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租现象与管理效率*
熊义杰
西安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710054)
1 寻租和寻租理论
寻租(Rent-seeking)是近年来关于垄断行为产生的社会成本分析中出现的一个概念 , 学术界公认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安诺.克鲁格尔 (Anno Krueger)在其论文《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1974年6月发表于《美国经济评论》)中提出并着手研究的,后来分成了两个学派。一个是以戈登.图洛克 (Gordon Tullock)为代表的国际贸易学派,另一个是以安诺.克鲁格尔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
寻租理论亦即关于寻求租金的理论。凡读过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 ,租或租金最早是专指地租 ,表述土地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报酬。由于土地资源总是有限的 ,当现有土地全部被使用后 ,就不可能再生产出来了 ,这时即使市场上对土地的需求价格再高 ,土地的供给也不会改变。正是由于土地的供给对价格变动缺乏弹性 ,这就决定了土地能够获得地租。同一块土地有多种效果不同的用途 ,这样便产生了土地转移所得。而地租就是指使用一定量土地获得的报酬与其转移所得(机会成本)之间的差额。实际上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 ,不仅土地稀缺 ,还有一些长期缺乏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 ,在一定时期内也可获得与地租性质相同的报酬。于是 ,人们就把地租概念一般化为租金了 ,即超过机会成本的余额。这种余额实际就是超额利润 ,也叫做经济租 ,它通常来自创新、风险和垄断。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租金具有两种极不相同的性质 ,一种是生产性的租金 ,即创新租、风险租以及由创新、稀缺、风险所形成的垄断租 ,都属于生产性的超额利润 ,是社会需要的。这种租金能产生强大的激励 ,促进技术进步 ,增加全社会商品和劳务的供给 ,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另一种是非生产性的租金 ,即谋求政府特权和优惠所形成的垄断租 ,以及由这种特权所派生出来的权钱交易、偷漏税金、走私贩私等。这类活动没有生产出产品 ,也没有给社会增加福利 ,相反还白白地消耗了社会资源 ,导致经济效率下降和社会分配不公。这是政府干预经济必须特别注意防止的一种负面效应。
由于租金具有上述两种截然不同的性质 ,于是在经济生活中就出现了寻利和寻租两种行为。前者是在有秩序的市场结构中 ,企业家们通过自己的有效经营而寻求利润 ,或寻求利润的最大化。与寻利相反 ,寻租则是一种非生产性行为 ,其基本的内涵就是“寻求直接的非生产性利润”(Directly unproductive profit-seeking),即通过从事直接非生产性活动而获得利润的方法。在这里 ,“直接”的意思是指租金直接产生于权力而不是生产过程 ,“非生产性”是指这些活动能够创造出利润 ,但并不生产对社会有效用的产品和劳务 ,甚至还会影响产品和劳务的生产 ,缩小生产规模 ,减少生产性利润。这种寻求租金的非生产性行为 ,虽然消耗了许多实际资源 ,但却造成了经济资源配置的扭曲 ,阻碍了更有效的生产方式的实施 ,有害于社会。而且这种寻租活动还会引发政治层面的寻租行为。例如 ,一部分政府官员在非生产性寻租活动中获得了特殊利益 ,这就会刺激他人对这种特殊利益的追求 ;由于特殊利益来自权力 ,于是 ,便会引发另一轮追求行政权力的浪费性寻租竞争。这时 ,利益受到损害或威胁的企业、地区和个人,就必然会采取相应的行动来避租。而这种避租行为也会消耗许多资源 ,造成更多更大的浪费。
寻利作为一种生产性行为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根据市场的需要并通过自身的竞争能力而获得高于生产成本的收入 ,这种活动在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政府的直接干预(但不排斥从宏观上的引导、扶植和激励),这主要是由市场机制即“看不见的手”来引导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实现的。但寻租这种非生产性行为则是运用特权或其它非市场手段压制、阻碍市场机制发生作用 ,以不断扩大产权主体不明晰的“公共区域”达到目的。例如 ,进口配额、生产许可证、公共投资、物价管制等 ,均抑制市场竞争 ,加大供求差额 ,形成较高的差价收入。通俗点说 ,是用“看得见的手”去捆绑“看不见的手”而牟取暴利。可见 ,如果没有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 ,非生产性租金便无从寻求。
准确地说 ,真正诱发经济活动中腐败行为的是权力寻租。权力寻租活动是个体利用合法的或非法的手段获得特权以占有租金的活动。权力寻租一方面会导致资源在很大程度上的被再分配 ,另一方面又导致资源的大量浪费。特别是寻租行为滋生腐败现象 ,对社会环境带来巨大的损害 ,对经济成长的环境氛围造成不良影响 ,并由此引发社会分配的不公 ,政治上的动荡等等 ,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良后果。
资金与物资等要素的短缺是我国权力寻租行为滋长的诱因。在我国资金和物资等生产要素短缺始终困扰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 ,由于利益机制的驱动 ,控制要素的某些人失去理性 ,以要素为诱饵寻租 ,急需要素的人则不择手段地利用这些掌握政府权力的人的弱点。譬如收入水平低等 ,对这些人施以贿赂等手段 ,寻租行为便由此产生。寻租活动得以产生和存在一般有赖于三个基本的前提条件:其一是资源和商品的短缺 ;其二是存在资源或商品的牌价制度 ,且这种牌价低于市价 ;其三是适度放开的市场或者说公开的市场和相对统一的市场价格。这三个基本的前提条件互相联系 ,缺一不可。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 ,从生产到消费均由国家计划统一调配与管制。尽管存在着要素短缺问题 ,但个人没有获得利益的条件和环境 ,不能构成利益驱动 ,因而寻租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改革以后 ,在旧体制被打破而新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时 ,经济的双轨制成为寻租滋生的温床。一部分物资由计划调控 ,另一部分物资由市场调控 ,计划内价格的落差 ,成为寻租的目标。掌握物资调控权力的人成为寻租人 (包括政府官员和国企部门负责人),这些人身居高职手握重权而能力不足。职薪无论高低 ,都有种“权力利己效用”偏好。而那些在各种所有制并存的体制下属于非公有制的盈利单位或个体 ,则成为被寻租人 ,于是寻租人通过寻租获得超额利润。而这种超额利润的获得的代价是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 ,是全社会经济福利的减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使寻租活动得以生存和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国家 ,政府对经济的间接和直接干预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条件 ,政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而 ,有效的遏制寻租行为就成了各国政府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此 ,发达国家开始采用“高薪养廉”的政策 ,但“高薪养廉”不可能在短期内实行 ,短期的“高薪”无力“养廉”。此外 ,“高薪养廉”的前提是权力人的能力和素质较高 ,否则不会达到预期效果。此外 ,一些国家在法律制度方面采取行动 ,譬如收入公开、政务公开、设立廉政执法机关等等。在我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法律制度和法制观念的建设还很不完善 ,因而腐败行为也就大行其道 ,乘机肆虐。
