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历史就是占有利益的历史。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一切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方面的成果,都是关于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的成果。正是因为人对利益的永恒追求,人类历史才不断前进,并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教训。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方面的理论成果,为利益论研究和构建提供了充足的材料来源和理论营养。
由于各种原因,利益论的研究到现在还没有形成被世界学术界公认的统一的理论体系,目前还处于“各自表述”的阶段。这也是一切理论在初建阶段的必然现象。
据我了解,当今中国国内的学者以《利益论》为名出版的专著至少有三部以上,书名中含有“利益论”三个字的著作就更多了。
作为哲学,利益论不是关于某一个别领域的知识,而是关于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为人们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提供哲学根据和基本原则。
虽然已经有不同的学者出版了书名同为《利益论》的专著,但每个人所研究的具体内容及视角和方法各有不同,各有一套自创的概念和范畴体系。虽然每位作者对“利益”的定义各有差异,而共同之处都是把利益现象和利益矛盾、利益关系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利益论是一门哲学,这是利益论研究者的共识。但,什么是利益论,利益论的基本概念是什么,利益论的研究范畴是什么?诸如这些基本的问题,目前理论界并没有统一的认识。
在《哲学辞典》中,对“利益论”是这样介绍的:“20世纪在自然主义内部产生的、与实用主义相近的现代资产阶级价值论和伦理学的一个流派。”
在《哲学辞典》中,对“利益”的解释是:“表示客观上有意义的,为个人、家庭、集体、阶级、民族及整个社会所需要的东西的一个概念。
什么是利益论?
我对利益论是这样定义的:利益论是研究占有利益一般规律的哲学。
2000年6月,我历时3年完成了哲学著作《利益论》,用占有过程的三个阶段及占有力、占有方式等具有创新意义的概念和范畴构建了一个新的理论,用以揭示人类占有利益的最一般的规律。
在我的《利益论》中,我通过对占有过程三个阶段的解析,根据选择、实现和评价在三个阶段中的不同功能,总结和概括出人的选择、实现、评价的基本原则和规律,即,选择定律(占有最大利益永远是第一选择)、实现定律(实现自己的选择永远最努力)和评价定律(自己的需要永远是评价的标准)。
我将占有力划分为三种状态:强、弱、同,并将占有方式分为三种:强迫、被迫、自由;我提出,占有力决定占有方式。有什么样的占有力就必然选择什么样的占有方式。占有力强必然强迫,占有力弱必然被迫,占有力同必然自由;我由此推导出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发现——制衡定律:只有以相同的占有力才能相互制衡。
我运用我的利益论的观点和方法,揭示出了三权分立的原理,对为什么是三权分立而不是两权、四权或五权分立第一次作出了科学地回答。坦率地说,我的利益论对三权分立原理的揭示,是对民主理论的重大贡献。而利益论在哲学上的贡献要远远超过三权分立原理本身。利益论具有广泛的应用性,特别是在公共采购、招投标、工程监理、司法监督、反腐败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具有极其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价值。
2005/11/24
注:《哲学辞典》,[苏] N.T.弗罗洛夫主编,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俄语教研室/哲学研究所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7月第一版,248页词目“利益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