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改革的宗旨的是什么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说。以互联网、高新技术等代表的新兴产业公司不断涌现,成为助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作为国内资本市场服务创新经济的重要平台,创业板理应重点支持这类企业的发展。”

 主要的方式就是“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创业板市场化改革措施的推进,如允许尚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政策落地,将会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VIE架构企业回归A股上市,并选择创业板作为的首选市场。”
   笔者以为,该负责人之所以有如此说法,就在于中国股市依然是一个以融资为大的市场,其次是阿里巴巴赴国外上市,让国内某些人士觉得非常蒙羞,国内消费的成果让外国投资者得利,但是我们不得不认识到,中国股市依然在2000多点,就是每个月融资几十个亿,也让市场屡屡发生震荡,根本无法承载阿里巴巴几百亿美元的融资。
  所谓VIE股权结构,就是同股不同权,就目前而言,有违中国资本市场大法证券法”同股同权“不说,也有违现代公司治理法则,即通过董事会成员的公平讨论公平决策共商大事,决定企业的发展大计,而VIE设计却完全放弃了这一原则,管理层无视大股东的诉求拥有了公司经营的决定权,如果缺少必要的监管,就会导致利益寻租,损害股东的利益,阿里巴巴某些做法就遭到市场的质疑,故这个制度本身也非十全十美,从制度本身来说,是确立公司创始人的绝对控制权,包括日常经营权和决策权,在美国也是历经波折,到目前为止也只是处于默认状态,也遭到某些学者的反对,而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允许状态,实际上就是出于打擦边球的境地。正是由于VIE双重股权结构监管的难度,香港市场选择对阿里巴巴持否定态度。
 其次美国市场之所以敢承接阿里巴巴上市,就在于美国市场有一套严格的监管体系,同时执法人员也更为公正无私,执法主动性和执法的严肃性都是国内所无法比拟的,大股东和经营者不敢越雷池半步,同时投资者保护制度非常完备,监管层可以通过庭外和解的方式迫使违规者向投资者赔偿,投资者也可以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较容易的获得自己的投资损失赔偿,而我国的法律体系不完整不用多说,执法者执法主动性欠缺,执法不到位依然普遍,管理层依然偏重于融资而不是偏重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大股东经常利用自己的控制地位做出损害二级市场投资者的的事情,但法律在这方面显得异常的苍白无力,集体诉讼机制依然缺失,诉讼前置条件难以取消,投资者索赔之路依然艰难,利益受损普遍存在而往往难以得到任何救济,如果不顾中国股市实际情况,盲目照搬美国的做法,有揠苗助长好心做坏事的顾虑。到时候搞不好就是一团糟。
   就创业板目前面临的问题而言,笔者认为不在于降低上市门槛,也不在于实施VIE结构的股权处理问题,毕竟像香港那样的成熟市场依然对阿里巴巴说“不”。而在于要加快制度建设,打破一股独大的独特现象,规避大股东操纵公司的行为发生,同时也规避过分减持行为的发生,防止市场过度失血,也防止大股东快速套现而把精力用错方向,同时也应该执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只有加快新陈代谢,创业板才有生命力,否则落一个头痛锯脚的结果就麻烦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是创业板就享有特权,证券法相关规定在修改证券法以前任何板块都是要严格遵守的,至于说门槛较高,妨碍某些创新型新兴企业上市,是不太负责任的,因为目前门槛即使比较高,但仍旧有非常多的企业在排队上市,说明符合创业板上市的优质公司依然众多,在市场资源有限下,优中选优就是一种选择,也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表现,笔者认为并没有值得诟病的地方,如果有大量优质企业上市,非要降低门槛,让低质企业上市这算啥逻辑。如果以后优质企业上市完了,市场上市资源非常欠缺,交易所等米下锅成为常态,降低上市门槛也不迟啊!至于互联网企业和电商企业,前期都是一个烧钱的行业,而且是一个无底洞,成功者又是寥寥无几,上市应该慎重一些。像A阿里巴巴等超级大盘股,笔者认为就目前市况而言,国内上市并非首选,因为那是一个无法承载之重。
   创业板设立已经有5年了,但没有一家公司退市,看看美国纳斯达克的退市率,常年维持在6%上下,没有退市制度的确立,就不可形成正常的新陈代谢和自身循环,就是一潭死水,创业板一直被市场誉为减持板,产业资本减持的疯狂程度是世界上任何一个资本市场所无法相提并论的,财务状况依然令人忧虑,众多公司一直被市场质疑,如果这些问题不改变,仅仅改变的只是纸面上的上市标准,那么改革就会陷入死胡同,只是深交所的一厢情愿的自欺欺人的改革,丝毫不值得大家留恋。
 在制度不完善下,不顾实际情况,忽视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护,贸然加大改革力度,将会使投资者利益受到更多侵害而又索赔无门的话,股市将再次被投资者所抛弃,过往三年中国股市熊冠全球就在于投资者利益受损而纷纷选择逃离的结果。因此在股市设计中降低财务门槛,实施VIE结构改革等方面要慎之又慎,监管者应该多方考证,不能病急乱投医,让投资者再一次受到无情的伤害。
  创业板的改革彰显了深交所与管理层的改革决心,但是有决心不一定就能改好,改革必须先选好一个方向,那就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到任何伤害,而是受到更多的保护,这是笔者前几天博文的题目也是中心思想,如果改革只是满足融资者的利益而忽视投资者的利益,只能是越改革越乱,而不是越改革越好。