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警察为几元停车费竟殴打保安
新京报快讯(记者程媛媛)3月2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西安市南郊三爻司法小区内,一名司法系统干部因不满收取3元停车费,殴打六旬保安郑某某致伤。当日晚间,西安市司法局回应称,打人男子系西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式民警,目前正进一步调查。(3月29日《新京报》)
这位发警察打人视频的网友算是给当地政法机关出了道难题。如果是普通百姓无理殴打正在履行职务的保安,并致其受伤不能上班,还要输液治疗,事后连道歉问候都没有,肯定没有得到受害人谅解,那么治安拘留恐怕在所难免,因为我们知道中国还有一个司法名词叫“寻衅滋事”。而该苏姓警察将正常工作的六旬保安踹倒在地,并威胁“你不想活了”,无疑有寻衅滋事之嫌。问题是,苏姓警察不仅仅是戒毒所警察,与当地治安警察是同行甚至同校、同门,他还曾借调至市委政法委工作,曾为治安警察的主管机关工作人员。如今发帖人期望该市治安警察去处罚打人警察,确实让他们为难了。也正因为打人警察身份特殊,这么一件有视频为铁证的简单案件,27日下午6时57分发生,至今仍处于“目前正进一步调查”阶段。
为3块钱停车费出手打人,值得吗?可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警察为拒交几块钱甚至1块钱停车费而做出“惊天动地”的丑事,在中国还并不少见。
四个月前的2015年11月15日,银川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朱创业因拒交1元钱停车费用而把车堵在小区门口,并纠集亲属谩骂出警民警。该案未见对朱创业处罚的后续报道,估计已不了了之。
2015年11月13日,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白某某因为拒交8元钱停车费,用车堵死车库门3天,导致小区其它车辆无法正常进出。警方通报称白某某被关禁闭并接受调查。该案也无后续报道,估计白某某也“未伤皮毛”。
近十几年来有个极为不好的现象,那就是“仇警”似乎越来越严重。警察作为社会治安的维护者,担当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保护神”的角色,人们有什么理由“仇警”呢?根源恐怕就在于警界鱼肉百姓的“败类”太多,而且有些警察“败类”因警方“袒护”而未能受到应有的惩罚,对其他警察违纪违法客观上起到了“怂恿”的作用。
在微博、微信上也有一种必将加剧警民对立的现象,那就是一旦发生警民冲突,无论涉事警察的行为多么恶劣,都会有一帮帮警察为其洗地。比如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刑拘初三学生,创造首例“转发500次”案,就曾引来一帮济南警察的声援;再比如警察王文军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山西太原“农妇被踩头发死亡”案,颠倒黑白的警察就更多了。虽然我理解有些警察或因产生“兔死狐悲”的感受,但这种不论是非的集体洗地,不但暴露出这些警察毫无正义感,更会加剧社会“仇警”,对警察形象有什么好处?
笔者以为,只有从严治警,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警察,才能有效避免其他警察违纪违法,“护犊子”的处理方式,必然诱导其他警察违纪违法。因此,笔者这几年在微博上对多名警察不论是非地袒护同行的不当言论进行过驳斥,这种苦口婆心虽然引起“无药可救”的个别警察不满,但也让一些警察迷途知返,逐渐回归正常的价值观。
就以上几个案例而言,正常老百姓一般都难以理解,为区区3元钱停车费怎么会对六旬保安下此狠手,为区区1块钱也值得堵路?更何况打人、堵路者还是一名维护社会治安的人民警察。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就因为他们平时习惯于耍特权,面对普通百姓的时候蛮横惯了。这些警察的表现,让养他们的百姓失去了应有的安全感,后果是严重的,更令人感到可怕。
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为少花几块钱就能动手打人、用车堵路的公职人员,所表露出的“一毛不拔”习性,无疑也显示其更容易利用公权力“捞好处”。因此笔者借此呼吁,希望反腐机构对这类警察给予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