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敦促“请吃穿山甲”的官员投案自首


 周蓬安:敦促“请吃穿山甲”的官员投案自首

6日上午,新浪微博认证为“财经媒体人,著有《递罪》《打铁记》微博签约自媒体”,即通过网络举报正式将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送进监狱的罗昌平,转评了一条微博,并讥讽博主“吃穿山甲的这位年轻人,真是我们努力奋斗的好榜样!二十出头,经常跟省长书记打成一片,去年从国家行政学院毕业,坐飞机你再有钱也只能做个头等舱,人家可以直接进驾驶室”。

 

原来一名ID为Ah_cal的网友于2015年7月15日在微博上晒图称“(广西)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在办公室煮穿山甲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爱上这野味了”。该男子不但晒出了在广西受到官员招待、媒体报道,还有在长春受到省委书记、省长等的接待。

 

看了图片,也真是涨姿势了。一是看到穿山甲煮熟后也就那个样子,并不能引发特别的食欲。顺带搜索了下穿山甲的信息,有专家称穿山甲并无特别营养,盲目食用还有可能对身体带来危害;二是再次领略到中国还真有“特供”这么个玩意儿。该网友晒出了两种酒,一种是红颜色瓶子的“国家机关老干部专用酒”,另一种是白色瓷瓶的茅台“内供酒”。

 

这就纳闷了。记得“八项规定”刚出台时,贵州茅台办公室副主任姜谷香曾高调面对媒体:“我们从来没有生产过什么‘特供酒’,所谓的‘部队特供酒’、‘中国移动特供酒’、‘银华基金特供酒’,都没那回事儿。我们只给世博会专门定制过产品,其他产品也只有‘贵州茅台’四个字。”

 

难道(广西)李局长黄书记请Ah_cal喝的这些特供酒都是假冒伪劣?

 

由于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且自1994年起,所有种类的穿山甲都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ETS公约)附录Ⅱ,被认为是全球受到非法贸易威胁最严重的哺乳类动物。

2016年10月初,CIETS缔约国大会已通过“所有八种穿山甲物种提升至附录Ⅰ”的提案。这意味着,全球穿山甲得到最高级别保护,禁止一切国际贸易。

因此,猎杀、食用穿山甲无疑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已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实不用引用刑法条文,仅对照此前发生的“河南大学生家门口掏鸟窝获刑10年半”就知道吃一只穿山甲问题有多严重了。因此该案已引发国家林业局的关注。6日下午,广西自治区林业厅已收到来自国家林业局的通知,督促其进行调查,具体调查事务由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负责。

因为“有图有真相”,尤其是媒体对这位“年轻重要人物”参与活动的跟踪报道,人们把矛头直指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该局表示,本次活动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开展的。对博文中所配图片,经仔细辨认,合影照片中的用餐人员,没有该局任何领导或工作人员。该局自2004年成立以来,到2015年7月15日前没有李姓或黄姓领导班子成员。

笔者以为,既然森林公安出面,我相信“请吃穿山甲”的领导和相关人员会很快被查到。我相信有能力在极短时间里成功“跨省追捕”匿名发帖者,能在较短时间内帮日本人找回丢失自行车的中国公安,其侦破能力已值得期待,在一个较小范围内查处至少处级以上官员,还不是易如反掌,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因此,我要督促那些“请吃、参吃穿山甲”的领导,尽快自首,以获得宽大处理,大不了“断崖式降级”,至少还能在体制内退休。毕竟这次“请吃”是为了更好地招商引资嘛。如果坚决不交代,花费了一定的警力后才被查处,极有可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像河南那名掏鸟大学生,最终被判有罪,彻底丢了“金饭碗”。

 

此外,这张7个人合影的照片,其他6个人中至少有广西的官员,将该照片发省属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求他们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在处级以上干部中核查,我相信很快就能查到具体人。

因此,我要再次奉劝那些“请吃、参吃穿山甲”的领导,尽快向组织交代,以免被查出来就十分被动了,到时候给自己背上一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故意隐瞒事实”的定语,那就严重了。如果某大领导因此震怒,要求彻查你们有没有其它违法违纪的问题,恐怕就凶多吉少了。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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