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与黄金商品货币不同,信用货币是一种由政府强制发行、没有任何价值却强制地成为衡量商品价值的价值尺度以及充当商品流通中介职能的一种以政府信用做支撑的货币。在黄金商品货币条件下,由于黄金本身就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因此,市场主体可以根据其他商品劳动生产率与黄金商品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变化关系,在黄金商品与其它商品之间进行自由切换。由于商品之间劳动生产率的变化相对较慢,由此决定了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在黄金商品货币与其它商品货币的占有比重方面相对稳定,黄金商品作为市场主体的财富代表,一方面可以体现出其所承担的货币价值职能;另一方面,也可以很好地体现出黄金的商品属性职能。而从信用货币与其它商品的替代关系来看,鉴于信用货币的本质属性,与黄金商品货币相比,信用货币并不能作为货币所有者真实的财富代表,信用货币只有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实现信用货币的价值形式向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形态做支撑的商品的转换,信用货币才能真正地实现其价值,发挥其流通货币的职能。因此,在信用货币不断发行的条件下,增量信用货币必然会源源不断地加入商品交换,从而使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态的商品价值和价格出现较大的变化。总体来看,信用货币的发行对于商品价值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直接影响商品的成本。在信用货币不断发行的影响下,根据前面所述的商品产量、价格与信用货币发行量、流通速度之间的关系,在商品产量、货币流通速度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商品的价格会出现上涨,就商品的生产成本而言,在组成商品生产成本的相关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的影响下,商品生产成本会出现相应的增加。理论上而言,商品生产成本增加的幅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商品生产成本组成要素的商品价格上涨幅度。由于商品生产成本构成商品价值的主体,因此,在信用货币发行导致商品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的条件下,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态的商品价值也出现了大幅上升,由此导致商品的价格也会出现大幅上涨。当然,在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的影响下,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某种程度上会对信用货币发行所导致的商品价格上涨产生减缓作用,这种减缓作用发挥程度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率与信用货币增长率之间的关系。理论上而言,假设社会总体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在产业结构实现升级、社会生产与消费或供给与需求保持总体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的[1];假设在信用货币资金供给上,信用货币资金供给与各行业在不同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下所产生的信用货币资金需求是一一匹配的关系,那么,当社会总体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率等于信用货币增长率的时候,社会商品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态的总体价值就会保持相对不变,而作为商品价值代表的商品价格也会保持相对不变;当社会总体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高于信用货币增长率时,社会商品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态的总体价值量就会出现减少,而作为商品价值代表的商品价格也会下降;当社会总体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低于信用货币增长率的时,社会商品以信用货币为表现形态的总体价值量就会增加,而作为商品价值代表的商品价格也会出现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