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斗米成仇’的故事总发生在我们身边?
------一位老人说现在竟然只有原来自己家的保姆愿意伺候自己的疑惑!
汪华斌
昨天有个亲戚来找我,邀我一起去看望一位远房亲戚;我们来到这老人家才知道,原来这老人早就瘫痪在床上几年了;而老人的妻子与儿子一家住到买的商品房那里去了,而这里竟然只有一位五十多岁的阿姨伺候。更重要的是这阿姨竟然是当年在他家带小孩子的,现在看见老人瘫痪了所以就全天来这里伺候。老人见到我们眼泪汪汪,说自己这辈子养了两个白眼狼;他说当年他妻子是没有工作单位的,后来是依靠自己的工作单位才安排工作的;然而这女人竟然不感恩,见他瘫痪了就离他而去。而儿子更是不孝顺,他瘫痪这几年了就是不上门看望;更别说伺候他了。后来是自己的妹妹通知这个保姆,而人家竟然感恩当年在我家带小孩子的好处;这几年没有任何怨言就这样伺候他。他说以前只知道‘斗米成仇’是中华文化,谁知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自然相当想不通。
我脑海里也有“一碗米养个恩人,一斗米养个仇人”的印象,起码朱元漳的“珍珠翡翠白玉汤”故事就是这个概念;说他一个人饥寒交迫的时候,别人给他一碗烂白菜煮的稀饭他竟然当成了最美的人家美味;因为当时解决了他的大问题,所以他会感恩不尽。但是如果继续供养他,他不仅不可能有那样的成就;而且还会觉得理所当然了。一碗米不够,二碗米不够;三碗四碗还是觉得你只给了沧海一粟。欲望像海水,喝得越多;越是口渴。欲望,其实就是你灵魂中的痒。痛,可以忍住;而痒却是越挠越想挠的。
后来上网才知道中华文化里有两种说法,那就是“升米恩”“斗米仇”与“斗米养恩”“担米养仇”;然而无论那种说法,都是付出越多则最后得到的不仅不是回报;而且可能是仇恨。说古代有两户人家是邻居,其中一家贫穷而另一家却富裕;但这并不影响两家的交往,所以两家相处很好。有一年,天灾导致田中颗粒无收;于是穷的一家没了收成,只能等死。在这紧急时刻,富的一家因为有很多粮食所以就给穷的一家送去了一升米;结果这一升米竟然救了急,所以穷的一家非常感激救命的恩人。熬过最艰苦的时刻后,穷人就前往感谢富人;说话间谈起明年的种子还没有着落,富的一家慷慨地说‘我这里的粮食还有很多,你再拿去一斗吧’;于是这穷的千恩万谢地拿着一斗米回家了。回家后,家里人竟然说‘他们家既然这么有粮食,就应该多送我们一些粮食’。这话传到了富人耳朵里,他也很生气;心想‘我白白送你这么多的粮食,你不仅不感谢我,还把我当仇人一样忌恨’。于是本来关系不错的两家人,从此成了仇人;此后就是老死不相往来。这就是升米恩,斗米仇。当人快被饿死的时候,你给他一升米;他会把你当作恩人。可你要给了一斗米,他就会想‘既然你出得起一斗米,就能给我更多’;你要不给我,那你就成为我的仇人了。正因为如此,结果就有了三国时的吴国赵姬教女的故事;闺女出嫁前,她竟然说‘到了婆家,你可千万不要做好事哟’。闺女不解问母亲‘“您不让我做好事,那我可以做坏事吗’?母亲立刻正色道‘好事都不能做,更何况是坏事’。
原来赵姬说的这番话很复杂,既有哲学问题;又有道德问题,还牵扯到心理学问题。所以余嘉锡在其《世说新语笺疏》中为赵姬的话语心生感慨,他说“盖古之教女者之意,特不愿其遇事表暴;斤斤于为善之名,以招人之嫉妒;而非禁之使不为善也”。就是说好事不是不可以做,怕的是他人习惯了这样做;甚而认为天生就该这样做。这就如同我们生活里常有这样的事:“第一次帮他时,他会对你心存感激;第二次他的感恩心理就会淡化。到了多次以后,他简直就理直气壮地认为这都是应该为他做的;甚至当没有了这种帮助时,他会对施助者心存怨恨;正所谓恩中招怨”。所以就有了“斗米养恩人,担米养仇人”的中华文化,这也是中国人特有的观念与文化底蕴。
后来我与朋友谈论这事,朋友说我当初在工作中为什么没有真朋友;实际也就是“斗米养恩,担米养仇”的观念作祟;别人都在公款吃喝玩乐,而我却深入基层搞课题;结果领导名利双收,相反却对你不满意。老百姓同样也对你不满意,就因为你将成果的钱分给了老百姓;结果老百姓想的肯定领导得到的还多。而那些什么都不会与什么都不做的人,反而上下都满意;就是某领导退休前提拔实习生为单位负责人,实际也是这个观念;结果这单位负责人成为了这位领导的终生亲信。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你在别人危难的时候给人很小的帮助;结果人家会感激你。相反如果你持续这样下去帮助别人,突然某次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帮忙;最后对方反而会记恨你,并且记恨一辈子。
我现在明白了,为什么我这总接济弟妹的人反而没有弟妹与我往来;而从来没有帮助妹妹们的弟弟,竟然大家主动与他往来。原来他(她)们习惯了接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从来没有考虑自己应该去回报点什么;相反一旦什么接济不到位了,自然就会在心中记仇;从而不愿意往来就成为了事实。
我现在也明白了为什么一些老人临死前愿意将自己的住房捐献给保姆,而根本不考虑自己子女的感受;原来因为“斗米养恩人,担米养仇人”的中华文化在这些老人心中生根了,所以才结出这个于法、于情、于理相矛盾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