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2月10日报道,9日上午9时许,四名民工爬上丰台区六里桥西南角一块20米高的广告牌,打开横幅讨要工钱。下午4时20分被警方和消防人员劝下。北京市劳动部门正在就此事进行调查。
笔者注意到,关于民工讨薪爬上广告牌的新闻最近屡见报端。从《新京报》网站搜索一下,自去年12月以来就有三篇报道。2005年12月27日,一男子爬上北沙滩桥附近一个约四十米高的广告牌,打出横幅讨要欠薪;2006年1月21日,一男子爬上西单首都时代广场附近一高约10米的广告牌顶端,讨要欠薪;1月24日,一男子为讨要工钱爬上了京昌高速北沙滩桥西的巨型广告牌,该男子在去年12月曾两次爬上这个广告牌。
由此看来,农民工讨薪似乎又有了一种常用道具——广告牌。广告牌因其宣传需要的特殊功能,一般立于明显位置。民工爬上广告牌讨薪,大部分也是为了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给有关方面(或用工单位、或执法部门)施加舆论压力,以获得自己应有的劳动报酬,这是一种威胁手段而非自讨苦吃、自寻短见的表现。
从封堵楼门、爬塔吊爬楼顶,到阻断交通,再到爬广告牌,等等,这些不理性讨薪的种种方式,尽管妨害正常的公共秩序,造成一定后果的同样要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但某些时候不理性讨薪也显现出了农民工的无奈,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归结为农民工的法制观念薄弱、素质差等原因。仔细想想,如果用工单位痛痛快快地兑付工资,如果执法部门积极干预讨薪,如果民工信赖执法部门效率,谁还会去做这样的冒险呢?
农民工薪金问题,俨然是成了城市的一块“伤疤”。尽管我们看到了政府有关部门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做出的积极努力,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因为这块伤疤到至今也没有消除,一些用工单位还在顶风而上,屡教不改。
最近有报道称,部分省市要用实际行动赋予农民工产业工人地位,这是值得我们欣慰与期待的。其实,任何农民工诚然不是天生的“苦力”,他们的需求也并不奢侈地遥不可及。目前他们最大的需要恐怕还只是能顺利足额地拿回自己的合法收入,能获得自己在城市中的人格尊严;如果这点需要都无法得到满足,其他的一切都是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