强调了小户型基本上还是这类观点的继续,这是一个令人遗憾的认识误区。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和一套40平米的房子是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的,如果因为120平米的房子总价过高,而单价不变,将其改为3套40平米的房子达到总价下降,其实质是牺牲了产品品质为代价的产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价格回落。

         炒作问题:从本次政策来看,打击炒作依然是重点。但是究竟谁是炒房者?笔者曾经撰文指出,有房的人都可以炒房,只要存在可观的利润空间,有房的人都可以随时加入炒房的行列,这是经济规律。而可观的利润一定存在于垄断的条件下,造成垄断的条件不排除,炒房者的数量和炒房的形式就没有办法进行控制。一个有趣的问题值得大家思考——如果北京明天不再是首都,那么它的房价会是多少?

        问题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房价方面的利益分歧问题的处理还没有明确。

        笔者注意到九部委包括了监察部,这体现了中央政府调控的决心。但是,有一个客观的现实摆在面前,土地出让所得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所得,是保证城市建设以及地方事务解决的重要资金来源。而土地出让价格的攀升更是房产品价格秩序上涨的一个直接因素,如何协调重要政府的要求与地方政府的利益直接关系到房地产商开发成本的高低。在本次政策中依然没有涉及到实质性的内容。土地出让价格的攀升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开发商就依然有理由支持房价上涨,新房不断攀升,就会拉动旧房垄断性上涨,房价还是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

        其果可怕
       

        好的立意,但是受制于落后的经济理论和判断法则,其行为的结果必然是可怕的,笔者认为可怕之处在于两个方面。

        一个是政策导向本身的结果:这主要是指政策直接影响到未来一定时间内房产品的供应结果。假使未来真的能够贯彻“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那么这种小户型将在市场上大行其道,但是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意味着实用面积大约在30至80平米左右,这种户型充其量可以满足的是栖身的需求,而把房地产品的需求高峰延缓,制造大量的潜在供应量积累。当城市魅力效应一旦消失,出现退出城市的现象之后,大量不符合居住使用价值的房产品会成为垃圾房集体涌向市场,直接冲击新房。既便城市魅力依靠人为因素继续得以保持,换购高峰出现的时候,依然会出现对高品质房产品的持续追捧,导致房价继续迅速攀升,而多出来的只是更加庞大的炒房群体,通过高价出售小房以获得换购大房必要的资金。

        同时,针对住房销售税费的要求,直接会导致非法信用的大量出现,诸如非法信贷、先住后付再过户等等的形式将会层出不穷。

        另一个更加可怕的结果:本次政策出台,被给予厚望,但是一旦依然无法对价格起到实质性的控制作用,那么会极大打击市场对国家宏观调控的信心,同时会给垄断者给以足够的口实掀起新一波上涨行情。

        其心可嘉、其行可疑、其果可怕,是笔者对这次政策出台的评价,可以预见的是房价可能因为此次政策所体现的政府决心所震慑,有短暂的振荡,但是支持房价上涨的原因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注定价格上涨,甚至是快速上涨是必然结果,而政策所导致的其它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跟踪研究。另外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地产问题会由软着陆还是硬着陆逐步变成损失多少,谁损失的问题,所以笔者希望先进的政治理念能够更加迅速的催生新的符合国情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法则形成,在造成巨大损失前找到解决问题的真正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