权力寻租总的来说就是运用手中的权力来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取私利。但其具体存在形式多种多样。除最为普遍的收受贿赂之外 ,在我国还存在着如报销旅游的差旅费 ,分给一套或几套住房 ,承担出国的一切费用 ,安排子女工作等等。不仅方式多种多样 ,而且还具有越来越隐蔽 ,不易为外人发觉的特点。正因其不易被发觉 ,所以其对国民经济的危害 ,对社会环境的破坏作用也越来越大。近年来有人曾经宣扬这样一种观点 ,即以西方经济学的思想为依据,认为公平与效率不能兼顾,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要想让我国经济高速发展 ,就必须付出分配不公平的代价 ,也就是说必须忍受权力寻租这种现象。这种为权力寻租现象作辩护的观点歪曲了西方经济学的思想。因为近年来随着对权力寻租问题讨论的日益深化和延伸 ,权力寻租的危害性也日益暴露在我们面前。
归纳起来,权利寻租者在寻租活动中所采用的手段 ,通常主要地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通过游说、贿赂、拉关系、走后门等手段直接获得租金。如通过游说争投资、立项目、争贷款。这是由于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通过游说有可能使本地区、本部门、本集团获得更大的好处。在官本位体制下 ,当经济租金到处存在时 ,为了取得租金 ,贿赂是司空见惯的。除了游说、贿赂外 ,拉关系、走后门 ,进行各种“公关”活动 ,也是一种以人为媒介的寻租活动 ,如利用退下来的老干部发挥“余热”,让高干子弟充当公司领导 ,在这些人物的坐镇和疏通下 ,寻阻者不费吹灰之力就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种是通过各种手段改变政策环境 ,以达到寻租目的。如由于对经济特区、开放城市、计划单列市有种种优惠政策 ,因此 ,沿海城市千方百计想挤入“开放”行列 ,内地城市则想方设法地要计划单列 ,各种各样的所谓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所有这些 ,无非都是为了寻租。由于国家对于外资、合资企业有优惠政策 ,因而有相当多的国有企业削尖脑袋要与外资挂钩 ,甚至于采取“曲线救国”,即先在国外投资 ,然后再与国内企业“合资”,为了达到合资目标 ,损害国家利益也在所不措。
第三种是进行表面上似乎为生产的投资 ,但其目的不是从这些生产性投资中直接获得利润 ,而是要争取达到政府所制定的某些标准 ,从而获得某种优惠或补贴。如某些企业改进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 ,希望使企业升级 ,从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 ,就是属于这一类寻租行为。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 ,寻租现象的消亡将是一个长时期的任务。由于寻租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 ,故其表现也是多种多样的。关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寻租现象 ,是积极解决这一现象的前提。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寻租现象主要包括:
1、权钱交易。权钱交易作为一种腐败现象从表面上看仅仅是个别人或群体的交易行为 ,人们更多的是从道德的角度分析其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 ,它是一种典型的“寻租活动”。权钱交易 ,是指个人或利益集团为了牟取自身经济利益而对政府决策或政府官员施展影响的活动 ,这种交易活动的前提是收益大于交易成本。如果是处于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下 ,竞争的作用往往会使超额利润逐渐减少 ,以至为零。但在商品和要素流通受阻时 ,一些高额利润可以长期保持下去。于是就会出现旨在瓜分 (或独占 )超额利润的权钱交易活动。由于阻碍充分竞争可以创造出“租金”来 ,所以社会中有一部分财富 ,不但用于疏通权力 ,而且用于创造和维持这些经济特权。既然有寻租的机会 ,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寻租 ,利益受损的企业会采取行动避租 ,与之抗衡 ,从而耗费更多社会经济资源。由此可见 ,对权钱交易活动不仅要看到它对社会风气的影响 ,更要看到它作为一种寻租活动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2、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引起政府决策部门和经济学界的注意。实际上,地方保护主义同样也是一种寻租活动。它往往是通过对商品和要素流通的阻滞 ,使本地区生产中获得的超额利润长期保持下来 ,以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由于地方保护主义是一种政府行为 ,所以这种寻租活动的危害性显得更大一些 ,不仅严重地阻碍了技术的进步 ,也使资源的配置更趋向不合理 ,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对本地区部分企业生产和经销的假冒伪劣商品加以保护 ,无论是对消费者、真正的生产企业 ,还是对国家都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对于消费者而言 ,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去辨别假冒伪劣商品 ,甚至为使用假冒伪劣商品而付出代价。真正的生产企业则不得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为商品增加识别和防伪标志 ,或对假冒商品的生产和经销者进行投诉。国家也不得不设立专门的机构来处理各种假冒案件 ,保护消费者利益 ,这些对于整个社会来说 ,都属于非生产性的资源损耗。此外,走私行为本身也属于一种寻租活动。
