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土地与房子是租用的么?


  (1)土地使用权的实质是租用土地。有个工厂向乡村“租用土地”盖车间,具有10年的“土地使用权”,每年每平米租价200元,10年后属于工厂的土地价值是0元。

  (2)租地奴吹牛皮。一个支付10万元获得5年住房使用权的租房者,向他人夸耀自己拥有100万元的房子,到搬出来的时候就露陷了,属于自己的是0元。房主其实是向证腑租用土地,你向他人夸耀自己是拥有100万元的地主,同样是幼稚可笑的吹牛皮。不是无知,就是忽悠。假设住房在70年后才拆迁,到搬出来的时候就露陷了,属于自己的是0元。

  (3)经过全国人大审核的法规,明明白白写的是土地“租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第121条对“期满”有如下规定:“需每年缴纳相当于当日该土地应课差饷租值百分之三的租金。”

  (4)美国号称拥有土地所有权,但有的城市的物业税是2%,就是每50年就要重新把自己的房子和土地买一遍。也就是说,今后中国房主像美国那样的拥有土地所有权,仍然是租地奴。

  (5)在表面上看,房子具有所有权,其实也是租用的。假设今后的房产税是1%,就是每年花1万元向证腑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