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民意的在同一个平台上相见、碰撞这一做法不错


政府和民意的在同一个平台上相见、碰撞这一做法不错
 
李华新 
 
   昨日,《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在乌市天山区建设西路徕远宾馆二楼多功能厅举行,来自各小区的居民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代表、法学研究人员、律师、自治区和乌市相关部门代表、媒体等10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社区(居委会)直接管理小区物业”的可行性,成为各方代表关注焦点。来源:亚心网稿源时间: 2016-04-19 
 
据了解,此次立法听证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和自治区住建厅组织召开,听证会主要围绕条例草案中关于业主自治和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的程序设置是否合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关于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职能划分是否可持续和具有可操作性;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问题;关于建筑区划内停车位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调整是否合理等4 项主要议题进行了意见听取,现场发言的十几位代表对有关物业服务和管理的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对于物业管理各方都表达了自己的意见,社区(居委会)是政府基层组织,如果能作为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肯定要比选举的业主委员会更透明,业主也放心。反对的则认为,社区作为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不妥,社区工作人员既不是小区业主,也不是物业管理的利益相关方,社区的职责是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工作,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否则很难保证公平。多数代表都认为可行性比较低,不支持。
 
    此次听证会上,代表们都没有提及这一内容,只是相关法律专家在发表建议时认为,街区制改造在新疆还为时过早。
 
    《条例》对于街区制改造的内容描述都有限制条件,比如:按照城市规划要改善交通、要具备条件、要对小区开放的场地和道路进行补偿等。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条例》对于街区制的描述是从保护物权角度作的规定,如果不具备几个前提条件,就不能随便开放小区。
听证会反馈的意见则认为, 街区制改造遇冷,暂缓缓
 
     从此次听证会代表发言看,大家对条例内容有赞同也有反对,甚至是针锋相对,但举行听证会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让社会各界都参与其中,吸收好的建议,使条例出台后能够更加完善和具有可操作性,成为今后指导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听证会上各方意见,不同意见的交锋,恰恰是说明了人们对于一件事情的执行力是持有不同意见的,让民意代表充分表达不同意见,应该是真实反映了民意的意见。
 
这样的不是一边倒的民意,是真实的,是最能为民意提供充分的一次机会,而民意的征求,则是使得听证会真正具有了真实存在的意义。
 
民意的诉求,应该为各级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沟通的渠道,这样的容纳不同意见的听证会,使得政府和民意的在同一个平台上相见、碰撞,只应该值得肯定的。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