3、不正当竞争。竞争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完全的自由竞争可以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 ,公平性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 ,只有公平竞争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不正当竞争也是一种典型的寻租活动。例如一个企业或企业群体 ,当发现另一些企业拥有比它们更先进的管理和技术 ,对自己的产品构成威胁 ,不是下功夫去向后者学习 ,而是想方设法阻止那些先进企业加入竞争 ,或对加入竞争的企业采取各种不正当方式对其产品进行抵毁 ,损害企业的形象 ,有的企业利用虚假广告宣传自己的产品 ,来达到占领市场的目的。有的企业甚至施展种种手段使政府以特殊政策对它们“优先照顾”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等等。
根据国际非官方组织对 52个国家进行的一份调查 ,目前 ,尼日利亚、玻利维亚、哥伦比亚、俄罗斯、巴基斯坦、墨西哥、印度尼西亚、印度、委内瑞拉和越南是世界腐败排行榜上的前 10个国家。据世界银行估计 ,在这些国家内部私下进行的交易 (包括佣金、贿赂等 )金额每年高达 800亿美元 ,这只比国际货币组织 (IMF )为亚洲各国摆脱危机而给予的援助仅略低一点。亚洲开发银行公共部门管理和改革顾问萨尔瓦托雷·斯基沃夫列名地指出 ,在一个东亚国家长达 20年的时间里 ,每年因腐败而损失 25亿美元 ,损失资金总额超过了该国高达 410亿美元的外债总额。在另外一个国家 ,国有资产在长达 10多年的时间里每年流失 50亿美元 ,因为腐败的官员在向本国和外国投资商出售国有资产时将价格压得很低 ,以换取回扣。在许多亚洲国家 ,腐败行为有时会使商品和劳务的费用增加 20~100 %[1]。
欧洲理事会第二次反腐败大会指出 ,公共管理机构中的贿赂和贪污现象“超出了纯个人行为的界限 ,变成系统地破坏各种预算的原因”。在公共合同中的腐败结果是“项目价格不断上升 ,承包质量低于应有的标准 ,而且导致了制定和实施各种反经济的和无用的计划”。世界银行研究报告认为 ,当前公共腐败最佳的土壤是经济制度正在发生变革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最不透明和利润最大的方面是武器交易 ,其佣金 (一般是合同金额的 10 %)每年高达 250亿美元。腐败已不仅仅是简单的共道德问题 ,而是已成为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也是政治不稳定的中心因素。
经济学中的寻租理论研究的主要就是腐败与佣金问题。惩治腐败和根治腐败不仅是当今中国社会人人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同时腐败也是一个世界各国政府都深感头痛的普遍性问题。近年来党和政府在惩治腐败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集中精力狠抓了一些大案要案,使得一些贪官污吏如胡长青、成克杰之流纷纷落马,广大群众无不为之拍手称快,这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所以如此,是因为不惩治腐败,就无以安民心;不严惩腐败分子,就无以纯党性。
效率问题的先驱者杜拉克曾经说过,所谓效率,就是正确地做事,而不是做正确的事。换言之,用机械效率的术语来说,就是要增加有用功减少无用功。只有当无用功尽可能减少或趋于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少投入和多产出。然而,在官员腐败的情况下,内耗摩擦必然在所难免。在内耗和摩擦不断的情况下,为了应付局面必然的情况无疑只能是一定产出水平条件下的多投入,而不可能是少投入。所以,腐败所导致的客观事实必然是低效率的,诸如权钱交易、请客送礼、收受贿赂。在这样一种风气和条件下,一些腐败分子奉行的原则必然便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不给利益不办事。对自己有利的事就抢着干,对自己无利的事则一推了之。所以要提高管理效率,必须彻底根除腐败。腐败是效率的大敌,腐败是低效率的同意语。这正是我们之所以在这里讨论寻租现象的原因所在。
2 寻租行为的种种现象
一、公车消费
据《中国国情国力》杂志1995年第1期载文报道,我国1993年末党政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拥有的轿车约220万辆。国家财政每年为此支出购、养车费约1890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4982.47亿元的37.93%。这个数字的确有点儿吓人。在我国,公车消费不仅比重大,而且公车私用现象也相当严重。领导配上专车,方便又潇洒,或者双休日开着专车下乡兜风、垂钓,或者走亲访友,迎来送往;或者充当婚嫁彩车或丧葬出殡,车水马龙,好不气魄;或用来接送校园里的“公主少爷”,近年来用公车送子女大学入学成了一道特别亮丽也特别引人注目的风景线;或者年关到了,车随人转,领导“工作需要”,天天用车,其他干部不管事情多么重要,只能望车兴叹。《北方市场导报》
二、用人问题上的寻租现象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上。第一,是一些政府领导及组织部门干部把对下级干部的任用权当作致富的手段来使用,从而在干部考核、举荐、选拔和任命中必然暴露出诸多漏洞。于是乎,跑官买官之风盛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成为仅仅用以装饰门面的东西。这一方面使大多数干部丧失了工作的积极性,降低了政府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跑官买官之人在“为官一任,造福一帮”的同时,还要“为害一方”。有的干部用原单位的公款大事行贿,跑官买官,自己受到了重用,却给原单位留下了一大堆的烂账。有的可能在跑官买官时背上了一些债务,于是上任后便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拼命地大捞本钱,“三乱”也就因此而泛滥。第二,是把公检法、工商局、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城建局等许多城乡青年向往的单位用于安排亲朋好友或者相互提供方便,使得这些部门的人员素质大大下降,甚至使不少的地痞流氓也充斥其中。由于这些人大多动机不纯,因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现象便层出不穷。
三、公款消费推陈出新,行政经费跳跃式增长
现在,公款消费的档次越来越高,形式也越来越五花八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屡禁不止。据西安《今早报》报导,2002年中国烹饪协会统计,我国公款吃喝一年吃掉1000个亿[2]。报道称,据统计2002年中国餐饮业全行业年度营业额首次超过5000亿元,其中公款消费的比例是20%。相比之下,1993年餐饮业的营业总额虽然仅为700亿元,但公款消费的比例却高达80%。很显然,近十年来公款吃喝占餐饮消费总额的比例在逐年递减。这说明近年来的反腐倡廉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另外,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的公款旅游,公款桑拿,公款包三陪,形形色色,不一而足。有的干部甚至以工作忙为理由常年就住在宾馆里,不仅严重脱离了群众,而且也脱离了自己的妻儿老小,成了“天马行空,独往独来”的匆匆过客。宾馆干部成了目前一些中上层领导人一种典型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宾馆干部的形成,使得干群关系由鱼水关系蜕变成为油水关系。据《天津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载何登科文报道,某一个县级市1991年行政管理费支出是1027.1万元,1994年就翻为2314万元,1995年进一步达到2676万元,年均增长27.05%。乡镇一级的行政经费支出增长更快。该市有一个乡1991年行政经费支出为14.6万元,1993年增加到24.79万元,1995年进一步增加到42.40万元,年均增长30.55%。
