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十日(1):置业
2016年12月29日。
母亲要在昆明置业养老,由我和雨燕全面全权操办。
这个学期为此去过昆明四次。第一次是国庆节期间,考察地段和价格;第二次在十一月初,敲定对象并签订合同;第三次在十一月中旬,完成交易公证;这一次去是完成过户并安置家具及安装电器。我们的初步目标是在昆明过年。
我在家庭分工中,属于不管事的角色——不论大事或者小事。可是,这次的“大事”发生在昆明,不管不行。实在是不谙世事,实在是能力低下;纸上谈兵夸夸其谈不在话下,一旦面对现实,不是发蒙犯傻,就是手足失措。本来打算购置安静地段的稀缺资源的,看来看去,看上的却是城中村居民聚居的容积率极高的小区;本来强调手续要简单明确,产权要干净利落,拒绝考虑两证不全的,结果是不仅没有土地证,而且那房子还带着贷款。回想起来,很多环节不仅犯傻,而且对自己极不负责任。在签合同之前,那个房子我们仅仅看了不过四五分钟。我们是在临上飞机之前三个来小时才与原房主坐下来商谈的。连产权状况都没有搞清楚,连交易条件都没有说明白,就开始讨价还价。而所谓讨价还价,其实也只是一口价。差不多也就半个小时,就开始签合同了。
回来的途中仔细想想,问题实在太多。一是产权状况没搞清楚;二是交易条件没有落实;三是交易程序没有敲定。有些问题已经出现了。原房主太太一开始没出现在会谈现场,等我们就价格谈得差不多的时候进来了,说她的窗帘自己很喜欢,不能留下来,她要带走。实在是不愿意为这种小事牵扯精力,于是就答应了。隐隐约约地,觉得有些不踏实——还会有什么幺蛾子呢?下一次去昆明,办理买卖公证,初步确定了过户及交钥匙时间。事后对方居然通过中介提出要我们补贴搬家费用,原因是他们原来打算过完年再搬家。真是岂有此理!我们购买二手房,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今年在昆明过年;我们为这次交易已经做过太多让步,比如帮他们还了贷款,而且没有为土地证的事情计较,等等。他们居然敢提这样无理的要求,实在是贪心不足!后来听到小姨打听到的消息,不禁有些担心。
原房主老C,看起来是个不善言辞的老实巴交的农民,其实是个不简单的人物。他年轻时候当过兵,退伍回家后当过书记。在昆明城中村一带当个村官,那是相当风光的。在老C最春风得意的时候,作为优秀共产党员的他不仅养过小三,还有了孩子。老婆不愿意离婚,就将小三的孩子领回来,当成自己孩子养起来。小三则花钱打发走了。因为经济及作风问题,被抓起来关过,村干部的职务当然也被撸掉了。出来后,又花钱买选票,再次当选书记。这时候赶上城中村改造,在与开发商联手中大发其财。大概因为分赃不均产生矛盾,被同村干部告发,与一群村干部及开发商被关进监狱四五年,最近才放出来。原先与中介交流时,只说原房主是城中村村民,有五六套回迁房,准备卖出的是多出来的一套。哪想到居然有这样复杂的背景。小姨打听到这些信息时吓得够呛,一再说对这样的地头蛇要小心,该让不该让都要让着点。我倒是不怎么在意,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情况复杂,小心没大错。
在我跟中介的交流中,严厉斥责了老C的贪得无厌厚颜无耻得寸进尺痴心妄想,并表达了坚决捍卫自己利益的坚定信念。后来想想,自己的这种反应有些过度。老C提出“补贴搬家费”的要求,不一定就是真的想占便宜。也许只是想表达自己的不舍;也许只是想在交易中体现自己权利的存在,或者,仅仅是一种矫情。这种矫情,作为一种农民式的狡黠,在我所了解的云南农村,比较常见。事实上,后来中介稍微做了一点沟通,老C 就没有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