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到了全面攻坚克难阶段
陈柳钦
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经济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经济增长伴随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是当今各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中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使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更为严峻、突出。经济增长与资源需求的过快增长,不仅与我国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有关,而且与我国缺乏完善的资源税制密切相关。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盐税制度为基础,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正式建立资源税制度,历经多次重大调整,逐步形成了现有的制度框架。资源税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在遏制资源浪费,治理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现行的资源税制度已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两型”社会建设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计税依据缺乏弹性,不能合理有效调节资源收益;二是征税范围偏窄,许多自然资源未纳入征收范围;三是税费重叠,企业负担不合理;四是税权集中,不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之后,四中全会又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制定和完善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财政税收等方面法律法规;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因此,资源税改革已成必然趋势。
继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出征号旋即吹响。5月1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此次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资源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合理确定资源税税率水平;加强矿产资源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等。这次改革主要遵循“清费立税,合理负担,适度分权,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旨在通过全面实施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度,有效发挥其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基于有效解决资源税制度存在问题,并围绕资源税改革目标而进行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也是我国新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意味着什么呢?首先,规范税费关系进一步规范,资源企业负担将总体减轻。其次,地方政府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更加因地制宜,地方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将提高。第三,税收调节机制将更加完善,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资源浪费有望得到缓解。资源税改革未来方向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提高税率以充分反映资源负外部效应;第二、扩大征收范围避免资源的无偿及廉价使用;第三、转变计征方式以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第四、转变资源税分配方式以进一步体现公平原则;第五、进行税费合并以避免重复征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缓解改革带来的物价上涨压力。另外,环境税已成必然趋势,迫在眉睫。环境税的推出将在资源税改革的基础上对资源持续合理利用、环境保护以及资源、环境、经济的长期协调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有利于 内生型经济增长模式的培育,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利于工业生产由依靠物资消耗向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转变。资源税改革是绿色税收制度建设的重头戏。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现绿色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资源税收的“国家态度”,引导生产经营消费,撬动绿色发展也是题中之义。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不到三年改革行将落地,其速度之快、步履之稳,为人们憧憬更广范围、更深程度的税改早日启动提供了信心。当然,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方方面面通力协作,也需要税务部门全力投入其中。我们要积极完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取得成效。
(作者系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