四、权钱交易,黑色收入不断膨胀
《中华工商时报》
五、化公为私,国有资产大出血
凡是看过影片《生死抉择》的人,对于那些侵吞国有资产的硕鼠和蛀虫们侵蚀掠取国有资产的状况,都会感到触目惊心和义愤填膺。影片虽然属于艺术品,然而却真实地再现了国有资产是怎样被“金蝉脱壳”和“化整为零”变为腐败分子的私有财产的。在国有企业,一些厂长经理总是有这样一种潜意识:“经营企业不如经营领导”,不管企业经营得咋样,只要跟主管领导人关系搞好了,照样可以平步青云或提拔重用。于是乎,这些被学界称作为“没有资产的富翁”们,便大慷国家之慨,投其所好,送其所要。国有资产就这样像唐僧肉一样,一块一块地遭到了那些魔鬼魍魉的侵蚀和掠取。在现实中我们看到,不少由国有企业分离出来的所谓的“个体企业”就建在其母体企业的附近,这些所谓的“个体企业”所赖以生存的协作关系和市场范围,都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移植过来的。于是,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现象必然是,一边是国有企业的冷落萧条,另一边则是个体企业的热火朝天。国务院研究室有一个报告,1982~1992年10年间,流失的国有资产总计5000亿元人民币,每年平均500亿元。当然,国有资产流失的形式并非此一种,也还包括合资过程中资产评估时的高值低估等等。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什么形式,在国有资产流失的过程中,得到最大实惠的都是政府部门中的腐败分子。在国有资产的高值低估中,他们得到的是大量的回扣和贿赂。《经济师》杂志1994年第2期载金玉国文报道,某省有一家几十年历史的大型国有制药企业,效益一直不错,原有资产4.3亿元,后与外商合资,外商投资27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25亿元,却要占51%的股权。企业本不同意,但地方政府执意如此,企业只好照办,就这样白白地将2亿多元的国有资产拱手送给了外商。这其中,如果没有当事人的巨额回扣和好处费,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有的企业甚至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地方政府拱手卖给了外商或私人。这种现象曾被媒体辛辣地讥讽为是“崽卖爷田不心疼”。
六、行业歪风盛行,“宰你没商量”
行业歪风最严重的当首推“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金融业。《经济日报》
总之,在当今中国,腐败现象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何以如此,《南风窗》杂志1999年第8期载风云的文章,披露了国家审计署对国务院53个部门和直属单位审计的结果。结果表明,“一身清白”的中央部门实在太少。被审计的中央单位包括:财政部、税务局、海关、中央国库、水利部、电力、公安、邮电、煤炭等等部门,共查出违法违规金额达164.05亿元,其中包括: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8亿元,挤占挪用财政资金31亿元,19个部门滞留欠拨财政专项资金33亿元,20个部门预算外资金未按规定缴入中央财政专户管理的50亿元等等。总而言之,是能留的留,能截的截,能瞒的瞒,几乎可以说没有哪一个部门是“独善其身”的。这一事实,再一次给我们清楚地揭示了“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
3 寻租现象的原因分析
在这里,我们必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为什么官员腐败在一些地方会如此的严重?除了个人的原因和社会的原因以外,有没有制度的原因?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在上述第一部分,我们已经指出,滋生寻租行为的土壤正是制度上的缺陷造成的。从制度上进行分析,笔者认为,腐败现象泛滥的主要原因是两个方面:一是缺乏有力的监督,二是没有摆正执政党在国家行政事务中的地位。下面我们对这两个方面做一简要分析。
3.1 关于监督问题
管理学中有一个基本原理叫做封闭原理,这一原理是说,任何一个系统内部的管理手段,都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运动,才能自如地吸收、加工和做功。在这里,所谓封闭就是要防患于未然,也就是堵塞漏洞。以反对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为例来说,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就在于制度上不封闭,制度上是有漏洞的。凡是在20世纪70年代生活过的人应该都知道,过去在没有改革开放以前,我们的财务制度有一条,凡是入口的或者说是吃的东西那是一律不能报账的。这一条非常重要,在这样一种制度条件下,谁也不可能用公款去吃去喝,或者用公款请客送礼,如果这样,由于不能报账,那就只好由他自己掏腰包啦。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把这一条也改掉啦,事业单位增加了首长基金,企业单位增加了招待费,于是,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便堂而皇之地成为合理合法的事情,尽管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招待费必须按产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然而由于在实践中的客观现实是,谁也无法区分清楚哪些客人是企业该招待的那些客人是企业不该招待的,因此必然的结果也就正如样板戏《沙家浜》中阿庆嫂的一段唱词所说;“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于是,财务制度规定留10万,必然会花到100万, 规定留100万,便必然会花到1000万 。笔者在企业调查中了解到,许多大中型企业的年招待费都在千万元左右。如此,我们就很容易理解有人曾戏称说,在中国每年光公款吃喝就要喝干两个西湖水。之所以这样,原因就在于制度上不封闭,制度上有漏洞。试设想,如果财务制度仍然是改革开放以前的财务制度,那么情况肯定不会是如此的糟糕。这也就是说,事实上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把有些好的东西也象洗澡盆里的娃娃一样,在倒洗澡水时一起倒掉了。
如果把封闭原理应用于组织系统的设计,则可以有如图1所示的封闭回路。
图1说明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的决策过程应该是,首先指挥中心根据来自外部和内部的信息进行决策,决策后发出指令,指令一方面发向执行机构,另一方面发向监督机构,执行机构具体将指令落实到操作单位,操作单位实施后形成原始信息,反馈机构对原始信息进行加工,加工后形成加工信息,加工信息再结合外部信息又形成下一轮决策的基础。在图1 中我们不难看出,一个组织系统封闭的关键在于,应该有健全独立的监督机构和反馈机构。缺少了这两个机构,就不可能形成闭回路,也就不可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
