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失败给当下政府怎样的启示


回顾2014~2015年,中国政府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政府改革三部曲”,先后出台了4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6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我在刚刚出版的《郎咸平说:你的投资机会在哪里》一书中,把它归纳为政府改革的削权、预算、法制三部曲。那么,这次“变法”能成功吗?

其实今天中国的情况跟宋朝有些类似,比如说冗兵、冗官、冗费等,那怎么办呢?必须开源节流。而当时王安石怎么做的呢?开源而不节流。王安石推行的开源办法包括“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新政收到了一定成效,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20年财政支出。但问题是,如果不同时控制支出的话,支出会越来越大,最终入不敷出,导致改革失败。

我们先来细说几个开源的改革:第一市易法,第二青苗法,第三免役法。这几个法案以今天的术语来讲就是国进民退,用国有资本取代民营资本,替政府赚钱。

什么是市易法?当时宋朝有很多民间批发商,而根据市易法规定,在汴京(今河南开封)设都“市易司”,在边境和大城市设“市易务”,由国家的批发公司来取代民间的批发商,把以前归于大商人的利得收归官有,增加财政收入。

什么是青苗法?在开春青黄不接的时候,民间有很多高利贷公司,类似于今天的小贷公司,它们会放贷给农民,等到秋收之后再按照利息还。而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也就是说由国家来贷款给农民。这个立法是好的,它的初衷是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的现象,同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实际执行却出现偏差: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这样,青苗法就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

什么是免役法?在中国古代自秦朝始,农民每年都要服徭役。而免役法规定,原来必须轮流充役的农民可以选择用交钱代替服徭役,由官府出钱雇人充役。免役法的初衷是将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以保证耕作时间,同时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但实际上对贫苦百姓是更为沉重的负担。

那么各位想一想,王安石这么聪明的人为什么只开源而不节流呢?因为如果只是开源,相对比较容易,而如果要节流,就必须控制支出,就要打击当时的利益集团,这是非常困难的。只开源不节流,这是王安石变法的基本精神,但也是导致新政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那么,中央政府下发的43号、45号和62号文件是一个什么样的改革呢?我把它叫作节流而不开源。我总结一下:第一,6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让地方政府省下三分之二的时间;第二,4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让地方政府省下13%的财政收入;第三,4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让地方政府省下占财政收入23%的三公经费。这就是标准的节流工作。有没有要增加税收的?没有。因此本轮改革的精神是节流而不开源。

那当时王安石为什么不选择这个方法呢?因为想要节流,就要打击既得利益集团,王安石当时的利益集团太强大,他最终为了回避利益集团的阻力选择了开源而不敢节流。这就是为什么现在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一直强调打击利益集团的原因。只有彻底地打击利益集团,才能将节流而不开源的政策顺利推行下去。当然这是我作为一个经济学者所做的解读,至于历史学家会不会同意,就不得而知了。

放眼未来,正如43号文件所讲的,我们的政府要从投资发展城市转变为运营服务城市,具体要怎么做?我提出了“三个原则”“两个目标”。第一个原则,我们必须要建立一个现代化的专业公务员团队,而不是靠论资排辈的方式来给公务员晋级和加薪。现在很多人在讨论公务员该不该加薪,我认为笼统地讨论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我以上海公务员为例,一个副科级公务员月收入6000多元,你说他应该加薪还是减薪?我告诉各位,加薪或减薪都不对,为什么?你要向市场看齐。在企业中IT行业程序员月平均薪水10950元,普通文员月均薪水3200元,咨询公司分析员月均薪水12000元。那么,作为参照,在政府部门做IT的薪水应该涨;在政策研究室的相当于分析员,薪水也要涨;而普通文员薪水就要降。这才是正常的状态,才能够和这个市场竞争人才,而不是一刀切,

按级别和工作年限发工资。第二个原则,利益回避。认真倾听老百姓的声音,我相信是一个服务型政府最重要的工作。那如何倾听呢?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行政体系要尽量避免“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为什么公务员加薪会惹出这么大的问题?就是因为人大中的官员代表太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因此造成非常大的民怨,从而导致官民的对立。这些问题其实是很容易解决的,关键就是要建立起利益回避制度。美国刚建国时,就通过了一个法律:“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利益回避制度,谁提涨工资不给谁涨工资,要到他的下一任才开始执行新工资标准。这就阻止了官员在人民委托给他们的岗位上不好好为人民服务、天天琢磨给自己加薪的不道德现象的发生。

第三个原则,要划分市场与政府的界限。“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优惠政策等要逐步退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包括公共财政等要主动补位。”切实做到李克强总理所说的,对于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

最后,两个目标。第一,服务企业。我举个例子,我们电力制度上存在一些瓶颈,发电企业和用电户对接不顺畅,因为中间有一个垄断集团叫国家电网。发现问题后,政府的角色是研究怎么解决,比如国家做一条主干网,按照成本核算好过网电价,打通上下游。这就是市场不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公共财政主动补位。

第二,服务个人。对于我们老百姓最关心的衣食住行,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衣服、私家车这些可以完全市场化,政府不用操心;而吃的东西政府就必须强势介入,比如菜市场,我们能不能学习香港,政府买下来,防止最后一公里菜价暴涨。另一方面要严刑峻法保证食品质量,保证老百姓的健康安全。住房是个更好的例子,有钱人去商品房市场,属于市场能发生作用的;穷人优先住保障房,属于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这就是划清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