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兵差
由于现实的原因,兵差一直是国民政府的头等大事,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兵差较之北洋政府时期有过之而无不及,表现为兵差的种类增加、范围扩大,至于数量上的增加则多得更多。
据1929-1930年报纸上所记载,此期的兵差:骡夫、挑夫、兵丁、钱币不计算外,其他所征派的实物,已经差不多有一百种。包括与衣、食、住、行有关的多种用品,甚至包括棺木、化妆品、海洛英在内。这两年征发兵差的县分,全国达八进二十三个,其中黄河流域的省区负担兵差最重,征发兵差的地区达到全区的百分之八十七点一三。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后,发动全面内战,兵差则成为国统区内最为普遍的负担。
兵差是临时性征派,它无一定定额,一年有时有几次摊派征发,兵差数量之多,实足令人惊骇。有报道说,山东1926年度的兵差总数折合钱物竟相当于田赋正税的百分之二百七十四。1929年非战区的河北南部和河南北部所负担的兵差相当于田赋正税的百分之四百三十二。战区的兵差更倍于非战区,1930年4至7月,河南商邱、陕县、柘城三县所负担的兵差相当于田赋的正税的四十倍。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时,河南全省要担负一百万正规军的给养,至于军队过境就地征发和抢掠还不计算在内。此期的兵差已达到要钱、要物、要力、要命的程度,纳税完粮、劳役、兵役一齐向人民扑来。抓壮丁则兵差中骚扰最深的一项。大地主不服兵役,终年劳苦的农民却不能幸免兵役之灾。抗战结束后,本应停止兵差的征发,但国民党政府为了进行大规模的反共反人民的内战,反而大事抓壮丁,随着反革命内战的节节失败,为了补充兵源,以进行垂死的挣扎,抓壮丁更加频繁。以国民党政府所公布的征兵数看,1946年为五十万人,1947年为一百五十万人,1948年也是一百多万人。实际上征去的壮丁不只此数。各地的劣吏借此机会敲诈勒索,大发其财。不依法令抽签、征丁,经常派自卫团在深夜捕人,大肆勒索、弄得天昏地暗,农民为了避免抓丁,四处躲藏,结果是土地荒芜,路断人行,家有饿妇,野无壮丁。
此外还有临时差役,如修工事、修公路、运输军粮和行李甚至随军家属。国民党政府为了打内战任意强占农民土地修筑工事、公路,对农田造成严重破坏。这时老百姓,钱税完了,东西征完了、气力服尽了,只剩下一条命,还要东躲西藏,随时随地都害怕被捉去充当壮丁。此时他们只有参加革命,才能摆脱死亡的命运,以求彻底的解放。
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的赋税制度——田赋制度(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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