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若有不诚信制度安排,即意味着它是真心向往在错误道路上可以做正确的事,但结果却不得不在这条路上不断用新的错误掩盖旧的错误,最终毁灭的将是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
我用一生的代价为东风汽车公司凝成这句“东风训”。也相信东风公司党委还能保持上世纪80年代那种除弊自新的能力——那曾经是我不顾一切“奔赴二汽”的强大吸引力。但是今天,我所看到的东风却并非完全是公平、活力、光明、正义和坦荡……
29年前,我既然选择了东风,那就毫无怨言按东风规则做人做事,而你呢——你的不敢示人的企业“游戏规则”,却亲手毁掉了我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可叹、可惜、可悲、可恨!
先弄清两个概念:
1,工资职级卡片,是东风汽车公司薪资管理的权威档案。你的职级多少拿到的底薪就是多少,其他津贴和绩效工资则是根据职级确认的上浮比例,职级与职务挂钩,高级企管职务又与专业技术职务中的专家资格挂钩。薪酬管理的核心是:职级审定记录。
体现职级记录的工资档案在东风企业成为市场主体以前,只有一种与国家行政级对应的企业职级档案。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档案演变成合同制、非合同制和授权管理制三种档案。但不论怎样演变,最初的员工职级都要同等或高套到新的职级档案记录中。
2,东风职级体系,是与职级档案相对应的薪酬制度安排。上世纪八十年代,东风职级与所有国企一样,工人八级工制、企业干部则是与国家行政级对应的企业级。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东风公司将两者合并自创一种倒置数码序列并大量增加职级数的职级升降体系,其与国家行政级之间的对应关系只为少数人掌握,如果没有来自东风方面的权威解释,局外人无法辨识东风职级与其他级的对应关系。
2005年以前,东风自创的职级体系处于严格保密阶段,职级档案一直属于“秘密档案”。2005年以后,东风职级体系仅限于正式公开员工本人所经历的部分职级与职务与薪资的对应关系。比如,总的职级序列或从最高级别董事长36级向下排列,晋升职级越多者所知道的职级信息越多,反之越少。企业《薪酬支付管理标准》第七条第六项规定:“个人薪酬信息属员工私密,不予公开”。东风职级体系与员工晋升阶梯相对应的完整信息,至今没有全息公布。
上述就是东风薪酬制度安排的主要特征。它在信息不对称公开的微妙设计中,实现了瞒天过海的永久性保密。该制度体系是日本台湾私营企业指导完成的。至于全套制度究竟是怎样通过职代会的?不得而知,需要查阅当年职代会备案文档。如今有人反映,当年曾有一位一线劳模职代会代表“因擅自发表个人意见被终止代表资格”。判断20多年以来真正知道东风职级核心内容的人极少。
下面界定一下本案所涉其中四份法律书证(图片已删除):
先说这份书证(D证),是东风报社临时自制的,是与图片A证B证C证三种职级档案不同的一份残缺职级记录档案。它的定义:是一份东风报社临时自制的胡志平工资档案并与劳动合同书一体化编码的法律文件。十堰市张湾法院2001年5月向东风报社电话索取,电话索取要求很单一:胡志平起诉,请报社提供劳动合同。
报社按照律师旨意,临时自制工资档案并与劳动合同合为一体形成完整书证。但报社并未直接把书证交给法院。这里,先质询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多设计一道程序,通过转交给本人并且叮嘱由本人交给法院,同时警告若不交法院你的诉状不立案。问这样转手当时的考虑是什么?(注:这份书证的确是本人亲手交给法院的)。
如今有一点要明确:在2001年至2003年本人被报社除名后(后又变通为调离东风公司自谋职业)要求重新上岗的一系列诉告中,经历了东风仲裁、十堰市法院一审二审再审,期间,东风报社对这份残缺工资档案和劳动合同一体化书证,始终没有因书证是经我上交的而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当时被告和原告对这份书证都未否认真实性。强调:尤其是报社不会主动质疑这份文件存在瑕疵。
好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有四份证据(见图片):
第一张,是东风公司人事部审定审批的东风公司合同制员工技能职级被删除1988年至1992年5个年度、自1993年起的历年职级记录(简称A证)。A证属于合同制管理,也被部分东风高管非正式称之为针对“劳方”的职级和薪酬管理“秘密档案”。即是说,东风公司1996年始的“全员合同制改革”只针对“劳方”签合同。
第二张,同为人事部审定批准的非合同制员工岗位职级记录卡片,被抹掉的本人职级记录包括1988年至1994年以前的职级记录。非合同制是对高级员工的另一种管理权(简称B证)。也被部分东风高管非正式称之为属于“资方”的职级管理“秘密档案”。
上述倒置职级数码的档案是1993年起建立的。也是从此时开始,东风企业率全国之先进入了“精英治理时代”,职代会的作用被边缘化。记得1993年一位常务副总公开讲过这样一句话:“这里是企业,这里不需要民主”。1996年,东风公司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不包括国有资产代表人与处级以上(含获得专家资格的高级员工)干部的合同制管理。也就是说,东风国有资产的“固定代表人”实际是所谓“资方”涵盖的各级高管队伍,而“流动代表人”才是国资委下派的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东风公司经营层当时很崇拜来自美国的一句名言:“只要改变游戏规则就可以改变一切”。不过,本人要为美国辩护一句话:美国的游戏规则排除种族歧视对自己民众则很诚实。
