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父母自愿给钱算不算啃老?
几天前,微博话题“父母自愿给钱算不算啃老”提出问题,父母自愿给钱,算不算啃老?你会心安理得地拿父母给你的钱吗?
这个问题问得其实有点意思,也与当今城市很贴近。但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应该搞清楚“啃老”的概念。
也不知道其他网友怎么想,但在笔者眼里,能称得上“啃老”的,应该是具有自食其力能力,而且也应该养活自己的人,却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不愿意通过诚实劳动养活自己,甚至好吃懒做,整天在家玩游戏或成天悠悠荡荡,甚至吃喝嫖赌,一心指望父母的人,即俗称“长大不成人”的这部分人。这种人,无论父母是否自愿给钱,都是“啃老”。
这些“啃老族”当中,还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因为自己工资太低,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甚至收入比也是普通工人退休的爷爷奶奶退休工资还要低,让他们失去了工作的荣誉感。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将年满18周岁的称为“成年人”,即可以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年龄。那么,这个年龄是否也意味着需要完全自立、需要自食其力呢?那也不一定。中国绝大多数18周岁的孩子,都是上高中或读大学的年龄。在这个年龄段,希望他们自己养活自己还能学好知识,显然是不切合实际的。因此,必须由父母继续供养,包括提供学费和生活费。
但你大学毕业后,不去找工作,或者有了工作却因花天酒地地享受生活,弄得入不敷出。这时候,无论父母是否自愿给钱,只要你从父母那里拿了钱,而且也没想到还,也都是“啃老”。
父母自愿给钱也有一些合理的情况,比如面对房价高企,且不断上涨的现实,很多年轻人靠自己的收入是无法承受得起的,甚至连“首付”都很困难。这个时候,别说父母亲主动给钱不会被指责为“啃老”,动用“六个钱包”也是合情合理的。
此外,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穷养儿富养女”一说,“穷养儿”即有钱也不给,目的在于磨练男孩子的意志力,培养其今后面对困难时,不要轻易退却。而“富养女”主要是培养女孩子不贪小利、不卑不亢的品质。一些家庭条件较好的,无论女儿工作后是否在身边,总会给孩子营造“不差钱”的环境。而这种情况,是与“啃老”一词毫无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