图1 管理的封闭回路
然而我们的实际情况又如何呢?首先我们没有独立的监督机构。我们的组织系统基本上是一种自己执行自己监督的模式,比如说,我们的纪检部门或检察机关都是隶属于同一级党委、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门的,这事实上就是自己执行自己监督。因为,纪检部门或检察机关既然隶属于同一级党委、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门,它就不能不同时肩负着维护这一级党委、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门声誉的职责,因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必然在所难免。长此以往,就难免导致积重难返甚至祸起萧墙。然而,在有独立的监督机构的情况下,则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我们不妨可以回顾一下大大小小的贪污腐化案件,大到省长部长,包括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头头脑脑,小到乡长镇长,从刘青山、张自善,到陈希同,再到胡长青、成克杰,都是一些系统的主要负责人,都是一些没有办法监督的人,这些人都是只能由上一级首长才能管束的人,撇开盘根错节的裙带关系网不说,不妨假定关系是完全正常的,即使这样,上级首长也并不可能天天和他的属僚生活在一起,失察必然在所难免。所以防止腐败要求必须有独立的监督。监督的独立也还包括舆论监督的独立(指挥中心发出的指令必须同时发向两个方面)。在舆论一律的情况下,显然就不可能有独立的舆论监督。监督的独立性还包括公开办事程序。显然,在什么事情都进行黑箱操作的情况下,要想有独立的监督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其次,我们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或者说是准确有力的反馈机构。在我们的政府或者行政部门中,具有反馈职能的机构包括各级各类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信访办公室等等。目前信访办公室在信息反馈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由于这些组织本身只是政府附属的一个职能部门,再加上受50年代浮夸风的影响,在我们的管理实践中不免经常存在着好大喜功和报喜不报忧的倾向。由于受这种风气的影响,假数据和假报表必然在所难免,统计数据的水分增加,可信度下降。武汉有一家杂志叫做《统计与决策》,1994年第5期载文罗列并分析了这方面的一些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与一些政府领导或行政负责人互相攀比、急功近利和盲目追求所谓的“政绩”是密切相关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结果往往是,说假话的升官发财,说真话的却反而默默无闻,甚至遭贬。《西安商报》有这么一则报道说明了这一点。
3.2 关于执政党在国家事务中的作用问题
首先,我们肯定“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这是丝毫也没有疑问的,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然而,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加强党的领导。中国农民有这样一种说法,“种了别人的庄稼,必然黄了自己的田”。这个道理可以用来形象地解释目前我党对于各方面事业的领导。目前,党在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中,管得太多,管了许多不该由自己管的事情。
比如,在地方党的委一级组织中,大多都设有政法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应如何开展工作,就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政法委本应是国家政法方面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督导机构,但在某些地方,它成了集生杀大权于一身的“阎罗殿”。这在许多情况下,常常就破坏了司法的独立性。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因为由于政法委书记的地位所决定,他置身于盘根错节的党政机关之中,加上他握有生杀大权的特殊地位,在他的周围就难免形成特有的关系网,然而他本人却并非一定就是专业的执法和司法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徇私枉法就必然在所难免。改革开放以来,为什么每过几年中央总要部署一次对于各种犯罪分子的严打斗争呢?这一方面说明了党和政府对于犯罪分子斗争的坚定性,另一方面,其实也说明了在非严打时期我们的执法本身是有问题的,也就是说非严打时期的执法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并不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因而造成了许多的遗留问题,使得我们不得不来一次严打方可解决问题。这说明在某些地方,执法和司法的独立性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再比如在对经济问题的管理中,在各级地方党委组织中,一般都设有与政府部门中的职能部门相对应的一些组织和部门,这些部门的职能与政府中的相应部门完全是重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各级人民政府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其主要职责就是从事经济管理,然而在事实上,这一职责更多的都是由同一级的党组织履行的。比如重大的经济政策和发展纲要大多都是直接由同一级的党组织做出决策,而政府则只有执行的份。很显然,在如何正确处理党政关系的问题上,我们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
党政分开是我们在改革之初就提出的目标。我们常说“党要管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努力搞好自身建设。官员腐败和党风不正是密切相关的。我们可以算两笔账。首先,我们的政府官员绝大多数都是中共党员,这是肯定的。第二,我们党有6000多万党员,我国人口的年龄中位数大约是21岁,除开差不多有一半的未成年人和已经退役的老年人,在我们的工作人员中10个人当中应该有一个党员是不成问题的。由此可见,党员的骨干模范作用时何等地重要。党管的事情过多,导致的直接后果有二:一是使许多党政要员凌驾于一切之上,权力大到几乎无边,因而就使得本来就显得有些乏力的监督更加困难,这是目前腐败日趋严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直接原因;二是必然削弱党的自身建设,使得党的自身建设在许多方面包括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显得十分薄弱。
