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1 18:32:20 来源:《中国改革报》
□ 本报记者 丁 南
领导干部离任要审“生态账”!从今年起,福建省在莆田市和闽清县、仙游县、光泽县开展“生态审计”试点,明年起全面开展审计试点,2018年起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审计评价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改革任务之一。
记者从福建省改革办了解到,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实验,在福建省今年计划完成的15项改革成果和3项改革任务中,福建省环保督查制度方案、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等9项已经完成。
上下联动建机制分工合作
据介绍,中央对福建提出了6个方面26项重点改革任务38项改革成果要求,其中今年要完成15项、明年要完成17项、2018年要完成6项。
按照“三年三步走、年年出成果”的要求,福建全省各级各部门倒排进度,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抓好落实。
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设立福建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实行“按期交账、据实销账”,对改革试验任务实行“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并纳入各级党政班子考核内容。全省各级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办事机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为加快构建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福建省环保厅创新建立环境质量会商工作机制,开展技术会商和管理会商。对监测数据中的环境质量异常现象进行问题甄别,对环境监测中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和重大突发性监测数据问题进行技术研判。对发现的突出环境质量问题深入排查原因,拟定对策措施并及时部署落实。
福建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举切实解决环境质量管理中长期存在的技术与管理、上级与下级之间沟通低效和联动不足的问题。切实提高了全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研判和环境管理的及时性、针对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实现环境监测管理从‘末端监测’向‘源头管控’的有效转变。”
自上而下加强顶层设计
据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提出的试验任务和改革成果,大多数是在全国尚缺乏成功案例和经验的重点难点领域。为此,福建充分依托已有的较为系统、成熟的制度设计,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以完善。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创新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的《意见》,提出在原先九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生态环境案件公正高效审判、生态环境案件科学管辖、海洋环境生态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专门化审判、生态司法预防、生态环境司法实践研究、涉生态环境案件执行等七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努力从司法领域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福建样本”。
早在2014年,福建就成立了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审判庭,形成了生态司法保护“福建样本”。至今年5月,福建省共有生态环境专门审判庭71个、专门合议庭11个,实现了全省法院的“全覆盖”,生态环境审判机构数、生态法官人数、办结生态环境案件数,均居全国法院首位。
下一步,福建省将抓紧研究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延伸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的适用领域,完善环境资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互配合、相互衔接,运用司法力量加快推动绿色发展。
而在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于2015年1月印发施行,明确以标准化方式筹措、以因素法方式分配生态补偿金,建立起与地方财力、保护责任、受益程度等挂钩的全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自下而上发挥首创精神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提出,整合规范现有相关试点示范,推动一些难度较大、确需先行探索的重点改革任务在福建省先行先试,更好地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
在制定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工作中,福建总结霞浦县、永安市、永春县等试点经验,指导推动全省所有市县实行“多规合一”,完善上下结合的空间规划层级叠合路径,探索构建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空间治理体系。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明确的2016年改革任务之一,在全国还是首例,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福建在总结晋江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平台,明确组织模式、技术方法和制度规范。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已完成长乐、晋江、永安和长汀、南靖、霞浦6个试点县(市)试点方案编制。
作为全国海洋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福建省还在全国首次把海洋资源列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把海洋资源审计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福建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及配套管控措施、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及配套管控措施、福建省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等10项重点任务正按计划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