我是1996年与东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我填写的甲方是“东风汽车公司”,但这份上交给东风总部准备签章的合同书并未反馈到我手中,何以2001年变成了部门负责人签名复印件,我不清楚。
1993年以后,在东风公司凡经历过从一般员工到高级员工成长过程的,在公司人事部工资处都必须有A证B证两个类型的职级记录档案备档。这两类工资职级记录,也是东风公司权威工资档案。
本人两份档案被洗刷干净的部分,含A证1992年以前和B证1995年以前的职级记录。换句话说,东风实行倒置数码职级以前的记录,被在本人档案中抹掉。那一阶段国家统一职级和企业职级有明确的相对应关系。而且,1988年以前除了解放军领导机关有不带“长”(如“副团职”)干部外,各地政府机关均未设置“主任科员”或“副县级调研员”等不带“长”的机关职务。1988年以前,军转干部工资对应表中“副营职”工资等级被直接填在“副科长”一格里。1990年各地才增设不带长机关职务,但此时工资等级仍然填写在带长一格中。反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不会尊重历史转折中的衔接性。
东风公司自创的倒置数码的职级序列从1993年秘密入档那时起,机关不带长职务与带长岗位即拉开了薪酬级差。全部洗除之前记录,想必有所考虑。这使后来发现秘密档案记录的人已经不能准确知道本人1988年入职那年的入档职级是多少。但从目前省政府社保缴费基数与数人比对结果,可确认同比目前东风职级序列,疑似相差5级或6级以上,即1988年被秘密入档的东风职级是最末档。
也就是说,A证首栏1993年职级记录错,在此一年度至少应该是东风职级23级,但卡片纪录是17级。B证首栏1995年记录错,至少应该是东风23级2档,但B证记录是东风19级。问:A证东风17级对应总部保洁员何级?B证东风19级对应企管干部何级?而其首栏记录是距1988年入职7年后和5年后的职级记录!
再看B证:是在1998年无需告知本人补办的。本人1997年获得专家资格以后,人事部必须办理非合同制职级卡片。而东风公司企管干部职级最低要从19级起步,而我1988年被组织部顾春水秘密入档的职级记录距这个最低门槛相差很远。既然补办非合同制职级卡片就不得不选择东风19级为起点。这就看出,由于1988年入职级别伪造太低,补办非合同制职级卡片即便是从最低企管级19级起步,也很难达到1997年的专家级别,所以,出现了最后一栏靠拢专家资格待遇必须跨4级高靠的不正常薪级记录(见B证最后两栏职级记录)——这就是酿成东风报社后来者不知情而诬告发难的原因。
由于B证是本人获得企业专家资格后无须告知本人而补办的,因此,本人1988年入职东风的真实职级档案记录并非是B证,而是A证!即被洗掉5年记录后以1993年东风17级为首栏的档案。
第三张,同为东风人事部审定的并且于1999年由报社转录审定的职级档案,它也是合同制员工职级档案,但管理属性被授权给转制单位自主管理,首栏转录审定年份为1999年(简称C证)。
第四张,是东风报社2001年5月出示给本人和法院的、特意转录B证职级记录的自制档案,是一份法律书证(简称D证)。
这四份工资职级档案,只有D证——报社自制档案是最早向我面示的,时间是2001年6月。其他A证B证C证则是于2013年12月在武汉市沌口法院5号法庭,由被告首次向我面示的。
这里说明一下:合同制员工职级晋升记录在1999年以前由员工所在部门和东风人事部共同确认,人事部负责审批和存档,部门负责年度“双考”,最终审批签章的不是部门而是东风公司人事部。1999年以前所有职级档案统一存放在东风人事部。
1999年,东风报社被东风总部授权实行员工工资自负盈亏改制,于四季度进入准备期。此时的合同制员工职级档案由报社从人事部工资处转录,并自主职级存档。但非合同制(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处级以上干部仍由东风人事部按国家和企业规定审定,其档案由人事部工资处专管,报社无权变动非合同制员工职级记录。
现在,让我们根据三张职级档案来给胡志平“相面”:
其一,A证,描述了本人1988年入职东风直到1998年获得企业专家资格之后的“财运”。1988年入职时工资收入虽然被告知“超过政府科级干部平均水平”(是实话,因为当时东风工资水平高),但比对政府网站社保缴费基数,却发现实际底薪比1988年新入职的东风小青年职级基数还少5元,比同职级、同工龄、同职称总部机关干部的社保缴费基数,则是倍数以上差距。A证最后一栏即1998年的职级记录是20级,不懂东风倒置数码会以为比我入职东风时21级升了,其实10年之后相比仍然比1988年的东风副科长还差两级。
其二,B证,描述了本人从东风一般员工跃升到专家职级资格的“官运”。但是因最初被秘密入档的职级太低,出现了违规记录问题。这实际上是东风人事部反悔过去的正当调整却不幸惹出祸乱。
其三,C证,描述了本人因被报社新总编发现“违规跳级”和资历欺骗而予以停薪停职除名的“厄运”。此时,东风报社被授权自主管理职级档案。他们发现问题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给理由。
可以看到,上述职级档案经历了东风职级自创前和东风职级自创后两个大阶段;东风职级自创后又先后经历了合同制、非合同制和授权管理制三种管理权限。所以三张档案记录,一般人拿到手无法完全解读清楚,更何况档案中被清洗掉东风职级自创前的职级记录。
补充一点:1988年国家规定的工资改套政策,我应与东风副科长同一职级。再后出现副主任科员职级与我无关,因为我已经上去了而且在岗职务很胜任,就不适合工资低套。这恰恰就是本人可以被优先任用的竞争优势。但未料我的优势自1988年入职东风起即被腐败权力吞噬,而且因秘密入档职级太低致一生职业发展道路被堵死。
(未完,D证待分析)
胡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