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为啥“中梗阻”?


   近日,在中南海召开的一场经济形势座谈会上,听到有企业呼吁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李克强总理当即要求有关部门派出督察组,加大落实力度,消除政策执行中的“中梗阻”,坚决避免截留改革红利。今年早些时候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决定,实行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将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减轻企业电费负担,而在现实执行中却是变了味。

  去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为了促进中国经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从简政放权到“金融十条”,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到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等,既是为激发市场活力,也是希望通过改革出效益。遗憾的是,诸多政策并没有一一落到实处。

  其实,政策出台与最终被“束之高阁”或在执行中变味,一直是“中南海”的心病。正如老百姓传言的那样:中央政策大晴天,下到地区起点云,传到县里变成雨,落到镇里淹死人。

  对于政令不通问题,中央早有觉察,国务院前几年在修订《工作规则》时,把“确保政令畅通”明确写入。从去年以来,国务院采取了众多手段,将“不作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更同步提出多维度措施,要让政策一路下到基层。就在今年二季度,针对“政策不出中南海”的顽疾,总理不仅拍了桌子、放了狠话,更给出了7天印发的期限: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国字头”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通知还提出,上述文件中可以公开的,当日就要在中国政府网和有关政府网站上公开,并要求各部门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中央的决定命令,其本质都反映了法治的精神和力量。如果中央的各种命令和政策决定在执行过程中被扭曲、被异化,不仅抹黑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损坏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甚至会导致国家政权的不稳定。这种挑战中央权威、蔑视群众利益的行为,与党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

  “政策出不了中南海”是中国政治的顽疾。改革开放以来,历任总理都为此拍过桌子,但要解决起来,困难重重。原因何在?

  政令不畅,原因众多:一为庸政与懒政,某些地方官员不愿作为,导致有政策无执行;二是选择性执行,对自身有利益的就执行,无利益的则不作为;三是地方政府出于局部利益考量,有意无意抵制某些政策的执行;四是政策措施的落实过程中,还存在着体制机制的障碍。如此,要纠正政令不畅的现象,必须对症下药,抓住问题的本质。

  但从根本上讲,是权贵利益集团在作祟。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利益关系的调整,箭在弦上。这种调整,必定在更大的范围内,更深的程度上,触及权贵阶层和“新贵”们的既得利益。历史雄辩地告诉后人,只要改革的大幕一拉开,一场殊死的斗争,就无可避免地摆在了主持改革的政治家、改革家面前。从商鞅变法,到王安石变法,到戊戌变法,再到今日的深入改革,历数中国历史上的每一次重大变革,每当中央政府颁布一项政令,无不遭到权贵阶层的拼死抵抗。因为这些权贵,在原先的体制、政策下,已经获得了十分丰厚的既得利益。他们害怕新政会斩断他们的“利益链”,会夺去他们的“天堂”。他们的抵制和反抗,往往使改革的政令举步维艰,甚至胎死腹中,乃至使改革者丢官解职,身首异处。君不见,商鞅被重新上台的权贵阶层,车裂而死了。王安石丢掉了相位,被迫远离政治中心,做了一名“寓公”。史称“百日维新”的“戊戌变法”,从开始到失败,仅仅历时103天。在顽固派慈禧太后指使下,袁世凯等人发动宫廷政变,逮捕变法派。除康有为、梁启超逃往日本外,谭嗣同等6人惨遭杀害。“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青年改革家谭嗣同为后人留下了如此义薄云天的诗句,以身殉了变法大业,也演出了戊戌变法最为悲壮的一幕。

  明乎此,我们要彻底摆脱“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窘境,就必须抓住主要矛盾,采取有效措施。“政令不出中南海”是祸国殃民的行为。要让这种根深蒂固的顽症得到有效根治,我们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依法破解“中梗阻”,依法打通“最后一公里”,依法纠正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庸政懒政行为,依法问责阳奉阴违或和中央叫板的大小“老虎”,严厉打击那些敢于挑战中央权威的“贵戚”和“新贵”,不管他们的父辈职务多高,影响多大,人脉关系多么紧密,利益链多么牢固,后台多么牛逼,家族多么富有,只要敢于挑战中央权威,违规违法,证据确凿,就要坚定不移地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依法严惩不贷。只有打掉他们的嚣张气焰,彻底排除他们的羁绊和干扰,才能确保政令畅通。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单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故要走出“政策出不了中南海”的困境,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推进改革,总理拍桌子和成立督导组是远不够的,督导组只能是应急式的解决办法,还要调整当前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使它们从过去那种完全依靠中央和地方的双边谈判来确定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模式,向一种稳定的、规范的和法制的状态转变。换言之,要厘清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限与关系,将两者关系建立在法治框架内,以法治权,分权制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法治约束。此外,尽快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使权力运行在民主的轨道上。而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来看,政策制定者在出台政策时,也应尽可能考虑到各地不同的情况,使政策最大程度符合现实,增加政策的适应性;同时,少用行政手段,多用市场方式,提高调控水平。

  无论从中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出发,还是为缓解短期经济下行的压力,打通政令不畅的“堰塞湖”都是至关重要的!“阳光总在风雨后”。 扫除了横亘的在改革道路上的重重羁绊,中央的政令一定会更加紧密地掌握群众,改革的步伐一定会更加稳妥、快捷,改革的前途一定会更加光明、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