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合作的融资模式


   华夏典当行推出一项新的融资模式,通过典当行、银行和担保公司的三方合作,使客户在典当资产融资的同时,享受银行利息,该模式已试运行一年。

  该业务模式下,前期资金由典当行发放,费用按照典当行贷款利率执行;银行审批通过后,贷款资金还给典当行,此后按执行银行贷款利率。如此一来,原来直接向银行借不到款的个人或者企业可以变相、间接地通过典当行取得银行贷款。有典当行和担保公司,增加了银行贷款安全性,审批时间也比直接向银行申请更快。

  通过该业务模式,客户需要支付的融资成本分为典当行的息费、担保费和银行利率三部分,三者总计要低于单纯典当的成本。而在此期间,客户如果不急用典当行贷款,可等银行审批,付银行利息。

  银行接受的抵押物主要为固定资产,面典当行的抵押物还包括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甚至是艺术品、珠宝玉石等。该业务模式单笔业务的贷款上限为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