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不能顾了城市顾不了农村
文/袁成达
核心提示: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不管财力多么紧张,都要确保农业投入只增不减”。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城镇化如何推进,农村改革如何深化,二者如何兼顾,似乎成了两难。当前,在对待城镇化和“三农”问题方面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一些地方只顾城市建设不顾城外农村,这样的认识和做法有失偏颇。当前只有形成共识,从我国实际和发展阶段出发,认识城镇化和农村改革的深层次的问题,才能选择好深化农村改革的突破口和路径,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取得突破。
在3月9日农业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认为,当前农村面临很多问题,要从当前中国实际和发展阶段出发,去认识中国的农村改革,在四个方面不能出现偏差。即分清“两种农业、两种农村、两种农民、两种土地”。
从陈锡文的四个要分清的问题中,我们要看到中国“三农”的特殊性。与新大陆国家的近现代农业相比,恰恰相反,我国的农业是传统型的,人多地少,经营规模不大,要照抄照搬欧美现代农业模式硬套在我们的农业上,只有在我国的东北、新疆等个别地方有可能实现,绝大多数地方在相当长时期内不可能实现。若要就此照葫芦画瓢,只能是得不偿失。
有不同的农业模式,就有不同的农村格调。我国的农村以村组为单位,村庄为基础,实行自我治理;农村是熟人社会,世代相聚,有自己的乡规民约,农村社会结构紧密且传统;村庄就建在自己的土地上,生产生活十分便利;如果实行欧美式的现代农场主耕种几千上万亩土地,而多数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那么我们的农村社会将会极不稳定,也将波及整个社会的不稳定。因此,中国的农业既要讲经济效益,还要讲政治稳定。否则,天下大乱并非危言耸听。
中国的农民很老实,也很现实。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户均几亩土地已不能维持生计,农闲时可以出去打工补贴家用,农忙时可以回家收种,这种方式要也是万不得已,但进退自如。如果某一天,失去了土地,回不了农村,也进不了城,农民该往何处去?而欧美的农庄模式,只能让更多的农民失去土地,甚至家园。
最后是土地改革问题,要厘清农村土地改革的两种情况。一是城郊和城中村土地问题。现在大多数专家学者热议的话题就是这方面的。随着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这里的农村土地大多转为非农建设用地,这个问题仅存在于城镇化地区。二是广大中西部农村、牧区就不存在这种土地问题,除非农民自建房和新农村建设需要。但要防止工商资本下乡圈地,以开发生态旅游等项目为由而囤积土地,待价而沽。
中国农村的问题应该根据中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具体区别对待。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值得推广,农村也应该发展自己的特色规模产业,但,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经营不能轻易,这种模式是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一把钥匙。
当下和今后,不能只顾推行城镇化而忽略了农村建设,前些年顾此失彼造成“三农”问题的教训可谓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