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清概这样“一家两制”的还有多少?
1月19日晚,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龚清概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新年刚过20天,“打虎”确实已经体现出中纪委六次全会强调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不但有龚清概及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陈雪枫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还宣布四川省省长“魏宏同志涉嫌严重违纪,正在反省思过”。而1月13日被罢免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志勇,预计问题不小,前景不妙。
龚清概的“落马”明显让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背了“黑锅”。因此在龚清概被宣布遭查处1小时后,国台办官网即删除了此前龚清概的公开报道。
说起“背黑锅”,今天就出现了一个典型例证。全国政协经委会原副主任杨刚犯受贿罪,今天被北京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而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刚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新疆金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蒙志鹏等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开发项目、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并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379万余元。
也就是说,在新疆任职41年并官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的杨刚,犯事与政协毫无关系。预计令计划更是让政协“背黑锅”。
我相信2013年10月进京担任中央台办、国台办副主任的龚清概所涉问题绝大多数是在福建任职期间,即使其进京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利用的还是在福建任职时期的“期权”,而与国台办无关。
有媒体报道龚清概与100天前“落马”的原福建省省长苏树林有“交集”。但这两人仅有13个月的直接上下级关系,因此可以说龚清概被查,与福建官场“外来户”苏树林关系不会太大,而极有可能与更早被查的福建省“首虎”——副省长徐钢有关。因为徐钢2008年4月至2013年2月任泉州市委书记,龚清概虽然在此间外放,没准有“小辫子”被后来的徐钢抓在手里。因为龚清概任职晋江期间,在私人场合,无论自己还是其家人,均与晋江商人保持密切的私人关系。因为做事霸道,得罪了很多同僚和商人,这些商人通过海外侨领向福建省纪委和中纪委举报。
而今天联合早报网一篇题为《龚清概落马陆媒:疑以反台独之名睡台湾女星》的文章更有意思。该文报道:更严重的是,他还被举报曾以反台独为名,要挟睡了一位台湾知名的女艺人,该女艺人一直隐忍,直到黄安事件后,有知情台商才向北京举报,才让龚落马。
龚清概腐败起来真是贪得无厌,且肆无忌惮。今天财经网一篇题为《国台办副主任龚清概绰号龚十亿疑被亲家举报》的文章披露,在申报个人事项的时候,据称龚申报的资产上亿元。因为其儿子在晋江一家知名的上市企业工作,他将不少资产解释为儿子持有的股份或收益。
而举报内容还包含龚清概的妻子与商人交往过密,富商的妻子曾陪龚清概的妻子购物,其妻子仅单件过万的大衣就有超过百件。
此外,一位与龚清概关系密切的商人透露,尽管龚清概的妻子和儿子均在福建生活、工作,但至少在2010年,龚清概的妻子和儿子已经入籍香港。
笔者7年前在《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一文中将那些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做官的人称之为“裸体做官”,并引出了备受高层重视的“裸官”概念。现在看来,还有比“裸官”更大胆、更贪婪的官员,那就是不仅在国(港澳台)籍上“一家两制”,而且妻儿仍在国(境)内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敛财。
作为“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对反腐机构在近两年强力治理“裸官”感到相当欣慰,但同时仍有担心,这样的治理还不彻底,至少龚清概就没有因为做“裸官”而得到处理,并且在整治期间还得到提拔。笔者更加担心的是,如龚清概这样“一家两制”的官员还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