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党建切忌“空对空”


社会组织党建切忌“空对空”

  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日前,中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提出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意见》的印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性成果,为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实际实用实效,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原则。在社会组织搞党建工作,同样需要讲求贴近度,最忌“空对空”,必须找到合适的载体和抓手,绝不能大而化之、简单照搬照抄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经验,更不能将落实《意见》停留在依照行政命令下文件、定政策、开大会、发通知等上面,违背规律、超越职权大包大揽、横加干涉。

  不可否认,很长一段时期以来,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力度是不够的,或者说是有所滑坡和弱化的,更多的是创新不足,存在形式化、官僚化、简单化、虚无化的倾向。《意见》的出台,体现的是实践与制度的创新,在落实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举措。实践证明,凡是善于创新活动载体的社会组织,针对社会组织特点和职工群众需求搞活动,紧扣党员实际创新教育管理和服务,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就能够得到切实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反之,简单空洞、枯燥无味,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以官僚主义应付官僚主义,不仅效果打折扣,还会让参与者倒胃口。

  毋庸置疑,全面加强党对各行各业的领导,是推动事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发挥好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更是社会组织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扩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但是,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必须在“有效”上下功夫,不能简单地停留于纸面上的落实,满足于建台账、造数据,或者习惯性地挂个牌匾、装修一下活动场所,拼凑一堆制度汇编,然后锁紧档案橱了事,平时没有几次有意义的活动,没有几个活跃的党员群众,那样就失去了“全覆盖”的意义。

  党建工作,是具体的实在的,当然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实现社会组织党建“有效覆盖”,不是光有了《意见》就能一蹴而就的。首先要做足宣传教育文章,协调社会组织主管部门、经营主体,深入调研社会组织党建与机关事业单位党建的差别与共同之处,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有所侧重、分类施策,做到胸有成竹、各个击破;其次要注重方法,因地制宜、注重创新,在教育、引导、组织、发动群众等工作中,突出服务群众生活工作,凝聚人才心智干事创业,提供群众欢迎的公共服务产品等多重功效,真正扎根基层、扎根群众;再次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自治有机结合,既加强指导又不大包大揽,要放开搞活又不能完全失控;第四,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具体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更好发挥我们党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

  三分部署,七分落实。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下发《意见》,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接下来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各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创新实践、狠抓落实,坚决反对形而上学的“空对空”的一套,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地位。

  (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