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胡书韩

胡书韩(胡书行)律师,执业之前做过编辑、担任过办公室主任,公司经理,1994年加入北京市实华律师事务所为该所高级合伙人,1999年合伙创办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现为该所执行合伙人。

该律师从业以来,先后担任中国国际旅行总社、中国第二建筑工程局、共青团中央、北京邮电大学、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国资委轻工服务局、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等五十余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诉讼、仲裁案件数百件,诉讼案件常常反败为胜,仲裁案件得心应手。

因该律师阅历深、知识面广、善于倾听、思路敏捷、拥有丰富的办理公司纠纷、房地产纠纷、工程建设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经验,对承办的案件,常常化干戈为玉帛,深受客户的尊重和信赖。该律师勤于笔耕,有深厚的理论素养,发表文章百余篇,如“如何预测或判断官司输赢?”、“切莫盲目诉讼”、“律师起草和审查经济合同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做常年法律顾问的几点体会”、“中国商事仲裁,我为你欢喜为你忧”、“合作建房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等被千余家网站转载。

该律师入选北京市招投标专家库,担任多个项目招投标评委;被聘为中国国际商会调解员。

企业聘用常年法律顾问之道


 
两千多年前,孙子曰:“不战而屈人之兵,乃善之善战者也”。两千多年后,在市场经济占主导的当今社会里,企业聘用法律顾问的真正目的何在?为了诉讼?

    笔者通过对自己十年律师执业代理案件和从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总结,认为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使命在于:非诉讼以至无诉讼。

  任何一个企业不敢声称自己不会遇到官司,正如任何一个司机不敢说自己不会遇到交通事故,因为即使你在交通道路上千万小心不违规去撞其他行驶者,你也可能被撞。一个企业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官司缠身,不仅需要付出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而且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尤其是...

Read more

“大调解”背景下三个典型案例的启示


                    “大调解”背景下三个典型案例的启示

 

 

 

 “大调解”背景和人民法院的“大调解”原则

2009331,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北京举行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主持会议并讲话中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情实情,加...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