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鲁对《中国武协副主席张玉萍回应》
的点评
首先,关于代表性问题。张玉萍以“这两个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作为武术界的人,是第一次就因发生这个事情,才知道这两个人”为由,认为“代表性可能都不具备”。这个“可能”、“代表”用词大为不妥,因为他们两个人只能代表他们自己。试想:一个是狂人,一个是骗子。他们能够代表谁?所以,作为国家武协的副主席,在公开场合讲这样不严谨的话,实在不应当。
其次,关于竞赛是否公平的问题。作为拳术,首先固然是强身健体,但终极目标是提高体能,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拳术。当然,拳术比赛是要讲究规则,但规则是人为制定的,只要双方认可,又不损害他人利益和违背社会风俗习惯有何不可?这,就是一个合理的规则。毫无疑问,任何拳术均有他的优、劣之处;但作为传统武术,拳旨就是见招拆招,用招制胜,以最快的速度制服对方。因此每个门派都有自己独到的招术,否则也成不了门派。现他们两人就是为了比试,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难道没有上报国家武协就违背了程序?错。约架固然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还不至于违法。
第三,关于“假”的问题。在张玉萍看来,对“假”要区别看待。她认为对假产品要坚决地打,但对有些人存在的“虚的成份”,不能说是假的。虽然她也承认“有些个人为了宣传个人,可能有夸大其词,有些虚的成份”,但她以“这个呢,确实是社会上存在这种现象。我们也在做一些工作,将来也会在这方面,做一些这种在管理上、引导上,会做一些更加规范、做更多的一些引导”为由要区别对待,这点老鲁就不赞成了。
老鲁先不评她这段文字在逻辑方面和表达方式的欠缺。说句实在话,她的语文没有学好,语言表达能力太差。但仅从她这一观点所隐含的言外之意来看,国家武协似乎是允许武术界存在“夸夸其词”和“虚的成份”的。
其实,假产品并不可怕,一发现被打了就好了。若是制造假产品的人是假的或者虚的,那影响的则是一大片。作为武术界,假如默认假大师的存在,危害的可能是整个武林。作为国家武协的副主席,怎么可以说“要与假产品区别对待呢”?这一观点大错特错。
结合这位副主席的文字功底及其用词、观点,老鲁不得不怀疑,她本人很可能也存在虚的成份。
基于以上三点理由,老鲁不得不对她的观点加以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