在这里,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组织建设并不是说把党的组织延伸到各个方面就万事大吉了,而是说必须加强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现在,一些党的中高级干部几年不过组织生活不交党费的大有人在,更不用说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了。司马荆林在《生活震撼透视中国大案》一书中报道了一位《最“愚蠢”的黄金局长》,主人公是贵州省贫困地区江口县的黄金管理局局长刘演明。此人在一年之内亲自出动20余次,私制出售掺假黄金14万克,索贿分赃20余万元,造成了国家近1500万元的经济损失。此人在事发后说了一句颇让人深思也多少带有一些讽刺意味的话,面对执法人员的手铐,他说:“像我这种人居然也能混进共产党,真是他妈的,嘿!嘿!”你说,这能不让我们深思吗?很显然,党的组织建设急待加强。
这么多的贪官能够顺利地携款外逃,充分地说明了我们监督机制的乏力,也充分说明了权力集中的弊端。一方面是中国政府不遗余力地吸引外资,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国内资本外逃。国家外汇管理局曾对“这个口袋进,那个口袋出”的尴尬处境做了一项专题调查,估计1997年至1999年累计资本外逃530亿美元,平均每年177亿美元,平均每年外逃数额占GDP的比重为2%[7]。而事实上,根据中国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
一位驻美记者曾做过这样的描述:“在美国西海岸最大的航空港洛杉矶机场,往返于中美之间的飞机最为繁忙。……源源不断的中国留学生再也不是20年前那种囊中羞涩、手里攥着几十美金不敢花的寒酸样了。他们出手大方,大方得令许多美国人都另眼相看。”坐头等舱的并不少见,每天早晨起床要国内的父母打越洋电话叫醒的也时有耳闻。有媒体带着感情色彩披露道,许多中国留学生兜里揣着大把的钱去美国开洋荤。价值数百万美元的豪宅,中国的一些“孤儿寡母”竟能一次性地实现现金交易。这种壮举使得只能靠30年分期付款,甚至要付出一辈子心血的美国邻居都看傻了眼。对于那些买豪宅、开大奔甚至林肯车的中国留学生,美国的当地媒体戏称为“大陆阔少”。
很显然,如何加强监督,如何使一部分领导人的权力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并尽最大可能地使一些主要领导人的权力分散化,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有人曾用一个简短而精辟的分粥故事来说明制度安排的重要性。
在一个7个人组成的小团体中,每一个人都是平凡而平等的,没有凶险祸害之心。他们都想通过非暴力的方式来解决每天的吃饭问题——分食一锅粥。由于没有称量的用具或有刻度的容器,只好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实现。方法一,指定其中一个人负责。结果这个人总是为自己分的最多;方法二,每人轮流主持一天,结果每个人在一周中只有自己主持的那一天吃得饱且有剩余,其余六天都是挨饿;方法三,大家选举一个信得过的人主持,开始还算公平,不久该人就开始为自己和溜须拍马的人多分;方法四,选举一个分粥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结果频繁的争吵,常常使粥分好后变得冰凉而难以下咽;方法五,每一个人轮流分粥,但规定分粥的人必须最后领粥,结果每人分到的粥就象用科学仪器测量出来的一样公平[8]。
可见理性化的制度安排可以改变人的行为预期。而好的制度浑然天成,清晰而精妙。只有在制度安排与提高制度供给能力上多下功夫,大胆革新传统中忽视制度建设和与法治不相容的文化积淀,才能真正治理官员的腐败,恢复政治的健康与活力。
4 根除寻租现象提高管理效率
毫无疑问,腐败是一种腐蚀剂,它使人心涣散,它无形中增大了工作中的摩擦系数,它也常常干扰破坏正常的工作程序,它是效率的大敌。它决不可能像有些人所说,成为改革的润滑剂[9]。持这种观点的人,可以说完全是一种短视行为。他只是看到了中国在官员严重腐败的同时,经济却获得了较快发展这一面,而没有看到由于官员腐败所导致的老百姓“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前不久,《西安商报》刊登了一则消息说,一个打工仔要去深圳打工,尚需要办理十几个证件,包括边防证、身份证、未婚证、计划生育证等等。到了深圳以后,尚有工作证、暂住证等等。来自江西农村的一个打工仔,还未开始工作,光办证就花去了1000多元,而且拿到的证件大多有效期都很短,有一年的也还有半年的[10]。显然,有些证件是根本不需要的,即使需要,工本费也绝不至于一个证件就需要100多元钱,而且有效期也完全可以更长一点的。这些明显带有寻租性质的官员腐败行为,难道我们能说它也是改革的润滑剂吗?所以客观地讲,应该说,如果没有官员的严重腐败,那么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必然将会更快更好。因此,要提高管理效率,就必需彻底根除腐败。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官员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首先它是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的,这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从这一点讲,有人也把这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称作为社会资本的原始积累,是不无道理的。的确,这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很快,近几年来出现的市场疲软现象,虽然有其它方面的很多原因,但事实上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局部市场的相对饱和。社会主义的原始积累与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无疑有着本质的不同,但有一点应该是相同的,那就是都是财富或资本的相对集中。也正是因为如此,经济学界有人也把随着改革开放而带来的我国各方面的飞速发展称作“圈钱运动”。在这种所谓的“圈钱运动”中,在发展的主流中必然会难免泥沙俱下和鱼龙混杂。尤其是,在发展的初期阶段,由于经济基础的薄弱或者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客观上必然会采取各种各样的鼓励政策。然而事实上,这些鼓励政策可能具有许多的负面影响。比如说,对“猫论”(即“不管黑猫白猫,抓得住老鼠就是好猫”)的不正确理解,就可能会导致犯错误。
承认官员腐败的社会背景,并不是说对于腐败现象我们就束手无策了,只是说要彻底根除腐败现象也绝非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它需要有一个过程,甚至需要经过阵痛。或许,也正是因为根除腐败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所以也有人主张接受腐败和习惯腐败[11]。这种看法就笔者本人的愚见,只能看作是利己主义的一种思维方式,而不能看作是一种有用的学术观点。因为作为个人来说,对于任何社会现象包括官员腐败现象,都是无能为力的。因此,与其义愤填膺寝食难安,倒不如接受它习惯它。然而作为国家来说,却绝不能对官员腐败现象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因为它每时每刻都在动摇着共和国的根基,腐蚀着共和国的肌体。不过话又说回来,根除腐败反腐倡廉,需要做的事情的确很多,有好多东西已经超出本文的范围。在这里,我们提出根除腐败,主要地是想要从提高管理效率的角度提出一些必要的措施,因为正如前面我们曾多次提到的,腐败是效率的大敌,是低效率的同意语。
