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对全球化的思潮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点,甚至有人将这种局势视为全球化运动终结的开端。全球化就是在全球范围内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为何会在大力推行之中受到如此阻力而现出颓势?
亚当斯密说,每个人自由追求幸福,社会就会幸福。斯密此说已经成为经济学和经济学史的名言,而且是经济学中自由经济流派的基石。斯密的这种论点,被后人形象地比喻成为“看不见的手”,对应的,后来凯恩斯主张的政府对于自由市场的国家干预,就是一只“看得见的手”了。
如果说全球化已经前所未有地受阻而回头,大家都无法否认这个摆在眼前的事实,但若说这恰恰是斯密关于自由经济的忽悠带来的必然结果,反对的人一定不在少数。
现实世界多数经济体的情况是,的确人人都在追求个人的幸福,但却远没有达成社会的幸福。除了占人口少数的得利者之外,那些对于自己处于贫困一极地位怨声载道的民众何来幸福?
马克思也设想过各取所需人人幸福自由完美的共产主义社会,但是后来的社会实践之路坎坷跌宕,对此殉道实践者自我安慰说,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前所未有的新的社会形态,马克思也没有设计具体的路径,要靠实践者自己去探索。
那么,斯密给出了人人自由逐利的具体路径了吗?也没有,但斯密给出了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各自解读见仁见智的“自由”二字。现实是人人的确都在逐利,但结果却远不是人人得利而幸福。那么,在马克思给出的道路已经被很多人背叛放弃或者洋装改革的时候,有没有人想到斯密之路也到了有必要重新审视的时候?
是的,有人也重思了斯密之路,结论就是大家逐利的环境还没有达到斯密所说的自由程度,市场化还不够完全。现实中人人都追求幸福但却未能人人如愿,是因为他们追是追了但很多人受到了种种限制和束缚,不是自由地追求,所以才功亏一篑。如此一来,罪责就归于社会的“不自由”了。所以,面对这个“不自由的”现实社会,斯密的说法就成了自由派经济学家鼓吹自由经济和反对国家干预的最权威的根据,市场化自由化不仅没有被反思,反而被推向了“完全”的方向。
很少有人思考,斯密的观点有什么根本上的逻辑缺陷。要做出斯密的这个论断,其实要看追求幸福的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亚当斯密所说的,仅仅是人与人在市场交易当中的合作关系。任何一宗具体的交易中,交易双方的确可以被视为合作互惠的关系,交易双方各取所需互惠互利。然而,进入市场的不是只有两个相互交易的人,而是进入了一群人,这群人都是来从市场上获取自以为的私利的,是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熙熙攘攘的人群,带着不只是两种商品在交易,而是N多种商品,但对于每两种商品X、Y之间的交易来说,交易者都被分为两个阵营,即所谓买方和卖方。请注意,买卖是相对的,身份是双重的,没有什么绝对的买方卖方的身份界定。X商品的卖方也是Y商品的买方,反过来,Y商品的卖方也是X商品的买方。在货币经济时代,有一类人因为持有相同的交易物——货币——而被归为一类,就是所谓的“消费者”。但消费者一说是匮乏理论成色的,消费者并不是因为都持有货币而消费同一种类的商品,而是要被按照希望购买的商品被细分成不同的商品市场上的消费者。
由于市场交易的原则是斯密设置的“自由”,同一种类的商品的持有者,就有了选择交换对象具体和谁交易的问题。也就是如何能把所谓的“消费者”变成同自己的交易对象的问题。这个过程就是“竞争”——竞相争取获得交易者地位的行为。
相反的事物总是如影相随地存在着。很多人会忽略这一点。市场上,自由的反面——垄断——也是和自由相伴而生的。交易者地位本身是具有排他性的,这就是垄断。一女不能二嫁,一套房签售两家交易合同是不行的,交易者地位是具有排他性的,所以才有竞争。交易行为之前的竞争,就是“竞相争取垄断者地位”,垄断交易者资格是竞争的目标,而竞争是获得垄断权利的手段。
再来说什么是幸福?行为学对于幸福的定义是“解欲”,解欲也就是如愿以偿。大家都知道,交易之前交易双方会针对如何交易——按照什么比例交易——而进行讨价还价(这直接给出了价格的定义——价格就是交易的比例),而只有交易比例符合自己的要求进行时,才能够叫做如愿以偿,才能够解欲,也才能够获得幸福感。到市场上花费自己准备的代价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就是购物的乐趣,就是来自市场上的幸福。然而,由于交易者地位的排他性,所以只有市场竞争中的胜者在如愿以偿获得了交易者资格之后,才能够获得所求,而不是每一个竞争者都能够获得。
斯密的论断是有前提的,即他只是把进入市场的人看作是相互交易的关系,而完全忽视了处处存在的竞争关系。俗话说商场如战场,任何一种合作愉快的交易机会都是奋力竞争得到的。而轻松的生意的背后一定存在着和不自由等价的垄断。但是实际市场情况不是斯密默认的纯合作关系,同样持有X(或Y)商品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一群,他们同属于所持商品的卖方地位,都争取把自己的商品卖出去,买个好价钱。他们之间就不是交易的合作关系,而是竞争关系。
自由,被理解成为竞争的权利,但竞争是过程,幸福是结果,过程的自由与否并不能导致是否幸福的固定结果。
在所有的具有竞争性的群体行为当中,斯密的理论都不适用。 针对和合作关系相对应的竞争关系,我们显然不可能接受这样的说法——如果人人都自由参与竞争,大家都会达到自己的目标。
比如,斯密的逻辑是否可以用于发展博彩业?赌场老板可以对赌徒说,如果每个赌棍都追求一夜暴富,所有的赌棍就都能一夜暴富?
比如将斯密理论用于人类男女之间的爱情行为。一群男人都想娶某个美女为妻,大家自由竞争,但一夫一妻制度下只有一个男人能够如愿以偿。
再比如体育竞技比赛,大家都奋力拼搏,但冠亚军只有一个,并不是每一个参与者都是冠军。
而市场恰恰就是处处充满着竞争的。进入市场的人不是一对一对的匹配的交易双方,而是很多人是自己的同行,同行是冤家,是竞争者,潜在的交易对象同你交易了,就没有我的份额了,你交易成功了,幸福了,我的幸福就没有了。
现在,在鼓励全民创业年代,同样充满着来自政府的斯密式忽悠。开个小铺办个网店就算创业,似乎只要你经商,商品就一定有销路。闭门造车想象个东西就叫做发明。似乎只要你创业,就一定功成名就。市场化的实质就是“聚众赌博”,就是扩建赌场并把民众往赌场里忽悠,结果就是少数人一夜暴富,多数人一贫如洗。家里尚有积蓄的凑巴凑巴回头再来,直至彻底输光。此时就想到了把赌场开到其它地方去,这就是“全球化”。
现在看来,斯密不仅仅是市场化全球化的教父,而且是全球博彩业的教父。只不过这位教父的教学手法只是忽悠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