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途径降低企业杠杆率 债转股备受关注


   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一定程度上导致债务风险上升,并存在沿债务链、担保链和产业链蔓延的风险隐患。

 
  据相关统计显示,我国今年3月底净债务总额达到163万亿元,今年一季度,我国债务相对国内生产总值 (GDP)的比例已升至创纪录的237%。而这一比例在2007年只有148%。
 
  那么,该如何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呢?
 
  降低企业杠杆率,通俗地说就是降低企业负债率,使其在经济转型过程中能尽量轻装上阵。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10月8日表示,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大力促进供应方面的结构性改革,以减少煤炭、钢铁和其他行业产能过剩为重点,降低企业的杠杆率,以及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处理债务,如债务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清算。
 
  在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出台《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对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作出部署。
 
  专家表示,这是我国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一个重要文件,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的一项重要举措。
 
  七大途径降低企业杠杆率
 
  专家指出,在推进降杠杆过程中,首先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市场化,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法治化,则要求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都要严格依法行事。
 
  《意见》明确,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推进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破产、发展股权融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根据《意见》,我国将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积极发展股权融资等七个途径,平稳有序地降低企业杠杆率。
 
  ——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我国在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同时,还将推动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引导企业业务结构重组。此外,还将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
 
  有分析人士表示,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我国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调动民营企业投资积极性。例如,可以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民营资本。同时,要加快垄断行业改革,为民营资本打开投资“大门”。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意见》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企业降杠杆的主体责任、强化国有企业降杠杆的考核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专家指出,企业作为降杠杆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处理好企业长期发展和短期业绩的关系,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防止激进经营过度负债。
 
  ——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为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意见》提出了多项措施,一是分类清理企业存量资产,二是采取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三是加大存量资产整合力度,四是有序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
 
  专家表示,盘活存量资产,清退无效资产,将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水平,改善企业经营效益。
 
  ——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其中,《意见》提出,要加快清理以政府、大企业为源头的资金拖欠,推动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有分析指出,资金拖欠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解决这一问题,首要是解决流动资金的紧张问题。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将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有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约占总资产比重的30%。在企业负债率居高不下与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背景下,央行正在酝酿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办法,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
 
  《意见》提出,我国将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开展债转股,以促进优胜劣汰为目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同时,鼓励多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
 
  专家指出,实施企业破产,必须建立健全依法破产的体制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处理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等问题。
 
  同时,实施企业破产,要因企制宜。不同企业,可以实施不同的处理方式。
 
  《意见》明确,对于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要破除障碍,依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全面清查破产企业财产,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并注销破产企业法人资格,妥善安置人员。
 
  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支持债权人和企业按照法院破产重整程序或自主协商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根据《意见》,我国将加快健全和完善多层次股权市场、推动交易所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创新和丰富股权融资工具、拓宽股权融资资金来源等四个方面着手,推动股权融资发展。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目前我国由新三板、主板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已经建立。下一步要精心营造良好的环境,引导更多的资金通过股权融资进入实体经济,为实体经济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同时也从实体经济发展中得到合理回报。这是长远的制度性安排,是长期努力的方向。
 
  债转股备受关注
 
  在《意见》提到的七大途径中,市场化债转股被广为关注。
 
  为细化和明确市场化债转股具体的实施方式和政策措施,作为《意见》附件,此次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有分析称,《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银行债转股17年后正式重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指出,与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完全不同,市场化法治化是本次债转股的突出特征。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本轮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债权范围并非针对不良贷款,而是为有效降低企业债务水平和杠杆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连维良强调了本次债转股的四个关键点:一、严禁“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助长产能过剩的企业实施债转股;二、市场化债转股绝不是“免费午餐”,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享收益,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三、债转股资金主要以市场化方式筹集,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探索发行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债券,同时,根据需要,采取适当财政支持方式激励引导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四、政府不干预市场化债转股的具体事务,不搞“拉郎配”。
 
  为避免债转股成为“免费午餐”,《指导意见》提出了“三个不”和“三个强化”。“三个不”就是:不兜底、不强制、不免责;“三个强化”,就是强化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强化追责。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强调,“无论是贷款,还是由贷款转换的股权,都是金融机构的资产,所对应的都是股东的钱、老百姓的钱,经营者都有责任保证它的安全,必须确保资产安全。”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与传统信贷业务比,市场化债转股业务横跨债权和股权。银行及其所属实施机构必须学会当好股东,积极参与企业管理,补好这些短板可促进银行加快转型。
 
  有专家表示,总的来看,实施债转股,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企业资本实力,防范企业债务风险;有利于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增强竞争力,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推动企业股权多元化,促进企业改组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谢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