要根除腐败,根据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我们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必须建立一种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制衡机制
回顾一下近二十年来的国有企业改革,我们便不难发现,国有企业的成功,依赖于企业中一个强有力的团结战斗的领导核心。在许多国有企业中我们所能够看到的是两道完全不同的风景线,一边是那些被学界称作为“没有资产的富翁”们热火朝天的海吃海喝,另一边则是下岗工人或者在岗职工的囊中羞涩。前者是“一桌饭一头牛,一部小车一栋楼”,后者则常常几十天连鸡蛋也吃不到。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广大职工气不顺,积极性不高必然在所难免。没有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企业又如何能够搞好。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在近二十年来的企业改革中,我们的改革基本上是沿着一条“放权让利”的思路展开的。而在这种放权让利中得到实惠最多的,无疑只能是企业中的头头脑脑。在企业改革中我们的最大失误就在于,在给企业放权让利的同时,没有建立起一种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因此,也就为一些腐败分子肆无忌惮的侵吞蚕食国有资产留下了余地。这也正是在一些国有企业中之所以会形成“没有资产的富翁”的重要原因。所以,要防止腐败,必须建立起一种具有一定约束力的监督制衡机制。
所谓制衡机制,就是指来自于一个组织内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均衡,也就是由组织主体所能够感受到的压力与动力、激励与约束、利益与风险的辩证统一。或者说所谓制衡机制,就是要形成如图3.1所示的管理闭回路。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组织问题的核心是效率问题,而效率问题的关键则取决于制衡机制的合理设计和有效运用。不难设想,一个没有必要的激励约束机制或有效的制衡机制的组织,能够产生理想的效率。所以,合理有效的制衡机制是一个组织高效运作的关键所在。在这里,激励和约束是制衡机制这把“双刃剑”的两个剑峰,即从一个方面说是激励,从另一个方面说就是约束。所谓激励,即从组织的角度讲,任何一个组织都必然拥有一个明确的价值标准或发展目标,这个标准或目标就是在最小个人成本或社会成本约束下的最大预期效用。换言之即,作为组织的主体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或者从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要求出发,将自觉自愿地或者不得不选择与组织标准和目标相一致的行动,并把组织的标准和目标自觉地认同为自己的标准和目标。所谓约束,则是一种反向的激励,是指通过组织内部的监督和组织外部的压力,迫使组织的主体形成很强的自我约束,从而在满足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自觉地减少偷懒和道德风险等问题,努力实现组织利益的最大化。
健全有效的制衡机制不仅具有激励功能和约束功能,而且还具有良好的协调功能。尽管激励和约束是相辅相成的,但有时候也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比如,面面俱到或过于苛刻的约束,就可能会削弱激励的功能,使得组织主体丧失动力和积极性,更可能会使他们缺乏革新和创新的意识。制衡机制的协调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平衡作用。制衡机制中的激励和约束并不是单独起作用的,总是共同发生作用。因而,两者难免会经常出现一些矛盾和冲突,从而影响到各自功能的发挥。这时,一个好的制衡机制将及时地做出反应,调整和纠正激励和约束机制中的失衡部分,以尽可能地做到激励和约束相兼容。二是耦合作用。所谓耦合作用,是指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互相联系和互相作用。激励与约束机制不仅共同发生作用,而且互相联系交叉影响。也就是说,如果人们的自利行为都按照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的原则行事,激励和约束的相容并不是不可能的。一旦原有的纳什均衡被打破,新的纳什均衡必然将重新建立。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制衡机制呢?在我国这种制衡机制无需重新构造,只消通过对现有机构的合理分工就可以形成,这也就是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提出的所谓的党政分开问题。在处理党政关系问题上我们严重地陷入了两个误区。误区之一,是错误地把加强党的领导理解为党领导一切和管理一切,因而使得党过多地陷入日常事务的管理之中。误区之二,是在处理党政一把手之间的关系上,不是强调合理分工,而总是一味地强调互相配合。党政两个一把手,都一样的行政级别,一样的地位,究竟谁配合谁,这在权力也就是利益的社会条件下,往往是很难协调的。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我们决不可以把理想状态都寄托于当事人的善解人意之上,所以党政领导必须合理分工。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党必须从对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中退出来,切切实实地履行起应该由自己履行的职责来,这就是监督的职能。这一职责是非中国共产党莫属的,谁也不能取代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应该为自己的形象负责。这种分工与目前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一致的。党通过发挥它的监督职能,既可按照组织程序罢免不称职的政府官员,也可以直接弹劾严重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同时通过监督职能的发挥,党还可以不断地发现和培养对党的事业忠心不二的好苗子,在必要的时候委以重任,以保证党的事业不断兴旺发达。党从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中退出来以后,一则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投身于自身建设,二也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投身于大政方针的研究。党在特定时期的大政方针可以通过发表施政纲要的方式予以公布,从而形成对政府进行监督的依据。按照这种分工,一则妥善地解决了我们的组织体系中由于自己执行自己监督所导致的监督虚位的问题,从而拥有了实实在在真正独立的监督机构;二则理顺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事务中的地位,即通过发布施政纲领监督督促政府或行政部门实施;三是使党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摆脱出来了,从而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自身建设和大政方针的研究,真可谓是一石三鸟,我们何苦而不为呢?
