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通:村官合伙贪污私分10.5万征地补偿款


  商法通:村官合伙贪污私分10.5万征地补偿款

  核心提示:屯昌县水口村委会福永村7名村官和1名村民,利用该县征地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机会,竟蚕食10.5万元补偿款私分。县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侦查,于案发11天后侦破此案,一并抓获7名村干部。那名出逃多日的村民也于1月9日主动归案。1月21日,屯昌县检察院来到福永村,将赃款退还给福永村民。屯昌检方表示,将以此案为契机,做好“海口-屯昌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的补偿款发放的监督工作。

    66岁李老汉:

    拿到钱要买头耕牛

    1月21日上午10时许,屯昌县水口村委会福永村艳阳高照,连日来的阴霾天气终于转晴。

    66岁的李老汉一大早就起床了。他和爱人都是福永村十一经济社的人。结婚多年,无儿无女,也一直没有一头耕牛代劳。上了年纪之后,他的最大愿望就是能有一笔钱,买一头耕牛。但当地的一头成年耕牛需要4000多才能买到,家里的钱一直不够。

    1月21日上午10时许,几辆小轿车缓缓驶进福永村十一经济社。轿车停稳当后,下来数名身穿制服的检察官,有的还手提文件包。此时,李老汉还不知道,就是这些检察官,帮他“要”回了被村官们合伙贪污的征地补偿款。拿到钱以后,李老汉突然放声大笑,因为拿到手的这笔钱已足够他买一头壮壮的耕牛。

    78岁的陈老太也同时签字拿到了由检察院收缴退还的4000元。“这笔钱可以买上好多肉,好多酒。这回过年可要比往年开心了!这么多钱哪,哈哈……”陈老太乐不绝口。

    1月21日,屯昌县检察院的数名检察官、书记官在检察长林山的带领下,一起来到了福永村十一社。他们决定在该社一户人家大院里发放收缴回来应属于农民的钱。各家各户的村民前来领钱。一共是22户,105名村民。

    案情回放:

    检方抓获7名蚕食村官

    据介绍,根据屯昌县检察院的工作安排,该院枫木检察室于2008年底在走访该县水口村的过程中,发现该村群众对征地补偿款的发放问题反映十分强烈,相关村委会干部有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的重大犯罪嫌疑。凭着敏锐的侦察意识,检察室负责人迅速将此案件线索及相关举报信息移送举报中心。

    接报后,该院立即抽调反贪局、反渎局、枫木检察室等部门的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认真分析研究举报线索,迅速开展案件初查工作。

    经查,2008年下半年,屯昌县国土局在该县水口村委会福永村十一经济社征用土地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征地工作完成后,县国土局于2008年12月期间向十一社下拨了征地安置补偿款。款到账后,犯罪嫌疑人李XX(福永村十一社社长)利用管理该经济社征地安置补偿款的职务之便,多次与犯罪嫌疑人陈XX(福永村十一社出纳)、郭XX(福永村七社社长)、王X(福永村八社社长)、莫XX(福永村十二社社长)、王XX(水口村委会资料员)、王XX(水口村委会治保主任)、李XX(福永村十一社村民)等人合谋,制作征地补偿安置款发放表,采取哄骗和威吓的手段让十一社社员在表中签名确认,名义上以每人1400元的比例向该社22户105人发放补偿款(实际上仅以每人400元的比例发放了补偿款共42000元),并将余下10.5万元非法占有。

    查明上述事实后,屯昌检察院迅速对8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刑事拘留,王XX、王XX被取保候审,李XX窜逃数日后,于2009年1月9日主动归案。

    至此,屯昌检察院在案发11天后破获该案。

  文章来源:http://www.blb.com.cn/knowledge/20170103145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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