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也离不开人


图片/山云画

法治也离不开人

作者:张瑞生

    关于人治和法治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现在有些人说,法治难以实现公平正义,主要是司法没有独立。此话很正确,但不是问题的全部。毛主席说过,世间一切事务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因此没有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精通的队伍,改来改去,很可能是又一种不公形式。

    今天凤凰卫视有个旅居美国的律师,讨论中国司法不公,说中国许多案件不去找法官,而去找县委书记。我听后觉得种种情况虽然有,但不是很普遍。大部分案件还是法官在裁判。现在的问题是,随着这几十年来,腐败日益蔓延,凡是手握重权的人,都成为被腐败的目标。司法队伍也是生活在现实之中,自然难免被侵蚀。过去群众编的段子说,法官上大案,一案就是几十万。因此,即使真正实现司法独立,如果法官、警察、检察官等司法部门的要害人物,利用手中的权力 在案件中,不能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那么司法的腐败一定不可避免。令人可怕的是,现在有些人打着制度不完善的旗号,努力在为自己谋取私利。甚至有些人收取涉案人员好处费后,还要找一个替死鬼,非得要说是某某人(当然是上级手握重权的人)让干的,实在没有办法。你看,明明是自己收取贿赂,反而要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最近以来,反腐活动持久深入,按理说不应该再有人敢接受别人财物了。可是现在还是有人利用手中权力,或明或暗,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当利益。从此可以看出,一旦执行制度的人,跟本不把制度当回事,那么这个制度就变成了摆设。由此也证明,管不好人,止不住贪腐,再好的制度,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谁都知道,制度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关于制度改革,过去也曾提上议事日程,但最后大都不了了之。现在四中全会提出了许多改革设想。但是要真正变成法律政策,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制定和加以完善。如果腐败之风得不到有效制止和根除,再好的制度法律,也是靠人去执行的。这些执行者敢于蔑视法律,甚至践踏法律,最后法律必然成为一纸空文,甚至变成执法者鱼肉百姓的武器。八十年代初,提出依法治国,要求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发必究,执法必严。尽管中央一再强调从重从严从快打击犯罪,但最后的结果是,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当然这其中原因非常复杂,但是有一条因素,那就是执法者道德素质太差。以致有人说 ,公安不作案案件少一半。当然此话未免失之偏颇,但也说明法律工作者违法执法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毛主席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此话即使放在今天,也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回想在过去,法律制度并不完善,但是因为执法者中大都是清正廉洁的,因而社会稳定,犯罪较少。这样说,并不是要否认完善法律制度。相反,还要加大包括法律在内的各项制度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是国家各项工作步入法制化和制度化。

    说了半天,我的观点是,既要加强法律条文建设,完善各类法律,同时更要加强队伍建设,把那些害群之马,绳之以法,逐步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政法干部队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否则执法者如果贪赃枉法,那么,再好的法律,都会使基层的民众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