按照封闭原理的要求,要形成管理的闭回路,还必须有切实有效的反馈机构。这一职能可以考虑由人大组织来履行。人民代表是由人民选出的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优秀分子,他们大多来自基层或社会生活的第一线,其基本职责就是代表人民,因此以人大组织作为反馈机构应该是当之无愧的。只是要充分地发挥人大组织的作用,有些问题尚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在这里最重要的,是必须逐步推行人大会议期间的党政要员回避制。在我国似乎已经形成惯例,每每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时,我们的党政要员总要亲临会场,去“虚心倾听”群众意见。其实这种所谓的“虚心倾听”实则是在堵塞言路。不难设想,如果一个党政要员往那里那么一坐,谁还敢说这不好那不好,恐怕恭维话还说不过来呢。笔者曾有幸在湖北某高校做过几届教代会代表,该校有一位副校长群众意见很大,平时他也懒得有机会去听听群众意见,但到了开教代会的时间,他却显得异常的虚心,频频地出现于各种场合和小组会议。其实,谁都知道他内心的“小九九”,他不是虚心,而是心虚。
根据上述设想,我国各级组织的管理闭回路可以设计为如图2所示。
二、公开办事程序,普遍推广挂牌办公
中国的老百姓怕见官,之所以怕就是因为到了衙门“门难进”,见了官员“脸难看”,没有熟人“事难办”。之所以会这样,与我们的一些传统做法有一定关系。比如,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不公开,“黑箱”操作,办公室办公岗位不挂牌,岗位职责不明确等等。因此要改变老百姓“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必须公开办事程序,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岗位职责上墙,办公岗位挂牌。这样做一是便于接受老百姓监督,二是它本身也可以增强当事人的工作责任心,鞭策当事人努力做好工作。
图2 我国设想的管理封闭回路
三、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舆论监督的作用非常重要,比如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栏目就办得很好,较好地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在舆论监督方面,我们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比如如何对待阴暗面的问题。就笔者愚见,对于社会的阴暗面不管是什么问题,都应该大胆地揭露和抨击,但在方式上应该策略一些,比如说对于违纪违法案件,一般地说,在尚未拿出处理意见时,一般应以不报道为好。因为在没有处理意见时,非专业人员对其性质往往难以把握,但又绝对不可以轻描淡写。如果轻描淡写,往往可能会适得其反,即非但没有起到应有的警戒作用,而且可能会给有类似行为的人提供了借鉴,使舆论监督产生了负面影响。这是我们在实施舆论监督时,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
四、将职务消费薪酬化
腐败现象中有很多实际上是与职务消费联系在一起的。客观地讲,职务消费过多、过度、过滥,也是导致官员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一点,在一些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比较明显。比如与职务有关的住房、汽车、通讯、服务以及与公务有关的宴请、考察、疗养等等,基本都属于职务消费的范围。不少消费支出被一些领导人用于拉关系、跑路子,或直接用于送礼行贿等等。有人估计,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一般都在工资水平的一二十倍。职务消费在相当程度上成了贪赃枉法者的护身符。不可否认,职务消费中有一定的合理成分,是领导者行使权力所必不可少的。但是它在性质上具有使用目的模糊的特点,多数处于违纪违法的边缘地带。加上所在单位制度约束不力,使用不规范,使得职务消费往往变成了助长腐败的温床。革除这种弊端可行的做法,就是按照国际上许多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贯常做法,把职务消费纳入薪酬制度,给有职务消费需求的岗位,设立一定的资金额度,打入工资里,由需求者自己掌握使用。这样做,无疑将有效地防止职务消费过多过滥的现象发生。
五、要建立健全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登记和公示制度
这一制度,是西方许多国家防止政府官员腐败的普遍做法和有效措施。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官员尚能如此,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应该也能够做到,否则还有什么优越性可言呢?通过财产申报登记和公示制度,将政府官员的资产状况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无疑对于那些贪得无厌的官员是一种制约。这方面的有关制度我国目前正在逐步试行推广。
*
* 本文原是作者2005年出版的《管理效率及其计量方法》的一部分,出书时被编辑删除,在此发表,以与学界同仁切磋。
[1] 井润田 唐小我:《腐败与寻租行为的分析》,《经济体制改革》1999.2
[2]西安《今早报》
[7] 《“阔少”留学购名车豪宅引出贪官资本外逃暗道》,西安《今早报》
[8] 华北 :《分粥制度》,《青年参考》,
[9]丁学良:《腐败是改革的润滑油还是腐蚀剂》,《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3
[10] 《要合法打工需办10多个证件》,《西安商报》
[11] 魏海田:《习惯腐败是一个客观现实的过程》,《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