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蛋比坏蛋还要坏:关注齐二药厂假药致命案


假蛋比坏蛋还要坏:关注齐二药厂假药致命案

                         许青安

 

 

在人们习惯性思维中,假药都是出自没有技术力量的手工做坊的底下加工厂所为。在药品从原料采购、检验、入库、生产、检验、进入流通、招标采购、进入医院或者药房,这是一个冗长的流程,如同质量管理的“质量控制点”一样,在各个关键性环节我们都应该有“监管”,也就是说,随便那个环节真的有个管理,假药是不可能长驱直入,进而注入人体,致人死亡。

 

齐二药厂2002年为完成GMP认证,共投入3000余万元。GMP是英文名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for Drugs或者Good Practice in the Manufacturing and Quality Control of Drugs的缩写。GMP可以直译为优良的生产实践;当然这里我们主要指的是药品的生产。食品、化妆品等也应参照GMP进行生产,那就是for Foodfor Cosmetic。由于GMP已像TV等外来词缩写习惯应用.除官方文件外,大家已约定俗成,成为国际间通用词汇。

 

我国的GMP全称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99年6月18日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GMP是人类社会科学技术进步和管理科学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是适应保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GMP起源于国外,它是由重大的药物灾难作为催生剂而诞生的。

 

完成GMP认证的齐二药厂,按法律规定的自检程序,药厂需对人员、厂房、设备、文件、生产、质量控制、药品销售、用户投诉和产品收回的处理等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其厂内部设置有生产科与化验科,其级别持平,且由不同的副厂长分管

 

为什么如此的质量管理体系形同虚设?按照记者调查是由于从国有体制改为私营企业,这里就有俩个问题,第一,国家要控制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命脉,那么制药厂算不算?第二,企业之外有几级国家药物监督机构,其监督的基础就是基于企业的自控?

 

难道从国有体制改为私营企业,就只有赤裸裸的经济利益,而且是短期的经济利益?我们在改制时候,我们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相关的如药监局,要求过药品的企业责任吗?按照国家GMP的要求对于其法人代表或者厂长的任职资格我们有过审查吗?

 

改制,难道就是“一卖了事”?政府的缺位与失职发人深思。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传染科主任高志良介绍,今年4月19日,齐二药厂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广东省药品招投标中独家中标,中山大学附属三院才将原来使用其他厂家的亮菌甲素换成齐二药产品。

 

请注意,“独家中标“,2005年11月,广东省医药招标信息平台管理办公室组织对中央、省属驻穗医疗机构2006年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今年的开标中,齐二药厂成为亮菌甲素注射液的惟一中标单位。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此次药品的中标价格是政府最高零售限价的55%左右,而单价低的药品更易中标。另一个事实是,中标价格低的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出售给患者时,价格并不低。本报记者从多位患者的病历上查得,一种同等剂量的亮菌甲素注射液,此前使用的云南大理药厂的是45.78元一支,4月19日以后使用齐二药的是46.10元。

 

再请注意,“价格”。群众要求药品价格低,政府用招标解决药品价格高居不下的问题,这时候又出现了低价假药的问题。

 

在采购管理上,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性价比“,也就是说,要”好‘又要“便宜”。

 

而不是要不是换换名字价格就是天价,中国药监局一年要批一万个“新药”!比科技发达的美国还要多,其实不然,是我们这个文明古国大家语文学的好,文字游戏水平高。

 

再要不就是价低出假药,难道我们的管理水平就是这么弱智?

 

现在我们的公安部门抓了药厂的人,其他环节呢?

 

    透过齐二药厂假药导致五人死亡的教训,我们应该多从我们的管理体制上寻找太多的漏洞和缺陷,不使GMP这样先进的管理体制在我们这里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这样一来才能真正的亡羊补牢,否则我们的药品也如我们的食品一样缺乏安全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